【招标结果】临湘市数据局(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30

【招标结果】临湘市数据局(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岳阳市 采购单位 临湘市数据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临湘市数据局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临湘市数据局 的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 2026-10-29 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 采购项目编号: CGXM2026430682000064
2、 采购项目名称: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26)430682000052-1
4、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5、 采购项目预算: 25,180,100 元
6、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称品目分类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数量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 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名称: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性审查结果报价评标价评分推荐排名淘汰原因
湖南兴临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 符合 25,174,226元22,656,803.4元 96.07 1-
湖南新今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符合 25,175,100元22,657,590元 65.15 2-
湖南骐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符合 25,178,945元22,661,050.5元 62.57 3-
湖南顶域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符合 25,174,196元22,656,776.4元 48.43 4-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名称: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南兴临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联合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湖南得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305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微型企业
中标(成交金额):25,174,226 元
服务类: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详见文件详见文件详见文件详见文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采购人支付
收费标准: 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 55,300 元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包名称: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
组员袁丽君随机抽取全过程
组员张晓辉随机抽取全过程
组员***自行选定全过程
组员梅爱敏随机抽取全过程
组员张天明随机抽取全过程
组员周华丽随机抽取全过程
组长张海林随机抽取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七、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临湘市数据局
地址: 岳阳市临湘市
联系人: ***
邮编: 414300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连心路110号
联系人: ***
邮编: 410005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24558547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兴临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岳阳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电子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6)430682000052-1
采购代理编号:ZCLX(CG)-2026030
采购人:临湘市大数据中心
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关键信息
资格性审查
序号
审查情况
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若自然人投标的);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扫描件;
3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
特定资格条件:无;
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详见下表中说明。
说明: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供应商,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四条第3款采购项目的特定资质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岳财函【2020】46号文)规定,取消岳阳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0、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经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范围、工作内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必备组成部分,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投标无效;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另行组建新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进行信用查询。联合体任意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整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同时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6)中标后,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合同全部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及以上,方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协议中必须载明小微企业对应的合同金额占比,并附小微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整体视同小微企业 。

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情况
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7)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3
不符合★条款
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5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值范围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价格
A1=10%
2
技术
A2=50%
3
商务
A3=40%
4
其他
0%
∑(1+2+3+4)=1

其他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条款汇总
序号
条款内容
1
2
3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将视为无效★号条款。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满分100
(权值10%))
100分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部分满分100
(权值40%)
类似业绩
30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自2023年9月1日至今签署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合同的计10分,最高累计3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提供采购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需清晰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及签订内容,否则不计分。
光纤租赁
20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的,计20分;本项最高计20分,不重复计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1)投标人为运营商主体,提供有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为非运营商主体,提供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加盖运营商公章,明确授权其使用对应光纤线路资源、开展本项目网络光纤租赁服务,授权有效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并承诺提供网络运维、故障排查、业务保障支撑。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20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完整授权文件。授权对象须覆盖以下平台:(1)临湘市财政内控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2)临湘市财政业务查询分析系统;(3)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云系统;(4)临湘市财政局综合治税信息平台;(5)金保工程二期人社分级分类运营服务相关系统/平台;(6)临湘市城建档案系统;(7)房地产信息服务综合平台;(8)5G智慧电台;(9)临湘市校车监控平台;(10)临湘市交通治超综合管理平台。说明:授权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软件使用权、运行维护、补丁升级、接口适配、授权有效期。上述平台及授权范围全部满足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授权平台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人员配备
30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专业的项目团队,提供参与本项目团队专业人员实力证明:1、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相关的高级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2、其他人员要求:每配备一名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相关的中级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评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证书)的技术人员的计5分,本小项最高计2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注:同一人员的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6月-8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技术部分满分100
(权值 50%)
售后服务方案
28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措施;③售后服务方式;④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8分。方案中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7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扣2 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 7分。扣完为止。
安全设计与风险管理方案
25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安全设计与风险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策略;②安全管理措施;③安全步骤;④风险识别与分析;⑤风险防范对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方案中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 5 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扣 2 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 5 分。扣完为止。
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
32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制度;②项目范围管理;③项目需求管理;④项目配置管理;⑤实施计划;⑥质量保障措施;⑦进度控制措施;⑧与原服务衔接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2 分。方案中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 4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扣 2 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 4分。扣完为止。
项目培训方案
15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②培训考核;③培训人次安排。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方案中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 5 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的扣 2 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 5 分。扣完为止。
以上评审内容中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无关等情况。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10
第二章投标须知·····························13
投标须知前附表···························13
投标须知正文····························20
一、总则·································20
二、招标文件·······························21
三、投标文件·······························22
四、投标·································25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7
六、中标信息公布·····························28
七、合同签订·······························29
八、政府采购政策·····························30
九、其他规定·······························30
第三章资格审查·····························32
1.资格审查主体·····························32
2.资格审查·······························32
3.资格审查结果·····························33
4.其他·································33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8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8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39
1.评标方法·······························39
2.评标程序·······························39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9
4.澄清有关问题·····························39
5.比较与评价······························40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0
7.编写评标报告·····························40
8.评标报告复核····························41
9.停止评标······························41
10.废标·······························41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3
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47
第五章采购需求····························51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2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6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7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68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临湘市大数据中心的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0682000052-1
3、采购代理编号:ZCLX(CG)-2026030
4、采购项目总预算:2518.01万元,其中:2026年度867.21万元、2027年度829.26万元、2028年度821.54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技术服务
评标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6个月(2026年至2028年,每年度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备注
1
/
2518.01万元,其中:2026年度867.21万元、2027年度829.26万元、2028年度821.54万元。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518.01万元,其中:2026年度867.21万元、2027年度829.26万元、2028年度821.54万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供应商,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范围、工作内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必备组成部分,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投标无效;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另行组建新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进行信用查询。联合体任意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整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同时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6)中标后,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合同全部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及以上,方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协议中必须载明小微企业对应的合同金额占比,并附小微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整体视同小微企业。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c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c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湘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岳阳市临湘市
联系人:吴先生
邮编:414300
电话:***
2、采购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连心路110号
联系人:***
邮编:414300
电话:0730-3795833、***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
电话:0730-2966692
电子邮箱:2685776317@qq.com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第1.2款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1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临湘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岳阳市临湘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
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连心路11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0-3795833、***
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注:(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供应商,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3.2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范围、工作内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必备组成部分,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投标无效;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另行组建新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进行信用查询。联合体任意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整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同时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6)中标后,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合同全部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及以上,方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协议中必须载明小微企业对应的合同金额占比,并附小微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整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5.1款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第5.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第9.1款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中国湖南岳阳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三、投标文件
第13.2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518.01万元,其中:2026年度867.21万元、2027年度829.26万元、2028年度821.54万元。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14.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14.1(3)项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16.1款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日历日)
第17.1款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第18.1款
分包
□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 和资质要求 等。( 不允许分包
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19.1款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要提供一正两副共三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第21.1款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
四、投标
第21.1款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地点
2026 年 10 月 29 日(星期 四 )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4.1款
开标地点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第24.2款
解密时长
30 分钟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8.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况,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若有相同总分(并列第一名)的投标人时,则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若总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若总分相同、报价相同且技术也相同时则由评审小组按抽签决定排名顺序。□ 随机抽取的方式。
第29.3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连心路110号
联系人:*** 电话:0730-3795833、***
七、合同签订
第31.1款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八、其他规定
第35.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招标代理协议中约定支付。
第36.1款
其他规定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留存备查)。2、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GCZF格式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目录和详细页码,其制作软件的下载安装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件说明(含电子签章的操作流程)可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的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系统设置为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5、若有相同总分(并列第一名)的投标人时,则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若总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若总分相同、报价相同且技术也相同时则按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排名顺序。6、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转换中标人,如经发现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做项目不予结算。7、如因中标人的项目进度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招标中的要求和其它不合理的地方受到招标人三次或以上警告仍不改正,招标人有权取消、清退该中标人,另请其它合乎要求的中标候选人继续提供服务,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原中标人负责。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
一、中标贷的特点
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
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
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
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
二、中标贷的操作
登录入口: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
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
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
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
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
三、业务咨询电话
0730-2966626,张女士
16673063296,陈工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谢俊峰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84919503;13687320956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唐红英
溁湾支行行长
89750053;18673166920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颜国恒
芙蓉中路支行
88665238;13574801920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李 宁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85114839;13975813058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毅
丽臣路支行行长
82741897;13808436058
长沙银行
钟柯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84413595;13875880163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严春燕
岳麓支行副行长
85579459;13875864330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球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

第二节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中国湖南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8.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5)投标函
(6)分项报价
(7)采购需求响应
(8)合同条款偏离表
(9)采购需求偏离表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12.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
12.5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
12.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
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
20.2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0.3“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20.4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
20.5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0.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0.8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0.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1.投标截止期
21.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
21.2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21.3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3.串通投标行为
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岳阳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
24.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4.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5.3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5.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5.5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26.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7.2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
六、中标信息公布
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9.6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29.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8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
七、合同签订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履约担保
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政府采购政策
33.1价格评审优惠: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和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2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3.3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2)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3.4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九、其他规定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
35.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5.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支付。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4.其他
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情况
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若自然人投标的);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扫描件;
3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
特定资格条件:无。
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详见下表中说明。
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供应商,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四条第3款采购项目的特定资质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9、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岳财函【2020】46号文)规定,取消岳阳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0、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经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范围、工作内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必备组成部分,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投标无效;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另行组建新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进行信用查询。联合体任意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联合体整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同时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6)中标后,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合同全部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及以上,方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协议中必须载明小微企业对应的合同金额占比,并附小微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整体视同小微企业 。

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3款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本章附表4
第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第5.1款
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
( 若有相同总分(并列第一名)的投标人时,则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若总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若总分相同、报价相同且技术也相同时则由评审小组按抽签决定排名顺序。
□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5.2款
价格调整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最低评标价法: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5.2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
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废标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
条款
评审点名称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性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报价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不符合★条款
不符合★条款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表2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投标报价评价
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4“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5.评标总得分
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总分相同、报价相同且技术也相同时,则按抽签决定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附表4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评审内容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满分100
(权值10%))
100分
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部分满分100
(权值40%)
类似业绩
30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自2023年9月1日至今签署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合同的计10分,最高累计3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提供采购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需清晰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及签订内容,否则不计分。
光纤租赁
20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的,计20分;本项最高计20分,不重复计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1)投标人为运营商主体,提供有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为非运营商主体,提供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加盖运营商公章,明确授权其使用对应光纤线路资源、开展本项目网络光纤租赁服务,授权有效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并承诺提供网络运维、故障排查、业务保障支撑。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20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完整授权文件。授权对象须覆盖以下平台:(1)临湘市财政内控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2)临湘市财政业务查询分析系统;(3)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云系统;(4)临湘市财政局综合治税信息平台;(5)金保工程二期人社分级分类运营服务相关系统/平台;(6)临湘市城建档案系统;(7)房地产信息服务综合平台;(8)5G智慧电台;(9)临湘市校车监控平台;(10)临湘市交通治超综合管理平台。说明:授权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软件使用权、运行维护、补丁升级、接口适配、授权有效期。上述平台及授权范围全部满足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授权平台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人员配备
30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专业的项目团队,提供参与本项目团队专业人员实力证明:1、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相关的高级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2、其他人员要求:每配备一名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相关的中级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评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证书)的技术人员的计5分,本小项最高计2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注:同一人员的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6月-8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技术部分满分100
(权值 50%)
售后服务方案
28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措施;③售后服务方式;④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8分。方案中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7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扣2 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 7分。扣完为止。
安全设计与风险管理方案
25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安全设计与风险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策略;②安全管理措施;③安全步骤;④风险识别与分析;⑤风险防范对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方案中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 5 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扣 2 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 5 分。扣完为止。
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
32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制度;②项目范围管理;③项目需求管理;④项目配置管理;⑤实施计划;⑥质量保障措施;⑦进度控制措施;⑧与原服务衔接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2 分。方案中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 4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扣 2 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 4分。扣完为止。
项目培训方案
15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②培训考核;③培训人次安排。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方案中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 5 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的扣 2 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 5 分。扣完为止。
以上评审内容中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无关等情况。

采购需求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性质:购买服务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湘市大数据中心
项目密级
本项目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技术服务
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临湘市大数据中心
方案编制依据
政策依据
国家政策文件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2〕1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4)。
地方政策文件
《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34号;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湖南省“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湘网办发〔2021〕16号);
《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22〕23号);
《湖南省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改革实施方案》湘办发电〔2026〕15号);
《岳阳市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23〕10号);
《岳阳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改革实施方案》(岳办函〔2026〕9号);
《临湘市政务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临湘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23〕5号;
《全市推进数字化平台统一运维实施方案》(临数政领发〔2024〕1号);
《临湘市数据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统一运维相关工作的通知》(临数发〔2024〕1号);
《临湘市数字化平台统一运维管理暂行办法》(临数发〔2024〕3号)。
《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改革实施方案》(临办发〔2026〕12号)。
技术依据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信息技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GB/T33850-2017);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T35114-2017);
《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19);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2105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798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GB/T39477-2020);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8827.1-2022);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2部分:交付规范》(GB/T28827.1-2022);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GB/T28827.1-2022);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4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要求》(GB/T28827.1-2022);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GB/T28827.1-2022)。
概算依据
岳阳市、临湘市历年来类似项目采购服务合同;
《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概算编制与评审工作指南(试行)》(湘发改高技〔2022〕1056号)。
《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财政评审工作指南(试行)》(湘财办〔2024〕10号);
项目绩效指标
项目为购买服务类项目,服务费用分年度概算为2026年度867.21万元、2027年度829.26万元、2028年度821.54万元,三年合计2518.01万元。绩效指标设置以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监测覆盖率、安全管理覆盖率、运维人员监管率、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运维总费用再压减5%以上,90%以上常见运维故障智能预警、自动处置"等改革目标为基准,结合本项目六大服务类别的产出与效益,从系统应用、系统质量、网络安全、项目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五个方面设置。
表1.7-1项目绩效指标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年度)
1
系统应用
业务整体指标
纳入统一运维的信息系统数量
18个
2
系统应用
业务整体指标
纳入统一运维的网络链路数量
3172条
3
系统应用
业务整体指标
纳入统一运维的前端感知及IT设备数量
/
4
系统应用
业务整体指标
服务使用单位数量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69 个市直单位、14 个镇街、161 个村社)
5
系统应用
应用与推广情况
运维总费用降本率
较上一年度压减5%以上
6
系统应用
应用与推广情况
使用单位服务满意度
≥95%
7
系统质量
系统性能
政务网络可用性
≥99.9%
8
系统质量
系统性能
信息系统在线率
核心业务系统≥99.9%,一般系统≥99%
9
系统质量
系统性能
常见运维故障智能预警、自动处置率
≥90%
10
系统质量
系统性能
监测覆盖率
100%
11
系统质量
数据质量
运维台账、资产账、人员账"三本账"完整率
100%,动态更新
12
系统质量
数据共享与开放
运维数据接入省级运安平台率
100%,实现全面贯通
13
系统质量
系统升级及优化整合
存量低效资源清理
僵尸系统、低效应用、闲置资源清零,形成清理清单
14
网络安全
安全指标
安全管理覆盖率
100%
15
网络安全
安全指标
故障响应时间
≤30分钟响应,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
16
网络安全
备份能力
核心业务数据备份策略
按系统重要程度实行每日增量、每周全量备份,RTO≤4小时、RPO≤24小时
17
网络安全
安全指标
全年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零发生
18
项目管理
项目进度
服务期限与年度合同签订
36个月,每年度12个月,按期签订率100%
19
项目管理
资金使用计划
资金按计划执行率
按年度预算和考核结果拨付,执行率100%
20
项目管理
项目进度
运维人员监管率
100%,人员实名备案、在岗可查
21
项目管理
资金使用计划
绩效评价覆盖率
100%,实行按绩效付费
22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单位对运维服务满意度
≥95%
23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故障处理及时率
≥98%

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地点、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临湘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一体化运维及网络安全技术服务,按服务类别划分为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网络线路租赁与运维管理服务、硬件设备运维服务、设备更新替换服务、云资源租赁服务、其他服务,共计六类。具体如下: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对全市18个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提供运维服务,包括系统日常巡检、故障响应与处理、数据备份与恢复、性能优化、版本升级、安全加固、技术支持、培训指导等,保障财政核算、社会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交通治超、校车安全监管、应急指挥、政务公开等核心业务连续稳定运行。
网络线路租赁与运维管理服务。主要包含网络线路租赁与网络运维管理两项服务内容。
网络线路租赁服务。对全市各委办局、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政务网络链路提供租赁服务,共计3172条,涵盖电子政务外网应用数据专线、本地数据专线、教育云专网、云视讯专网、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国家省市数据专线、互联网出口、校园一键报警专网、物联网卡及裸纤等类型。服务内容包括线路租用、开通调测、日常运行维护、故障修复、新增迁移开通、网络流量安全分析及重大活动网络保障等。
网络运维管理服务。租赁网络运维管理服务,将全市纳入统一运维的政务网络链路实行统一平台、统一流程、统一监管,提供链路资源数字化台账、故障全流程闭环管理、跨部门协同调度、监控告警联动处置、运维统计报表与管理驾驶舱、大屏可视化展示等服务能力,支撑各使用单位协同开展链路运维,实现运维台账、故障处置、考核数据全程线上化、可追溯。
硬件设备运维服务。对前端感知设备、IT设备、政务大厅终端、机房配套设备等相关项目配套设备提供保养清洁、巡检排查、故障响应、设备更换、重大事件保障等服务。
设备更新替换服务。对达到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或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通过维修恢复功能的设备实施更新替换,本期包括防汛抗旱救灾主题场景应用一期建设项目设备更新与山塘水库防溺水视频监控平台端摄像头修复两个项目。
云资源租赁服务。为上云的政务信息系统提供计算、存储等云资源租赁服务,包括虚拟机、vCPU、内存、块存储等资源的开通、配置、监控、扩容及运行保障。
其他服务。包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前端视频监控设备用电、机房信息化设备用电等保障性服务。
服务规模
本项目服务规模如下表所示:
表1.8-1服务规模一览表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规模
计量单位
备注
1
信息系统运维
18
个系统
覆盖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数据局等9个单位
2
网络线路租赁与运维管理服务
3172条链路、1套平台
条、套
含电子政务外网、本地数据专线、教育云专网、云视讯专网、校园一键报警专网、物联网卡、裸纤等类型;网络运维管理1套,含平台底座及六大业务功能(故障闭环、协同调度、链路台账、监控告警、统计驾驶舱、大屏可视化)
3
硬件设备运维
13
项目
视频监控、其他前端感知、配套设施、IT设备等相关设备
4
设备更新替换
2
个项目
防汛抗旱一期建设、山塘水库摄像头修复
5
云资源租赁
33
台虚拟机
vCPU 200核、内存668GB、块存储17700GB,服务10个上云系统
6
其他服务
3
项
等保测评1项、前端及运维电费1项、机房电费1项

服务地点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临湘市行政区域范围,具体包括:市级政务数据中心机房、各市直单位办公场所及业务机房、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全市前端感知设备部署点位(含城区道路、山林水库、矿山、园区等)、教育、医疗、水利等行业专网接入点位,以及市级政务云平台资源节点。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6个月(2026年至2028年,每年度服务期限12个月)。
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
本项目按照3年服务期限计算,2026年度服务金额为867.21万元,其中信息系统运维费用为230.03万元;网络线路租赁与运维管理服务费用为364.39万元;硬件设备运维费用136.90万元;设备更新替换费用67.00万元;云资源租赁服务费用35.00万元;其他服务运维费用33.89万元。
2027、2028年度,信息系统运维、网络线路租赁与运维管理服务、硬件设备运维、云资源租赁、其他服务等日常运维类服务维持2026年度服务标准与服务规模,年度费用800.21万元保持不变;设备更新替换费用不再按2026年度标准重复列支,按一次性投入、备品备件、服务性支出三类分年度据实测算:一次性投入类(软件功能模块、视频通道授权等)属一次性实施内容,2026年度实施完成后即行结束,2027、2028年度不再列支;备品备件类按存量设备分年度更换率测算,用于存量老旧设备故障更换,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并执行中标单价,未发生更换的备件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重复计费;服务性支出类按年度延续列支。据此测算,设备更新替换费用2027年度为29.05万元、2028年度为21.33万元,即2027年度服务金额为829.26万元,2028年度服务金额为821.54万元。
三年服务总金额为2518.01万元。
资金来源于临湘市市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使用计划按年度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结合服务进度和验收情况拨付。
主要结论和建议
主要结论
主要建议
资金保障方面。建议市财政局将本项目年度服务费用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按照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经费管理机制,由市数据局向市财政局提出使用申请、按规定程序拨付,避免因经费拨付滞后影响运维服务连续性。
服务衔接方面。全市存量运维合同大部分于2025年底到期,与本项目计划实施存在时间差。建议加快立项、财政评审、采购等前期工作进度,合理设置招标周期,统筹安排过渡期运维,避免出现服务断档影响财政核算、社会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核心业务。
遗留问题方面。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有非涉密项目运维、安全管理等相关经费暂无来源的,由市数据局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后,再由市财政局统筹明确。建议在本项目实施前完成清理,避免本项目实施范围与既有经费渠道重复安排或遗漏安排。
联合体管理方面。本项目服务内容涉及软件运维、通信线路租赁、网络安全等不同资质领域,采用联合体形式招标。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分工界面、牵头方义务及连带责任,要求联合体设立统一服务接口、统一台账管理,防范履约风险。
考核机制方面。建议在合同签订前同步出台运维服务考核细则,明确响应时限、系统在线率、用户满意度等SLA指标及考核频次、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费用结算、年度合同续签挂钩,落实绩效评价覆盖率100%的改革要求。
项目单位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临湘市大数据中心,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职能如下:
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数字政府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统筹建设全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字化项目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评审、竣工验收、履约监管、运行后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治理提质、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推进全市数字化平台统一运营维护,承担网络运维管理的日常运营维护。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承担全市政务云平台、政务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本项目实施机构为临湘市大数据中心,结合本项目工作内容,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职能如下:
1、项目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
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的组织与衔接,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监管,项目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及项目档案管理;负责与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重大事项报审。
2、数据资源管理与治理应用
负责项目数据资源目录梳理与编制,数据归集、治理提质方案的实施,数据共享接口设计与跨部门对接,数据质量管控及数据应用场景落地的具体实施。
3、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
负责项目建设内容与全市网络运维管理的对接;承担项目建成后系统日常巡检、故障处置、运行监测、运维台账管理及运行保障工作。
4、网络安全管理
负责项目网络安全防护方案落实,等级保护测评、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组织实施,数据安全管控及运行期安全监测、应急处置工作。
5、技术审核与验收评价
负责项目方案技术论证、评审支撑,阶段成果审查,竣工验收及运行后评价的组织与材料编制工作。
项目单位信息化现状
信息系统运维现状
临湘市财政内控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
临湘市财政内控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财政局。平台主要功能包括预算编制与调整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收支管控、资金监控、风险防控等模块,应用于市财政局内控管理业务场景。
数据存储于市财政局中心机房,数据未向其他平台回流。安全措施包括网络安全防护、访问控制、传输加密、数据自动备份、水印防泄漏、终端管理、日志监控等。软件开发单位为湖南会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14个月),主要提供远程服务、驻场服务。
湖南省财政专网三防云平台
湖南省财政专网三防云平台(防病毒、防木马、防攻击)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财政局,主要功能包括防病毒防木马防攻击。
数据存储于市财政局中心机房,数据未向其他平台回流。安全措施为三防云平台统一病毒防护、木马查杀及攻击防范体系。软件开发单位为360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
湖南省财政客户端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湖南省财政客户端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财政局,系统主要功能包括终端准入控制、防非法外联、防私接设备、远程维护、软件分发等,应用于市财政局及所属单位财政专网终端安全管理场景。
数据存储于市财政局中心机房,数据未向其他平台回流,软件机构开发单位为360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
临湘市财政业务查询分析系统
临湘市财政业务查询分析系统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财政局。系统于2021年建成上线,整合财政历史业务系统数据,接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回流数据,为财政内控系统、协同办公OA、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审计监督等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应用于财政数据查询、分析及共享业务场景。
数据存储于市财政局中心机房,采取定期计划性异机备份措施。数据安全由机房访问控制及备份机制保障。软件开发单位为湖南得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U8财务软件
U8财务软件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财政局,2015年上线运行。软件主要功能包括账务处理(凭证录入、审核、记账、多辅助核算)、电子报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卡片、折旧计提)等,应用于全市项目单位及站所财务核算业务场景。
数据存储于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机房,安全措施包括防火墙防护、运维人员保密承诺书管理等。
软件服务单位为岳阳楼区汇友软件服务中心。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云系统
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云系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财政局。系统服务于全市184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业务,主要功能包括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系统管理等,应用于单位会计核算、年终决算等业务场景。
数据存储于湖南省财政厅统一管理,相关数据回流至临湘市财政局使用,安全措施由省财政厅实行统一备份。
软件开发单位为佳瑛科技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
临湘市财政局综合治税信息平台
临湘市财政局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财政局。平台主要应用于涉税信息归集、涉税单位数据分析等财税综合治理场景。
软件开发单位为湖南得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金保工程二期人社分级分类运营服务
金保工程二期人社分级分类运营服务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人社局。系统覆盖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保卡三大业务板块,应用于人社业务经办、数据修正、统计报表、政策咨询工单处理等业务场景。
数据存储于湖南省政务云平台,数据未回流本地,安全措施依托省政务云安全体系,系统达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软件开发单位为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临湘市城建档案系统
临湘市城建档案系统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住建局,具体使用单位为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建设工程资料在线提交与协同编制、移动互联网跟踪、声像资料上载、档案查询利用,以及工程验收后档案摆渡至馆藏系统等,应用于全市城建工程档案归集、验收、查询利用业务场景。
数据存储:在线系统部署于岳阳市云服务器,摆渡后数据存储馆内本地服务器,实现数据回流本地。
数据回流情况:生成的项目数据、单体数据、案卷数据、文件数据以及项目文件在档案验收完成后数据摆渡到馆内本地服务器中。
安全措施包括角色授权访问控制(按密级、类别设置读写、只读、禁读原文权限)、受控文件借阅审批、数据脱密处理等。
软件开发单位为湖南比木建科软件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临湘市房地产信息服务综合平台
临湘市房地产信息服务综合平台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台主要功能包括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物业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及增值管理、网上签约、线上缴存、电子票据开具等,并与省个人住房数据上报、住建部数据上报、银行业务系统、省财政厅电子票据接口对接,应用于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及资金监管业务场景。
数据存储于临湘市大数据中心(云中心),通过外网专线回流至市住建局各业务科室使用,安全措施由云中心统一保障。
软件开发单位为岳阳市城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G智慧电台
5G智慧电台(iango播出系统plus版,AI智能语音播出系统),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融媒体中心。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节目单编排、节目播出素材管理,并具备新闻云AI语音合成、节目云智能生成、AI天气、AI路况、AI音乐串接等AI应用能力,应用于广播节目自动化播出场景。
播出素材经远程下载至本地播出主机使用,播出后删除或存档,实现素材回流本地。安全措施包括播出素材审听及新闻三审工作机制。
软件开发单位为湖南芒果智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临湘市文化云平台
临湘市文化云平台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具体使用单位为市文化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公共文化服务门户、文化活动发布、文化资讯、志愿者风采、网上数字资源服务等,应用于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场景。
数据存储于租赁的云服务器,安全措施包括云安全防火墙、云服务器备份、日志记录等。
软件开发单位为为南京济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临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临湘)
临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临湘)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发改局。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红黑名单、行业信用评价等信用数据归集,以及信用核查查询服务,应用于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查询应用场景。
数据存储于市政务云平台,数据未回流本地,安全措施依托政务云统一安全保障体系。
软件开发单位为杭州湛联科技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临湘市综合指挥平台
本项目为临湘市综合指挥平台软件修复升级及运维服务,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临湘市应急管理局。
软件开发单位为杭州星拳科技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临湘市校车监控平台
临湘市校车监控平台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平台主要功能包括校车实时视频监控、智能行为识别告警、视频存储溯源、应急联动指挥、数据统计管理等,应用于全市校车安全监管场景。
数据存储于岳阳市政务云机房,相关数据回流至市教体局自建应用使用。安全措施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建设。
软件开发单位为湖南六九零六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临湘市交通治超综合管理平台
临湘市交通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交通运输局,具体使用单位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源头企业称重数据汇聚、违法车辆证据审核、执法文书制作、数据上传省市治超平台等,应用于全市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场景。
数据存储于临湘市政务云平台,数据回流政务云存储。安全措施包括防火墙、网络入侵监测、病毒特征库更新,系统符合等保三级要求。
软件开发单位为湖南海德威科技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临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临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数据局。网站主要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办事服务指引、政民互动等职能,应用于全市政务公开及对外宣传服务场景。
数据存储于岳阳市政务云机房,数据未回流本地。安全措施包括定期系统监测与补丁更新、每小时自动备份、系统BUG修复、故障检测等。
软件开发单位为岳阳市灵捷动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临湘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临湘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牵头使用单位为临湘市数据局。公众号承担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职能,是市政府移动端对外宣传服务渠道。
数据存储于岳阳市政务云,安全措施与政府门户网站共用云平台防护体系,含定期监测、自动备份等。
软件开发单位为岳阳市灵捷动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现阶段合同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网络线路租赁与运维管理服务现状
网络线路租赁现状
全市政务网络经多年建设,已达到一定规模,经调研之后,本项目网络链路共计3172条,主要包含临湘市数据局、临湘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含二级机构)、应急管理局等各委办局,网络链路带宽为2-2000M不等,各委办局网络链路现状如下:
表2.3-1各委办局网络链路现状
序号
使用单位
链路名称
线路使用地址
城区/乡镇
链路类型
带宽(bps)
单位
数量
租赁期(年) (一)临湘市数字化平台网络链路统一运维服务项目 1
临湘市数据局
电子政务外网光纤租用及网络维护(市直单位)
市直单位及城区二级机构
城区
电子政务外网应用数据专线
1000M
条/年
89
1 2 电子政务外网光纤互联网出口2G(主用1)
数据中心机房
城区
互联网出口带宽
2G
条/年
1
1 3 电子政务外网光纤互联网出口2G(主用2)
数据中心机房
城区
互联网出口带宽
2G
条/年
1
1 4 电子政务外网光纤互联网出口1G(备用)
数据中心机房
城区
互联网出口带宽
1G
条/年
1
1 5 DC机房数据上传岳阳政务云(100M)
数据局
乡镇
国家、省、岳阳数据专线
100M
条/年
1
1 6
临湘市水利局
到省厅水利专线
水利局办公楼
乡镇
国家、省、岳阳数据专线
100M
条/年
1
1 7
临湘市应急局
山塘水库
临湘所有水库监控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33
1 8 到省厅应急专线
应急局办公楼
乡镇
国家、省、岳阳数据专线
100M
条/年
1
1 9
临湘市教体局
教育局中考阅卷专线
一中教学楼
城区
本地数据专线
20M
条/年
1
1 10
临湘市教体局
教育云专网
各学校办公教育云专网
城区
教育云专网
/
条/年
1835
1 11
临湘市教体局
一键报警运维服务项目
一键报警平台使用,联通机房到教体局到岳阳云服务平台
乡镇
校园一键报警专网
50M
条/年
1
1 12
临湘市教体局 一键报警平台使用,联通机房到学校一键报警设备
城区/乡镇
校园一键报警专网
/
条/年
70
1 13
临湘市人社局
人社全省视频会议专线
人社局办公楼
乡镇
国家、省、岳阳数据专线网
100M
条/年
1
1 14
临湘市人社局
社保专线
人社局办公楼
城区
本地数据专线
20M
条/年
15
1 15
临湘市统计局
民调专线
统计局办公楼6楼
城区
本地数据专线
20M
条/年
1
1 16
临湘市财政局
财政专线
财政局办公楼
城区
本地数据专线
50M
条/年
40
1 17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渔政执法监控
各个渔政点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8
1 18
临湘市城管局
城区易涝点监控视频6条
各易涝点
城区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6
1 19
临湘市数据局
儒溪工业园视频专线
儒溪管委会(高新区)
乡镇
本地数据专线
300M
条/年
1
1 20 单位专网裸纤
上云系统至单位专线(农业、水利)
乡镇
国家、省、岳阳数据专线
500M
条/年
2
1 21 数据裸纤
统一运维中心至电信机房
/
裸纤
/
条/年
1
1 22 数据局视频裸纤
数据局至视频融合平台
城区
本地数据专线
1000M
条/年
1
1 23
临湘市数据局
矿山摄像头收编
桃矿
乡镇
本地数据专线网
50M
条/年
1
1 24 矿山摄像头收编
海螺、凡泰、富安、正鑫、强盛、湘岳、渔源
乡镇
本地数据专线网
50M
条/年
7
1 25
临湘市数据局
电子政务外网光纤租用及维护(镇村)
各镇街道
乡镇
本地数据专线
500M
条/年
14
1 26 乡镇
本地数据专线
100M
条/年
162
1 27 云视讯
市直单位、镇街道、村社区
/
云视讯本地化应用专网硬终端
20M
条/年
22
1 28 软终端
/
云视讯本地化应用专网账号
/
条/年
338
1 29
临湘市城管局
城管街面监控专线
城管路面视频监控
城区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20
1 30 焚烧烟雾专线
烟雾报警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31 城区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2
1 32 燃气平台专线
燃气项目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3
1 33 城区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5
1 34 物联网100M互联网出口
数据中心机房
城区
互联网出口
100M
条/年
1
1 35
临湘市交通局
横铺治超非现场执法专线
横铺与桃林公路交叉点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36
临湘市林业局
临湘市白石园林场
临湘市白石园林场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37 临湘市药菇山林场
临湘市药菇山林场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38 临湘市荆竹山林场
临湘市荆竹山林场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39 临湘市五尖山林场
临湘市五尖山林场
城区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40 临湘市林业局
临湘市羊楼司镇林业站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41 临湘市林业局
临湘市桃林林业站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42 临湘市林业局
临湘市聂市镇林业站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43 临湘市林业局
临湘市黄盖湖实地保护站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
1 44
临湘市财政局
财政专线
人大对接财政局
城区
本地数据专线
1000M
条/年
1
1 45 财政专线
各财政预算单位
城区
本地数据专线
50M
条/年
151
1 46 乡镇
本地数据专线
50M
条/年
41
1 47
临湘市农业局
畜牧水产监控点位线路
桃林、聂市、杨田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4
1 48
临湘市市监局
对接岳阳市局专线
临湘至岳阳市局
乡镇
国家、省、岳阳数据专线网
100M
条/年
1
1 49
临湘市水利局
视频监控线路
各镇街道水管站
乡镇
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专线网
20M
条/年
15
1 50
临湘市文旅广电局
各网络会所文化监控接入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城区
互联网出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湖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