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浯溪枢纽库区冷水滩区段)第一批次富余砂石公开竞价预售公告
【招标公告】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浯溪枢纽库区冷水滩区段)第一批次富余砂石公开竞价预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永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浯溪枢纽库区冷水滩区段)富余砂石销售方案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公告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湘江航道整治富余砂石处置、保障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依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年2月冷水滩区第十届区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纪要、永水办函〔2026〕24号砂石综合利用方案批复及《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浯溪枢纽库区冷水滩区段)富余砂石销售方案》,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作为本项目富余砂石唯一出让处置主体,对浯溪枢纽库区冷水滩区段航道整治富余砂石分批次开展公开底价竞价预售,现就第一批次砂石竞价销售事宜公告如下。
二、标的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冷水滩区湘江西路临时上砂码头堆场天然河卵石原料(第一批次)
砂石总量:5万吨
存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西路临时上砂码头指定砂石堆场
物料说明:标的物为航道疏浚天然河卵石原材料,无统一砂石成品质量标准,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约束。意向竞买人必须在报名阶段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充分确认砂石规格、品质满足自身经营需求;砂石以买受人进场清运视为交付完成,成交后不得以质量、外观、粒径、含泥等任何理由提出退换、降价、索赔。
销售底价:30元/吨(含税,不含堆场装车服务费、运输及其他配套费用);报价单价低于30元/吨视为无效报价,不纳入竞价排序,该报价仅为销售底价,意向购买方可高于本单价足额打款。
堆场作业服务费:中标方需另行向东安县众鑫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支付3元/吨堆场作业服务费,专项覆盖履带传输、铲车装车、场内供电成本,该费用不包含在30元/吨销售底价内,按实际清运吨数据实结算。
三、竞买人准入资格条件
在永州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砂石经营、建材贸易、工程施工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砂石经营备案相关手续;
无河道采砂、砂石运输相关行政处罚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经营失信记录;
具备足额资金支付能力,拥有自有或长期稳定合作运输车队,可严格按期完成砂石清运;
自愿接受冷水滩区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整治办公室及湖南潇湘兴业集团联合全程监管,完全认可本公告、《富余砂石销售方案》及后续购销合同全部权责、违约条款;
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外地无本地经营实体企业、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公告公示渠道与报名安排
公示渠道: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官网、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湘江西路砂石堆场线下公示栏同步发布,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天。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当日起至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书面竞买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砂石经营备案材料(提供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材料经集团公司资格初审,审核通过方可参与缴款竞价,未通过初审企业缴款一律无效、资金无息原路退回。
现场踏勘:报名期内意向企业可联系业务负责人赴堆场实地查看砂石现状,踏勘风险、交通成本由意向企业自行承担。
五、竞价缴款规则、中标判定标准
(一)缴款要求
收款单位:永州市潇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零陵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810000392852000001
转账规范:仅接受公对公一次性全额转账,不接受现金、私户转账、分期缴款;转账备注统一格式:“第一批次砂石竞价款+企业全称+报价单价XX元/吨”,备注缺项、信息不全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
缴款金额: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本批次全款,不低于150万元,资金不足视为无效报价。
(二)固定周期竞价倒计时规则
自由缴款期:公告发布且企业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随时足额转账参与竞价;
竞价周期截止触发:监管账户收到第一笔有效全款报价当日起,启动2个自然日固定竞价周期,截止时点固定、不重置、不顺延;例:2026年8月1日首笔有效资金到账,竞价统一截止至2026年8月3日24:00。
有效报价定义:企业资质审核通过、公对公足额全款、报价单价≥30元/吨、转账备注完整清晰,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方计入竞价排序。
(三)中标排序规则
竞价周期截止后,集团公司联合监管部门核对全部银行流水、报价单价、资金实际到账时间,分层排序确定唯一中标人:
第一优先级:报价单价,单价越高排序越靠前;
第二优先级:同等报价单价下,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越早,排序越靠前;全场排序第一名为本批次中标买受人。
(四)资金退还规则
未中标企业全款:本批次竞价终止、中标结果公示满1个工作日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全额退还;
无效报价资金(资质造假、底价以下报价、私户转账、备注不清等):审核确认后即时启动无息原路退款,不参与竞价排序。
六、中标确认、合同签订与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示:竞价周期结束当日完成报价排序,出具《竞价预售成交确认书》,在原公告渠道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成交正式生效。
合同签订时限:中标企业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湖南潇湘兴业集团签订《砂石购销合同》。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缴纳单批次清运履约保证金10万元;本批次砂石全部清运完毕、堆场场地平整恢复并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后,无息全额退还;出现清运逾期、场地遗留砂石、违规转运等违约情形,保证金全额没收。
七、场内装车、场外运输权责划分
(一)场内堆场装车环节
砂石堆场履带传输、铲车装车由东安县众鑫砂石经营有限公司统一提供有偿服务,场内装车设备运维、操作人员管理、场内安全事故、设备损毁、人员受伤等全部安全、赔偿责任由堆场服务企业独立承担,出让方、中标买受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离场后运输全流程责任
砂石驶出堆场后,所有成本、风险、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均归中标买受人:
运输成本:车辆租赁/购置、燃油、维修、年检、司机及安全员薪酬、人员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
环保与路政支出:车辆冲洗、沿途扬尘治理、场外道路保洁、超限超载整改、路政协调、破损道路修复、沿线群众民事协调;
安全及法律后果:运输途中人身伤亡、车辆损毁、第三方财产损失、交通违章、环保处罚、民事赔偿、涉诉全部责任;若因中标方运输、管理不当导致出让方被追责、产生经济损失,集团公司有权向中标方全额追偿(含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支出)。
八、清运时限、堆场管理费约定
单船清运时限:砂石转运上岸入堆场后,单船砂石须在48小时内全部清场,逾期按船舶海事登记吨位收取3元/吨/天堆场管理费;
整批次总清运期限:场地移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批次全部砂石清运、堆场清理平整恢复原貌;
逾期违约后果:因中标方运力不足、资金短缺、运输协调不当等自身原因逾期未清运完毕,视为根本性违约,集团公司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砂石无偿收回另行处置,已支付全部货款不予退还;
工期顺延情形:地震、特大洪水、政府全域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中标方凭官方有效证明提交书面申请,经多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顺延工期。
九、计量、结算与票据管理
计量方式:实行皮带磅+装载机电子秤联合称重结算,集团、监管部门、中标买受人共同监磅,每日签署采运计量台账;
货款结算:中标企业已预付全款,无尾款;实际清运总量与公告预估方量存在小幅误差的,以中标成交单价多退少补;发票开具:集团公司指定收款账户足额收到全款后,按财务制度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联合监管单位
冷水滩区财政局、冷水滩区水利局、冷水滩区交通运输局、冷水滩区河道采砂整治办公室、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全程对竞价缴款、堆场生态、运输合规、砂石流向、计量台账开展联合巡查监管。
十一、违约处置条款
竞价中标后,逾期不签订购销合同、放弃采购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竞价款不予退还,本批次重新组织竞价;
清运超期、堆场遗留砂石、未恢复场地原貌,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剩余砂石收回二次处置,已付货款扣除处置成本后余款退还;
运输违法超限、扬尘污染、发生安全事故、私自非法转售砂石,监管部门依法处罚,集团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全部砂石,已付全部货款不予退还;
意向企业提交虚假资质、串通围标、恶意压低报价扰乱竞价秩序,永久取消参与本公司所有砂石处置项目资格,全部缴款不予退还,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追责。
十二、其他附则
本次砂石销售价格、竞价规则若有调整,以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官网、公众号最新公告为准;
意向企业参与报名、缴款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十三、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张先生:13574631998
肖先生:15601640649
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
2026年8月1日
编辑:张敏
一审:周燕
二审:曾诗情
三审:杨顺荣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湘江航道整治富余砂石处置、保障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依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年2月冷水滩区第十届区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纪要、永水办函〔2026〕24号砂石综合利用方案批复及《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浯溪枢纽库区冷水滩区段)富余砂石销售方案》,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作为本项目富余砂石唯一出让处置主体,对浯溪枢纽库区冷水滩区段航道整治富余砂石分批次开展公开底价竞价预售,现就第一批次砂石竞价销售事宜公告如下。
二、标的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冷水滩区湘江西路临时上砂码头堆场天然河卵石原料(第一批次)
砂石总量:5万吨
存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西路临时上砂码头指定砂石堆场
物料说明:标的物为航道疏浚天然河卵石原材料,无统一砂石成品质量标准,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约束。意向竞买人必须在报名阶段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充分确认砂石规格、品质满足自身经营需求;砂石以买受人进场清运视为交付完成,成交后不得以质量、外观、粒径、含泥等任何理由提出退换、降价、索赔。
销售底价:30元/吨(含税,不含堆场装车服务费、运输及其他配套费用);报价单价低于30元/吨视为无效报价,不纳入竞价排序,该报价仅为销售底价,意向购买方可高于本单价足额打款。
堆场作业服务费:中标方需另行向东安县众鑫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支付3元/吨堆场作业服务费,专项覆盖履带传输、铲车装车、场内供电成本,该费用不包含在30元/吨销售底价内,按实际清运吨数据实结算。
三、竞买人准入资格条件
在永州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砂石经营、建材贸易、工程施工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砂石经营备案相关手续;
无河道采砂、砂石运输相关行政处罚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经营失信记录;
具备足额资金支付能力,拥有自有或长期稳定合作运输车队,可严格按期完成砂石清运;
自愿接受冷水滩区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整治办公室及湖南潇湘兴业集团联合全程监管,完全认可本公告、《富余砂石销售方案》及后续购销合同全部权责、违约条款;
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外地无本地经营实体企业、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公告公示渠道与报名安排
公示渠道: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官网、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湘江西路砂石堆场线下公示栏同步发布,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天。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当日起至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书面竞买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砂石经营备案材料(提供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材料经集团公司资格初审,审核通过方可参与缴款竞价,未通过初审企业缴款一律无效、资金无息原路退回。
现场踏勘:报名期内意向企业可联系业务负责人赴堆场实地查看砂石现状,踏勘风险、交通成本由意向企业自行承担。
五、竞价缴款规则、中标判定标准
(一)缴款要求
收款单位:永州市潇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零陵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810000392852000001
转账规范:仅接受公对公一次性全额转账,不接受现金、私户转账、分期缴款;转账备注统一格式:“第一批次砂石竞价款+企业全称+报价单价XX元/吨”,备注缺项、信息不全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
缴款金额: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本批次全款,不低于150万元,资金不足视为无效报价。
(二)固定周期竞价倒计时规则
自由缴款期:公告发布且企业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随时足额转账参与竞价;
竞价周期截止触发:监管账户收到第一笔有效全款报价当日起,启动2个自然日固定竞价周期,截止时点固定、不重置、不顺延;例:2026年8月1日首笔有效资金到账,竞价统一截止至2026年8月3日24:00。
有效报价定义:企业资质审核通过、公对公足额全款、报价单价≥30元/吨、转账备注完整清晰,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方计入竞价排序。
(三)中标排序规则
竞价周期截止后,集团公司联合监管部门核对全部银行流水、报价单价、资金实际到账时间,分层排序确定唯一中标人:
第一优先级:报价单价,单价越高排序越靠前;
第二优先级:同等报价单价下,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越早,排序越靠前;全场排序第一名为本批次中标买受人。
(四)资金退还规则
未中标企业全款:本批次竞价终止、中标结果公示满1个工作日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全额退还;
无效报价资金(资质造假、底价以下报价、私户转账、备注不清等):审核确认后即时启动无息原路退款,不参与竞价排序。
六、中标确认、合同签订与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示:竞价周期结束当日完成报价排序,出具《竞价预售成交确认书》,在原公告渠道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成交正式生效。
合同签订时限:中标企业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湖南潇湘兴业集团签订《砂石购销合同》。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缴纳单批次清运履约保证金10万元;本批次砂石全部清运完毕、堆场场地平整恢复并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后,无息全额退还;出现清运逾期、场地遗留砂石、违规转运等违约情形,保证金全额没收。
七、场内装车、场外运输权责划分
(一)场内堆场装车环节
砂石堆场履带传输、铲车装车由东安县众鑫砂石经营有限公司统一提供有偿服务,场内装车设备运维、操作人员管理、场内安全事故、设备损毁、人员受伤等全部安全、赔偿责任由堆场服务企业独立承担,出让方、中标买受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离场后运输全流程责任
砂石驶出堆场后,所有成本、风险、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均归中标买受人:
运输成本:车辆租赁/购置、燃油、维修、年检、司机及安全员薪酬、人员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
环保与路政支出:车辆冲洗、沿途扬尘治理、场外道路保洁、超限超载整改、路政协调、破损道路修复、沿线群众民事协调;
安全及法律后果:运输途中人身伤亡、车辆损毁、第三方财产损失、交通违章、环保处罚、民事赔偿、涉诉全部责任;若因中标方运输、管理不当导致出让方被追责、产生经济损失,集团公司有权向中标方全额追偿(含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支出)。
八、清运时限、堆场管理费约定
单船清运时限:砂石转运上岸入堆场后,单船砂石须在48小时内全部清场,逾期按船舶海事登记吨位收取3元/吨/天堆场管理费;
整批次总清运期限:场地移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批次全部砂石清运、堆场清理平整恢复原貌;
逾期违约后果:因中标方运力不足、资金短缺、运输协调不当等自身原因逾期未清运完毕,视为根本性违约,集团公司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砂石无偿收回另行处置,已支付全部货款不予退还;
工期顺延情形:地震、特大洪水、政府全域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中标方凭官方有效证明提交书面申请,经多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顺延工期。
九、计量、结算与票据管理
计量方式:实行皮带磅+装载机电子秤联合称重结算,集团、监管部门、中标买受人共同监磅,每日签署采运计量台账;
货款结算:中标企业已预付全款,无尾款;实际清运总量与公告预估方量存在小幅误差的,以中标成交单价多退少补;发票开具:集团公司指定收款账户足额收到全款后,按财务制度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联合监管单位
冷水滩区财政局、冷水滩区水利局、冷水滩区交通运输局、冷水滩区河道采砂整治办公室、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全程对竞价缴款、堆场生态、运输合规、砂石流向、计量台账开展联合巡查监管。
十一、违约处置条款
竞价中标后,逾期不签订购销合同、放弃采购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竞价款不予退还,本批次重新组织竞价;
清运超期、堆场遗留砂石、未恢复场地原貌,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剩余砂石收回二次处置,已付货款扣除处置成本后余款退还;
运输违法超限、扬尘污染、发生安全事故、私自非法转售砂石,监管部门依法处罚,集团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全部砂石,已付全部货款不予退还;
意向企业提交虚假资质、串通围标、恶意压低报价扰乱竞价秩序,永久取消参与本公司所有砂石处置项目资格,全部缴款不予退还,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追责。
十二、其他附则
本次砂石销售价格、竞价规则若有调整,以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官网、公众号最新公告为准;
意向企业参与报名、缴款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十三、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张先生:13574631998
肖先生:15601640649
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
2026年8月1日
编辑:张敏
一审:周燕
二审:曾诗情
三审:杨顺荣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