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株洲工厂ALC条板、钢构件加工劳务分包

所属地区:湖南株洲市 发布日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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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株洲市 采购单位 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株洲工厂ALC条板、钢构件劳务分包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建五局钢构科技公司 株洲工厂ALC条板、钢构件加工劳务分包 株洲工厂ALC条板、钢构件劳务分包工程采购公告 为满足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公司面向社会对进行竞价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国内专业公司参加响应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基本情况 1.采购组织单位: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2.本次采购内容:株洲工厂ALC条板、钢构件劳务分包工程,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3.采购项目: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株洲工厂。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本次采购数量:详见云筑网采购清单(数量为暂估数量)。 6.本次采购估价:暂估49.83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7.响应保证金:0.5万元 8.本次采购报价方式:不含税综合报价,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生活水电费、文明施工费、辅助材料费和生产辅助工机具费、劳保用具、材料二次及以上的转运费、制作安装费、卸车费、为自有劳务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预测的风险费、完成ALC条板、钢构件生产所需所有人工费(包括生产性用工、辅助用工、零星用工、现场 CI 维护,生产过程中所需材料设备的保管用工、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用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费用)、劳务队伍管理费、劳务保险费、养老金、税金以及其它所有费用,过程中不因任何因素作出调整。 9.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10.结算方式:乙方必须每月跟甲方办理结算,双方约定每月断账日期为15  日,对账日期为16-20日。双方根据有效的施工任务书生产方量进行对账(施工任务书生产方量需甲方工程部、技术部、商务部共同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核对无误后,乙方在甲方打印的对账单上签字盖章。乙方必须每月跟甲方办理结算,如乙方逾期二个月不与甲方办理结算,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以后不再办理结算。 11.付款节点:本合同无预付款,每月 15 日办理过程结算,过程结算办理完毕后30天内支付已办过程结算额的85%(民工工资按100%考虑支付, 并由甲 方依据乙方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通过银行代发),5个月内支付至90%,到第10个月支付至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供货加工完无质量问题1年返还。 12.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银行转账/E 信通/保理/抵房抵款/债权债务转让(融资产品)等。如甲方选择中建财务公司承兑汇票、融易达、信用证、保理、等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拒绝;如甲方选择中建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由此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使用融易达、信用证、保理等融资支付时,乙方需提供银行相关贴息原始单据后,甲方方可承担相应财务费用,否则甲方不予补息。实际付款周期和支付方式以具体《分包合同》内的货款支付条款为准。 13.发票开具:双方在确定结算金额后,供方根据结算金额按甲方要求提供等额收据及发票后付款,发票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单价和本合同的乙方单位名称、账号、单价必须一致。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合同税率调整为最新税率,含税单价相应调整,调整后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1+调整后税率)。 13.加工地点: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株洲工厂(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新马西路高塘社区对面)。 二、响应人基本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齐全,能提供与响应物资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响应单位报名需上传附件清单:①公司资质(需加盖公章)②响应承诺函(详见附件一)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二)④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三)⑤响应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4.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系统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5.生产企业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6.局合格供方名录外单位参与响应,须经采购小组实地考察合格后,方能参与响应。符合上述条件,经本次采购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响应人。 三、响应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   以云筑网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逾期不再接受响应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登录网址http://cscec.jc.yzw.cn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响应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采购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注册的响应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注:“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采购的响应人由“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公开报名产生,由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采购工作组按照采购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响应人进行资格预审,必要时将对响应单位进行考察。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2)响应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所有资料扫描打包成PDF文件格式作为附件上传,命名为:企业名称+报名资料,未上传附件资料、提供虚假资料的响应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以云筑网具体审查时间为准  。 (2)资格审查地点:   线上资料审核                  。 (3)资格审查方式: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进行审查。如采购人对网上资审资料有疑议时响应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臻和路中建五局三公司办公楼401)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具体时间以云筑网最新通知为准。 2.发放形式:采购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采购文件。 3.发放平台:采购方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进行发放。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西路高塘社区对面                     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商务管理部                                       2026年1月22日   附件一: 响应承诺函 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采购文件及供货合同要求成交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成交,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供货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成交资格。 3、我方承诺不会因贵单位对供货合同中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异议。 4、我方的承诺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我单位没有成交,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响应价为成交价的唯一选择。 7、若我单位成交,我单位同意本确认函及所有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司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9、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司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型号要求提前做好备料,确因某些标号材料短期缺货将积极配合项目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如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公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10、我司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司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11、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响应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日    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     (填公司地址)        的   (填公司名称)    的 (填法人姓名) 代表本公司授权 (填被授权人姓名) 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2026年ALC条板、钢构件加工劳务分包 采购活动,并在整个采购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包括递交企业和产品响应资质材料,确认响应相关信息,响应产品报价、议价,交纳相关费用,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合同终止。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授权人身份证背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   附件三: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企业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独资企业 上年度销售额 详细地址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发证时间 营业期限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传真 手机 通讯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说明:1、本表作为响应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响应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响应。   附件四: 响 应 廉 洁 承 诺 书 中建五局建筑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的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公司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二、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响应单位或串通响应。 三、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响应,不隐瞒本单位响应资质的真实情况,响应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四、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或者评审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五、不向贵公司涉及采购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六、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部门举报 七、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贵公司制度规定的赔偿金额(自愿从已付的履约金中累积扣罚)及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举报电话:0731-85699183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中意一路158号          邮政编码:410004                                    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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