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干杉片区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等6个项目机械清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预告】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干杉片区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等6个项目机械清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干杉片区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等6个项目机械清表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具体拆除范围为劳动东路(龙峰大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2022年第一百四十九批次)、劳动东路(黄金大道—机场大道) (长沙县(经开区)2022年第十二批次)、 会展中轴城际主干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机场T3红线)、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湘府东路—机场高速)、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江杉高速—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共6个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面积以实际清表面积及合同约定为准。
二、相关标准:
(1)清表服务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表土面青苗、设施和坟墓等地面附着物清除,现场达到文明和畅通要求,具体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
(2)成交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实际作业需要按时按量提供相关机械设备予以作业,作业效果亦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相关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安全目标:无重大信访投诉、无伤亡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①建立由项目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对安全实行重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管理,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②对项目实施地的安全管理及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安全关键性节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形成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
③成交人应协调项目实施地周边环境,做到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服务过程中应做到防尘降噪。
(3)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人员及小型机械响应时间为1小时,大型机械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突发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设备全部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成交人所派机械服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服务,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机械实施现场的成交人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6)成交人必须将机械服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7)施工现场成交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8)所有到场设备由成交人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9)成交人应对所有进入项目实施现场的服务人员(包括试用期工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对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安全操作培训,应严格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事故隐患,确保项目安全实施。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并对政府、成交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成交人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成交人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1)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12)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3)成交人应该与其所派机械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机械服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14)成交人在服务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5)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人的最低业务量,以单个项目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成交单价后再扣除扣款款项予以结算。
(16)拆除产生的小量垃圾倾倒或处理场地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7)如服务期间因成交人工作方式等原因引起的单方面事故或舆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8)服务过程中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项目实施期间安全;
(19)在项目实施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作调整。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成交人在完成任务后须汇报至采购人进行验收,对工作量进行核对、签认,成交人未达到项目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进行报批。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本项目共分为6个小项目,即:劳动东路(龙峰大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2022年第一百四十九批次)、劳动东路(黄金大道—机场大道) (长沙县(经开区)2022年第十二批次)、 会展中轴城际主干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机场T3红线)、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湘府东路—机场高速)、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江杉高速—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按单个项目实施结算,即:单个项目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后按实结算(实际工程量╳单价上限价╳(1-成交下浮率)-扣款款项=最终结算金额)。
3、支付合同款项时,采购人一律不向供应商以外的任何等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具体拆除范围为劳动东路(龙峰大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2022年第一百四十九批次)、劳动东路(黄金大道—机场大道) (长沙县(经开区)2022年第十二批次)、 会展中轴城际主干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机场T3红线)、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湘府东路—机场高速)、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江杉高速—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共6个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面积以实际清表面积及合同约定为准。
二、相关标准:
(1)清表服务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表土面青苗、设施和坟墓等地面附着物清除,现场达到文明和畅通要求,具体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
(2)成交人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实际作业需要按时按量提供相关机械设备予以作业,作业效果亦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相关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安全目标:无重大信访投诉、无伤亡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①建立由项目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对安全实行重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管理,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②对项目实施地的安全管理及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安全关键性节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形成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
③成交人应协调项目实施地周边环境,做到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服务过程中应做到防尘降噪。
(3)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人员及小型机械响应时间为1小时,大型机械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突发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设备全部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成交人所派机械服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服务,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机械实施现场的成交人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6)成交人必须将机械服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7)施工现场成交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8)所有到场设备由成交人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9)成交人应对所有进入项目实施现场的服务人员(包括试用期工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对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安全操作培训,应严格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事故隐患,确保项目安全实施。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并对政府、成交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成交人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成交人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1)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12)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3)成交人应该与其所派机械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机械服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14)成交人在服务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5)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人的最低业务量,以单个项目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成交单价后再扣除扣款款项予以结算。
(16)拆除产生的小量垃圾倾倒或处理场地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7)如服务期间因成交人工作方式等原因引起的单方面事故或舆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8)服务过程中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项目实施期间安全;
(19)在项目实施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作调整。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成交人在完成任务后须汇报至采购人进行验收,对工作量进行核对、签认,成交人未达到项目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进行报批。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本项目共分为6个小项目,即:劳动东路(龙峰大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2022年第一百四十九批次)、劳动东路(黄金大道—机场大道) (长沙县(经开区)2022年第十二批次)、 会展中轴城际主干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机场T3红线)、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湘府东路—机场高速)、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机场城际快速干道—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机场中轴城际快速干道南段(江杉高速—香樟路城际快速干道)。按单个项目实施结算,即:单个项目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后按实结算(实际工程量╳单价上限价╳(1-成交下浮率)-扣款款项=最终结算金额)。
3、支付合同款项时,采购人一律不向供应商以外的任何等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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