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22

【招标结果】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岳阳市 采购单位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的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 2026-10-20 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 采购项目编号: CGXM2026430626000098
2、 采购项目名称: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26)430626000088-1
4、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采购项目预算: 2,898,941.03 元
6、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称品目分类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数量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A08060399-其他计算机软件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详见采购需求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详见采购需求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 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名称: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性审查结果报价评标价评分推荐排名淘汰原因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符合 符合 2,815,917元2,815,917元 91.78 1-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符合 2,720,759元2,720,759元 77.67 2-
长沙市海图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符合 2,875,801.92元2,588,221.73元 76.14 3-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名称: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岭南路岳阳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大楼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类型:大型企业
中标(成交金额):2,815,917 元
货物类: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文件 1 1,276,467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湖南菲尔斯特传感器有限公司详见文件 1 1,539,450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采购人支付
收费标准: 按协议执行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 45,800 元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包名称: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
组员饶能持随机抽取全过程
组员黄海军自行选定全过程
组员叶霞随机抽取全过程
组长邱青松随机抽取全过程
组员杜新随机抽取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七、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平江县汉昌街道月形岭街39号
联系人: ***
邮编: 414500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育才路党校正对面电梯房5楼
联系人: ***
邮编: 414500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844647348@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附件: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电子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2026)430626000088-1
采购代理编号:HNTH-PJCG-202614
采购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关键信息
一、资格性审查
序号审查情况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7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8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6个月中的任意连续3个月6.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度为:2025年度。7.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0.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规定》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供应商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审查情况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4)交货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6)投标标的范围不符合招标要求范围的。
3不符合★条款。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5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值范围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
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
1价格部分30%
2商务部分30%
3技术部分40%
4其他0%
∑(1+2+3+4)=1100%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100分)投标报价100分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核算后)/投标报价(核算后)×100(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注:(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2.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技术部分(100分)总体设计方案12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总体设计方案:①总体设计原则;②总体技术架构;③主要技术路线;④对国家、湖南省关于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相关政策背景理解;⑤对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建设现状分析;⑥对本项目建设需求分析。 (1)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2分;(2)上述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3)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但存在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应用系统设计方案18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建设的应用系统设计方案:①省厅生命线标配系统本地部署方案;②定制软件开发设计方案。上述内容符合采购需求,且无缺漏、缺陷的得18分。评审说明:缺、漏的每处扣9分;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3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
系统对接方案14分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须实现与岳阳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湖南省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平台对接,围绕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操作性强弱、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具备优越性以及是否具有针对性进行评审。评审说明: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数据体系设计方案12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建设的数据体系设计方案:①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处理建库方案;②国土空间地理数据处理建库方案;③社会资源数据处理建库方案;④物联感知数据处理建库方案。评审说明:缺、漏的每处扣3分;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
感知体系建设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的感知体系建设方案,方案中的相关设备技术参数需要全部满足招标要求。评审说明: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基础环境建设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的基础环境建设方案,方案中的相关产品技术参数需要全部满足招标要求。评审说明: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人员配置管理;②进度计划;③质量保障;④验收计划等。(1)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2)上述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3)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但存在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项目培训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计划安排;②培训课程内容;③培训人员安排;④培训考核安排等。(1)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2)上述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3)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但存在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项目售后方案12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方案,包括:①运维方式;②运维人员安排;③运维时间;④应急保障;⑤运维服务流程;⑥运维质量保障等(1)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2分;(2)上述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3)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但存在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商务部分(100分)类似业绩28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4分,最多得28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实施团队32分1、为保障项目实施,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技术实施团队具有以下资质证书:①人社或工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中级(含)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②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③人社或工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中级及以上。上述证书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撑人员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最高得32分,未提供不得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纳的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成熟度40分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建设需要的成熟技术,具备如下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类、燃气综合监管类、供水综合监管类、排水综合监管类、事件处置类、移动办公类、预警分析类、数据接口类,每提供一项得5分,满分40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证书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取;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类别,不重复得分。

说明:
1、以上表格中所提到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等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以上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料,将立即上报当地财政主管部门,经查实以后,中标的成交供应商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3、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10
第二章投标须知15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5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18
一、中标贷的特点20
二、中标贷的操作20
三、业务咨询电话20
第二节投标须知21
一、总则21
二、招标文件22
三、投标文件23
四、投标26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8
六、中标信息公布31
七、合同签订32
八、其他规定32
第三章资格审查34
1.资格审查主体34
2.资格审查34
3.资格审查结果35
4.其他35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8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9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42
1.评标方法42
2.评标程序42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
4.投标文件的澄清42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3
6.推荐中标候选人43
7.编写评标报告43
8.评标报告复核43
9.停止评标44
10.废标44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4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5
1.符合性审查45
2.投标无效45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49
1.综合评分法49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49
3.投标报价评价49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9
5.评标总得分49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50
第五章采购需求58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53
第二节技术要求54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8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9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2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8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9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80
一、开标一览表82
二、投标保证金83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84
三-1、授权委托书85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86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93
五、投标函96
六、分项报价98
七、采购需求响应100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101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102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3
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9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0
第1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s://yueyang.hnsggzy.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626000098
2、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0626000088-1
4、合同履行期限: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试运行1个月完成验收,维保服务期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5、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数量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03***.03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1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00至12:00: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yueyang.hnsggzy.com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评标过程中,如评委专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投标人应在线保持关注,及时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回复,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权利。
八、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平江县汉昌街道月形岭街39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育才路党校正对面电梯房5楼联系人:***电话及邮箱:***、844647348@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
电话:0730-2966692
电子邮箱:/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YYZ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
3、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第二章投标须知
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采购项目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平江县 联 系 人:*** 电 话:***
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汉昌街道育才路党校正对面电梯房5楼联 系 人:*** 电话及邮箱:***、844647348@qq.com
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6.1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
二、招标文件
第8.2款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 10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7.4款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见招标公告
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岳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yys)、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第2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三、投标文件
第14.5款采购预算、采购定价(如果设)采购预算:人民币 ***.03 元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03 元
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
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
第18.1款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第21.1款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
第20款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需要提供一正一副共两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四、投标
22 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
第24.1款分包□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 和资质要求 等。▉ 不允许分包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6.1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
第26.2款解密时长必须在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31.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的方式。
七、合同签订
第34.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八、其他规定
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5000元,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收取。
第39.1款其他规定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招标投标阶段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更正公告(如有)的先后顺序解释,以后者为准;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附页2-1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中提供本承诺书)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页2-2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

岳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黄颖普惠金融部负责人18873011060
光大银行岳阳分行黄睿13907303977
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艾慧平建湘北路支行副行长13907309202; 3069560
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黄立军 公司业务部  18973061212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谢平财源支行副行长13007306404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张奎13786098001
浦发银行岳阳分行王勇拓18673070127
邮储银行岳阳市分行孙向红13707307130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
一、中标贷的特点
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
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
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
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
二、中标贷的操作
登录入口: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
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
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
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
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
三、业务咨询电话
0730-2966626,张女士
16673063296,陈工
1.2.第二节投标
1.2.1.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2.2.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岳阳市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
9.3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三、投标文件
11.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
七、采购需求响应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
13.5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
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8.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他人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18.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投标人有25.1和25.2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的
(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款第(3)、(4)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情形除外。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四、投标
20.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1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1.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21.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
21.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1.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1.1.7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1.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
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2.1.3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和远程解密电子标书。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分包
24.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串通投标行为
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6.开标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岳阳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
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资格审查
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
(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28.评标委员会
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评标
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
1.2.6.六、中标信息公布
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3本章第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2.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
1.2.7.七、合同签订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4.履约担保
3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4.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规定
36.政府采购政策
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3)两型产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
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
38.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8.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第三章资格审查
2.0.1.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0.2.2.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0.3.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2.0.4.4.其他
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附表1资格审查表
一、资格性审查
序号审查情况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7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8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6个月中的任意连续3个月6.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度为:2025年度。7.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0.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规定》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供应商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0.4.1.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采购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0.4.2.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

采购人(签字):
3.日期:年月日
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4.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 物联感知设备、定制软件开发(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 / %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对应投标报价调整(小微企业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监狱企业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第5.3(1)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否,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否■是,采购产品为两型产品的: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第5.3(2)项,下同)×(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两型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③两型产品: 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 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综合评分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招标文件解释
补充招标文件解释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按投标须知、评标方法及标准、合同格式条款、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前附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采购要求、更正公告(如有)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4.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4.2.1.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4.2.2.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4.2.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4.2.4.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4.2.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4.2.6.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2.7.5.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
4.2.8.5.3价格分计算详见【投标报价评分表】。
4.2.9.本项所称投标报价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
4.2.10.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2.11.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2.12.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2.13.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废标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2.14.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4.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3.1.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审查情况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4)交货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6)投标标的范围不符合招标要求范围的。
3不符合★条款。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5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4.3.2.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

4.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投标报价评价
3.1投标报价评价:详见【投标报价评分表】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5.评标总得分
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4.4.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评标因素(权重分)评标标准
1价格评价项(A1)投标报价评分表
2商务评价项(A2)详见商务评分表
3 技术评价项(A3)详见技术评分表
∑A1+A2+A3

取值范围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
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
1价格部分30%
2商务部分30%
3技术部分40%
4其他0%
∑(1+2+3+4)=1100%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100分)投标报价100分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核算后)/投标报价(核算后)×100(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注:(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2.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技术部分(100分)总体设计方案12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总体设计方案:①总体设计原则;②总体技术架构;③主要技术路线;④对国家、湖南省关于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相关政策背景理解;⑤对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建设现状分析;⑥对本项目建设需求分析。 (1)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2分;(2)上述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3)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但存在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应用系统设计方案18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建设的应用系统设计方案:①省厅生命线标配系统本地部署方案;②定制软件开发设计方案。上述内容符合采购需求,且无缺漏、缺陷的得18分。评审说明:缺、漏的每处扣9分;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3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
系统对接方案14分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须实现与岳阳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湖南省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平台对接,围绕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操作性强弱、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具备优越性以及是否具有针对性进行评审。评审说明: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数据体系设计方案12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建设的数据体系设计方案:①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处理建库方案;②国土空间地理数据处理建库方案;③社会资源数据处理建库方案;④物联感知数据处理建库方案。评审说明:缺、漏的每处扣3分;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
感知体系建设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的感知体系建设方案,方案中的相关设备技术参数需要全部满足招标要求。评审说明: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基础环境建设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的基础环境建设方案,方案中的相关产品技术参数需要全部满足招标要求。评审说明:偏离、不完整、不合理、欠缺的每处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文字等其它错误的每处扣1分;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项目所在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计0分,扣分扣完本项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人员配置管理;②进度计划;③质量保障;④验收计划等。(1)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2)上述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3)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但存在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项目培训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计划安排;②培训课程内容;③培训人员安排;④培训考核安排等。(1)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2)上述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3)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但存在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项目售后方案12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方案,包括:①运维方式;②运维人员安排;③运维时间;④应急保障;⑤运维服务流程;⑥运维质量保障等(1)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2分;(2)上述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每处扣2分;(3)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但存在瑕疵、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商务部分(100分)类似业绩28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4分,最多得28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实施团队32分 1、为保障项目实施,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技术实施团队具有以下资质证书:①人社或工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中级(含)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②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③人社或工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中级及以上。上述证书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撑人员的每提供一个得 8分,本项最高得32分,未提供不得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纳的2026年1月至2026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成熟度40分 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建设需要的成熟技术,具备如下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类、燃气综合监管类、供水综合监管类、排水综合监管类、事件处置类、移动办公类、预警分析类、数据接口类,每提供一项得5分,满分40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证书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获取;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类别,不重复得分。

说明:
1、以上表格中所提到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等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以上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料,将立即上报当地财政主管部门,经查实以后,中标的成交供应商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3、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
综合得分计算表
投标人( ) 总分( )
评委编号单 项 评 分得分、减分理由说明栏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投标报价
1
2
3
4
5
权值
单项得分Pi
总分

备注:
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
2.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项得分计算、综合得分计算可以委托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实施,但其计算结果应当交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
排 序投标人名称综合得分投标报价(万元)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中标候选人表
(项目名称)
排 序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投标报价(万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服务清单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要求备注
交货时间地点
1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详见“第二节 技术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试运行1个月完成验收,维保服务期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注:
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具体到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
平江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
二、项目采购预算
***.03(单位:人民币元)。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以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为核心,旨在构建覆盖平江县重点区域的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通过搭建一套全面的监测预警系统,将实现对燃气、排水、供水等关键设施的实时监控与风险评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显著提升城市在面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故时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江县的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以高质量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体系为总牵引,系统梳理已有和在建资源,按照“集约利旧”、“点、线、面结合”的原则,优化建设方案,整体统筹推进。覆盖平江县中心城区约21平方公里范围,重点选取其中地面及地下环境复杂,人口密度大等高风险区、安全敏感区的地下管线。
(三)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平江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建设内容涵盖应用系统、数据体系、感知体系和基础环境建设四大板块。
1、应用系统建设包括省厅生命线标配系统本地部署与定制软件开发两部分,整体部署于本地云环境。
(1)省厅生命线标配系统本地部署方面,将省厅标配综合安全应用中的预警信息管理、综合改一次管理、工程进度管理三类子系统,以及面向燃气、供水、排水的行业专项监测应用系统进行本地化部署。
(2)定制开发部分在省厅标配系统本地部署基础上扩展事件处置、风险管理、综合安全监管场景等子系统,并针对排水管理需求开发排水管理移动端、排口管理模块以及易涝点管理模块。
(3)系统对接方面,完成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平江县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平江县华润燃气信息化系统、供水公司信息化平台、岳阳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平江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湖南省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及采购方已有可用且满足国标要求的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对接,同时预留与县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接口。
2、数据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地下管网普查成果、风险评估数据、国土空间地理信息及社会资源数据,构建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重点建立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国土空间地理、社会资源和物联感知四类基础数据库,为平台运行提供统一数据支撑。
3、感知体系建设依据最新风险评估结论,共采购燃气管网可燃气体泄漏监测设备34套、供水管网漏失监测设备13套、排水管网液位监测设备40套、排水管网流量监测设备35套、一杆式易涝点监测设备20套及地埋式易涝点水位监测设备25套,同步购置167张设备流量卡进行信号传输,并完成感知设备集成。
4、基础环境建设,根据项目需求,采购1套国产HBA卡,并进行配套CPU虚拟化。同步采购4套国产中间件以及2套国产数据库。
四、详细技术参数
序号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五级标题详细要求数量单位备注
1软件采购及服务应用系统建设省厅生命线标配系统本地部署预警信息管理子系统/将省厅标配预警信息管理子系统进行本地化部署,包括预警总览以及预警发布模块。项1/
2综合改一次管理子系统/将省厅标配综合改一次管理子系统进行本地化部署,让平江县可以表单形式填报更新“综合改一次”数据。项1/
3工程进度管理子系统/将省厅标配工程进度管理子系统进行本地化部署,让平江县可以表单形式填报更新工程进度数据。项1/
4燃气管网及相邻空间安全监测应用子系统/将省厅标配燃气管网及相邻空间安全监测应用子系统进行本地化部署,包括燃气监测设备管理模块以及燃气监测报警管理模块。项1/
5排水管网安全监测应用子系统/将省厅标配排水管网安全监测应用子系统进行本地化部署,包括排水监测设备管理模块以及排水监测报警管理模块。项1/
6供水管网安全监测应用子系统/将省厅标配供水管网安全监测应用子系统进行本地化部署,包括供水监测设备管理模块以及供水监测报警管理模块。项1/
7定制软件开发事件处置子系统/实现报警案件的立案、处置、反馈、作废、回退、办结等全流程管理。包括报警案件立案、报警案件待办、报警案件作废、报警案件回退、报警案件核查、报警案件办结功能模块。项1/
8风险管理子系统/通过整合已有风险评估基础信息,结合风险点位更新数据,实现对燃气、排水、供水等基础设施运行风险的动态识别、综合评估与统一管理。包括风险概览、风险分布管理以及风险信息管理模块。项1/
9综合安全监管场景/将城市生命线(燃气、供水、排水)基础数据、监测报警数据、监测点位数据等结合GIS地图搭建综合安全监管场景。项1/
10排水管网安全监测应用子系统定制开发部分排水管理移动端针对排水设施问题可通过本模块进行上报及展示。同时可通过本移动端查看城市燃气、供水及排水领域的基础数据、监测数据、风险数据及报警数据。项1/
11排口管理模块对排口实施信息统一、规范化管理,掌握现存排口数量、分布、变更、管理状况,构建放信息化系统。项1/
12易涝点管理模块对易涝点实施信息统一、规范化管理,掌握现存易涝点数量、分布、变更、管理状况,构建放信息化系统。项1/
13系统对接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对接/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系统单点跳转登录。项1/
14平江县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对接/与平江县智慧燃气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系统单点跳转登录。项1/
15平江县华润燃气信息化系统对接/与平江县华润燃气信息化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本地华润燃气公司信息化平台的燃气场站基础数据、燃气企业基础数据、燃气管网基础数据、其他燃气附属设施数据、燃气管线历史维修数据、物联感知设备基础数据以及监测报警数据上报推送至平江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项1/
16供水公司信息化平台对接/与供水公司信息化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本地供水公司信息化平台的供水管网基础数据、水厂基础数据、供水企业基础数据、其他供水设施基础数据、物联感知设备基础数据、供水管线历史维修数据以及监测报警数据上报推送至平江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项1/
17岳阳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对接/与岳阳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本地生命线相关数据的上报与推送。项1/
18平江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对接/与平江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平江县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推送共享至平江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项1/
19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对接/与目前采购人已有、正常使用且符合国标的前端智能感知设备(涵盖燃气、供水及排水三大领域)、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对接。项1/
20县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接口预留/预留平江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接口,待双方平台基本建设完成后实现单点登录跳转。项1/
21湖南省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与湖南省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本地生命线相关数据的上报与推送。
22数据体系建设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处理建库燃气领域数据处理建库/包括燃气场站基础数据、燃气企业基础数据、燃气管网基础数据、其他燃气设施数据、燃气场站风险数据、燃气管网风险数据、其他燃气设施风险数据、燃气管线相邻空间风险数据、燃气管线历史维修数据,共9类数据。项1/
23供水领域数据处理建库/包括供水管网基础数据、水源地数据、水厂基础数据、供水企业基础数据、其他供水设施基础数据、供水厂风险数据、供水管线风险数据、其他供水设施风险数据、供水管线历史维修数据共9类数据。项1/
24排水领域数据处理建库/包括排水管网基础数据、污水处理厂基础数据、易涝点基础数据、其他排水设施基础数据、排口基础数据、污水处理厂风险数据、排水管线风险数据、其他排水设施风险数据、排水管线历史维修数据共9类数据。项1/
25国土空间地理数据处理建库//包括道路信息数据,河流、湖泊、水库数据,地形地貌数据,轨道交通数据,土地利用信息以及兴趣点数据共8类数据。数据类型为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据以及数字线划地图(DLG)数据。项1/
26社会资源数据处理建库重点防护目标数据处理建库/包括重点防护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共2类数据。项1/
27应急资源数据表单/包括应急救援队伍信息数据、应急物资储备库数据、应急物资数据、应急专家信息数据、应急避难所数据、应急预案数据、应急知识库数据共7类数据。项1/
28物联感知数据处理建库燃气物联感知数据/包括燃气物联感知设备数据及燃气物联感知监测数据共2类数据。项1/
29供水物联感知数据/包括供水物联感知设备数据及供水物联感知监测数据共2类数据。项1/
30排水物联感知数据/包括排水物联感知设备数据及排水物联感知监测数据共2类数据。项1/
31设备采购感知体系建设燃气物联感知设备购置燃气管网可燃气体泄漏监测设备/采用TDLAS技术检测甲烷气体,不受其它气体的干扰;电池供电、低功耗技术、长续航满足5年;4G数据传输;GPS/北斗定位定位,支持防盗报警;本质安全型防爆设备;抗腐蚀、抗磨损能力强、防水淹;检测气体:甲烷(CH4);4G:支持4G通信;存储温湿度:-40~70°C;启动和工作温湿度:-40~70°C;供电方式:电池供电;安装条件:壁装;电池类型:锂电池;续航时间:一次性锂电池供电,续航5年(出厂默认参数),支持更换电池;防护:IP68。套34需包括设备采购之后,实施安装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生产措施等费用。
32供水物联感知设备购置供水管网漏失监测设备/数据内容:原始声音文件、声音信号分析及漏损报警;上传周期:可配置,即时模式(立即上传),标准模式(每天凌晨3点上传一次),密集模式(每小时上传一次),自定义模式(任意组合定点时间上传);监测模式:默认夜间2~4点监测管道最小噪声值,时段可设;漏损分析:设备内置漏损检测算法,输出结果为特征值:0~99,状态为:正常、疑似、渗漏,并将音频保存至设备内;通信方式:NB-IOT/4G Cat1全网通;通信协议:LWM2M协议;电池续航:续航5年(标准模式),锂电池/可更换;电池容量:19Ah;功耗:休眠电流<10uA,工作电流<180mA;安装方式:强磁吸附;工作温度:-30℃~80℃;防护等级:IP68。套13需包括设备采购之后,实施安装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生产措施等费用。
33排水物联感知设备购置排水管网液位监测设备/24GHz雷达水位计;发射频率:24GHZ~26GHz(可调频);天线样式:喇叭透镜天线;测量范围:0.2~70米;测量精度:≤±3mm,满足1级精度;质量认证:可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信号接口: RS485;适应温度:-40℃~ +70℃;测量功耗:≤4mA(24V),静态值守功耗:≤0.5mA(24V)。套40需包括设备采购之后,实施安装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生产措施等费用。
34排水管网流量监测设备/流速范围:±6m/s 双向;流速测量精度:±1.0%±1mm/s;温度传感器测量范围:-25℃~75℃;温度精度:±0.4℃;水位测量范围:0-10m;水位测量精度:±0.1%FS;瞬时流量范围:0.001~65.535立方米/秒;数据输出:水位、流速、面积、流量、累计流量等;工作温度:-10℃~60℃;存贮温度:-20℃~70℃;防护等级:IP68;工作电压:DC7-15V;功耗小于:30mA;通讯协议:MODBUS RS485。套35需包括设备采购之后,实施安装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生产措施等费用。
35易涝点水位监测设备一杆式易涝点监测设备监测指标:雨量、水位、视频传感器配置:翻斗式雨量计、雷达液位计、400万 4G高清摄像头组成:电控柜、立杆;水位量程:0.15~15米水位精度:1级精度(±3mm以内)雨量量程:0.01~4mm/min; 监控像素:400万;环境适用性:防腐、防水等抗恶劣环境性能;供电方式:市电220V AC。套20需包括设备采购之后,实施安装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生产措施等费用。
36地埋式易涝点水位监测设备水位量程:不小于1m;水位误差:≤1cm;水位分辨率:1mm;数据储存容量:16MB;信号穿透:能够穿透1m以上的路面积水;密闭性:IP68,能够在1米深的水下连续运行30天以上。套25需包括设备采购之后,实施安装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生产措施等费用。
37设备流量卡购置//一个月30M流量,用于各类物联监测设备数据传输。张167/
38信息系统集成//完成本次新建的燃气管网可燃气体泄漏监测设备34套、供水管网漏失监测设备13套、排水管网液位监测设备40套、排水管网流量监测设备35套、一杆式易涝点监测设备20套及地埋式易涝点水位监测设备25套集成至平江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平台。项1/
39基础环境建设物理机虚拟化改造HBA卡采购/采购两颗国产双口16GB HBA卡。颗2/
40CPU虚拟化/完成实体CPU虚拟化改造。项1/
41成品软件购置国产中间件采购/响应国家IPv6战略规划要求,必须支持IPv6。内置APM工具,可以针对性能问题进行代码定位。应用服务器软件异常退出时,支持自动重启,以提供自恢复能力。支持动态加载新业务或更新业务,支持业务系统新旧版本的动态切换。提供内置的JMS服务,并支持将第三方消息中间件作为消息服务代理。套4/
42国产数据库采购/兼容主流Linux如麒麟、UOS、中科方德、凝思、深之度、普华、思普等多种国产Linux系列操作系统。兼容多种硬件体系,可运行于龙芯系列,飞腾系列,申威系列,以及兆芯、鲲鹏、海光等多种不同CPU架构的服务器设备。套2/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实施要求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试运行1个月完成验收,维保服务期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维保服务期: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4、为保障本项目应用系统与数据体系一体化融合,有效降低系统对接与技术集成风险,本项目数据体系建设服务与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须为同一家单位。
二、验收方式
1、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达到《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要求,通过省市县相关部门验收流程,满足用户需求、系统正常运行。
2、为确保项目的正常上线和运行,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验收报告并移交以下资料及说明:
(1)系统运行所需的完整应用软件安装(部署)程序介质、基础软件和硬件货物(服务)证明等相关文档,乙方需交付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相关软件程序的源代码;
(2)相关文档撰写:相关文档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范文档、系统需求分析文档、项目实施文档、运维操作手册、培训文档、用户操作手册、数据字典、系统测试报告、系统运行报告、货物签收单、货物合格证等。
三、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售后服务
(1)正式验收合格后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三年的维护服务,需要更新数据、维护平台功能等乙方应该免费提供服务;
(2)成交供应商须每季度巡检1次,包括对系统运行日志、数据库负载、运行环境清理检查,并出具巡检报告。
(3)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和运维护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问题24小时内恢复;对于在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成交供应商人将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不另行收费。
(4)提出在正常条件下改进系统性能的各项建议,并根据情况进行实施。
2、培训要求
(1)为采购人指定的有关人员提供维护、维修、现场使用培训。
(2)向采购人指定的有关人员提供的维护、维修、现场使用培训不少于3次。
(3)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四、付款方式
付款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五、其它说明
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涉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2、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数据处理、应用软件系统开发、部署、实施和基础软硬件购置、安装调试,以及项目辅材辅料、运维服务、仓储、运输、安装、检测、培训、专用工具、资料等与完成采购项目有关内容在内的全部税费,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其它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6.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项目负责人:。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案时间: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案时间:
6.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章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平江县
第三章第1.2(6)项项目现场平江县
第三章第5.1款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试运行1个月完成验收,维保服务期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三章第9.2(1) 项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验收时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章第9.2(3) 项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和运维护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问题24小时内恢复;对于在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成交供应商人将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不另行收费。
第三章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第三章第14.2(6) 项伴随服务 无 ,或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
第三章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

(注:本合同提供的为一般格式范本,仅供参考。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订或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
七、采购需求响应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6.4.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月日
6.4.0.1.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
资格审查索引表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资格审查标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6.4.0
6.4.1.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投标报价其他内容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
日期:年月日
6.4.2.二、投标保证金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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