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快艇(第二次)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快艇(第二次)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快艇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内容:
点击查看: 公告文件
执法快艇(第二次)-1:执法快艇(第二次)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202609140003-
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12号
供应商(乙方):湖南三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船舶产业园区(石
矶湖沈家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快艇(第二次)-1:
执法快艇(第二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单价(元):546,200.00数量:1.00单位:艘,总金额(元):¥546,200.00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陆仟贰佰元整(¥546,200.00)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
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方式
:水路运输
3.质量要求
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内河船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及船舶检验证书。质保期1年
4.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中标后在湖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采购人在保修期内发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任何缺陷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
派员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抵达时间为2小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属配套设备厂家的项目由乙方负责督促其按有关
服务计划如期到达;若乙方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未能及时到场服务,采购人为保证船舶安全营运的需要,有权另行组织修理
,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3.预付款保函: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无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6)履约验收程序:整体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完成船舶各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到技术要求;各种备品、工属具、证书、资料等均已办妥;交船时
,船舶应处于彻底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佳状态;备有首航必需燃油;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所有机械设备、管路
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甲方认为可安全使用为止。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原装合格产品,严格符合国家及湖南省内河船舶质量检测相关标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
范,具备完整有效的出厂合格证,且取得海事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船舶识别号和船舶检验证书,满足湖南省内河船舶登记
-第3页-
及通航管理相关要求。2、乙方针对执法艇的使用及操作方法对采购人进行专业培训,确保采购人能安全、独立操作。3、质
保期1年。
11)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2
、甲方负责对供应货物按国家及湖南省内河船舶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乙方承担全部质量风险,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质量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3、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完成船舶各种试验,各项性能会达到技术要求
;各种备品、工属具、证书、资料等均已办妥;交船时,船舶会处于彻底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佳状态;备有首航必
需燃油;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所有机械设备、管路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甲方认为可安全使用为止。4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5、验收过程
中产生质量原因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按规定时间重新供货。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
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并向甲方开具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
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
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
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
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
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逾期交付(供货)的逾期利息,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0.1%的违约金。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第4页-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
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
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6)《执法艇总布置图主要配置清单》;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如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正文约定不
-第5页-
点击查看: 公告文件
执法快艇(第二次)-1:执法快艇(第二次)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202609140003-
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12号
供应商(乙方):湖南三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沅江市船舶产业园区(石
矶湖沈家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快艇(第二次)-1:
执法快艇(第二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单价(元):546,200.00数量:1.00单位:艘,总金额(元):¥546,200.00
| 品目编码 | A02421000 | 品目名称 | 水面工作船 |
| 采购标的 | 执法快艇(第二次) | 品牌 | 三环弘 |
| 制造商名称 | 湖南三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产地 | 沅江 |
| 规格型号 | SHG1200G玻璃总长:12.30m总宽:2.7m型深:1.25m平均吃水:0.630m满载排水量:9.193t乘员:11人(含艇员)航速:32km/h航区:内河B级航区 |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陆仟贰佰元整(¥546,200.00)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
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方式
:水路运输
3.质量要求
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内河船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及船舶检验证书。质保期1年
4.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中标后在湖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采购人在保修期内发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任何缺陷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
派员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抵达时间为2小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属配套设备厂家的项目由乙方负责督促其按有关
服务计划如期到达;若乙方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未能及时到场服务,采购人为保证船舶安全营运的需要,有权另行组织修理
,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 1 | 546,200.00 | 2026-11-25 | 湖南三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货到后整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付合同金额的100%;乙方提供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供形式可以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无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应由乙方担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3.预付款保函: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无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6)履约验收程序:整体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完成船舶各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到技术要求;各种备品、工属具、证书、资料等均已办妥;交船时
,船舶应处于彻底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佳状态;备有首航必需燃油;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所有机械设备、管路
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甲方认为可安全使用为止。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原装合格产品,严格符合国家及湖南省内河船舶质量检测相关标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
范,具备完整有效的出厂合格证,且取得海事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船舶识别号和船舶检验证书,满足湖南省内河船舶登记
-第3页-
及通航管理相关要求。2、乙方针对执法艇的使用及操作方法对采购人进行专业培训,确保采购人能安全、独立操作。3、质
保期1年。
11)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2
、甲方负责对供应货物按国家及湖南省内河船舶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乙方承担全部质量风险,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质量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3、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完成船舶各种试验,各项性能会达到技术要求
;各种备品、工属具、证书、资料等均已办妥;交船时,船舶会处于彻底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佳状态;备有首航必
需燃油;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所有机械设备、管路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甲方认为可安全使用为止。4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5、验收过程
中产生质量原因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按规定时间重新供货。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
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并向甲方开具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
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
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
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
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
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逾期交付(供货)的逾期利息,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0.1%的违约金。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第4页-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
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
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6)《执法艇总布置图主要配置清单》;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如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正文约定不
| 一致的,按以下顺序解释: | 1.本合同补充协议;2.本合同正文;3.中标/成交通标准、船舶规范、财政验收文件的,按照更严 格标准执行。 | 知书;4.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但涉及强制 | |
| 甲方: |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盖章) | 乙方: | 湖南三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谭镜明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余刚 |
-第5页-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