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任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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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张家界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任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二次) |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根据管理人湖南广维律师事务所的申请,需要选任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评估机构。依照《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的规范(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以公开竞争的方式选任该案的评估机构。请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院司法技术室报名。 一、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资产情况: 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2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0MA4PDBB327;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南正居委会东门桥中国银行大厦四楼;营业期限为2018年2月8日至2068年2月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小彬;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货物仓储;冷链仓储;集装箱堆存;物流分拨;货物专用运输(危险化学品除外);普通货物运输;国内、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技术开发;服务、库存控制管理;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报关报检代理服务;物流信息平台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酒类、非酒精饮料及茶叶、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禽、蛋及水产品、服装。鞋帽、箱包、婴儿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百货、三类医疗器械、保健品、珠宝首饰销售。 经过管理人对债务人的接管和财产调查工作,目前管理人初步掌握的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迎宾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处的东方曼哈顿商业体有12处不动产,产权面积403.21㎡产权证号分别为湘(2020)张不动产权第0060927、0060924、0060932、0061230、0061232、0061239、0061243、0061235、0061251、0061238、0061248、0061245号。 二、评估机构的选聘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机构编入《湖南省法院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单》,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资产、房地产一级、土地评估资质; 2.至报名截止日,评估机构拥有10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师,能够同时投入3名专业评估人员服务于本项目;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1人及团队核心成员1人均必须办理过一件以上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案件的评估(附证明材料); 4.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或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5.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范围 1.评估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位于张家界市的房屋、配套建筑设施、办公设备、对外应收账款等; 2.根据管理人或本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本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本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承诺事项 1.评估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2.书面承诺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该公司的评估工作; 3.评估机构应派遣3-6名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评估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4.评估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有不正当往来,提交“廉洁执业承诺书”。 (四)收费标准 1.评估费用取费标准可以参照湖南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规定,按照七折且收费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万元,计费基数以财产实际变现价值或者重整投资总额为准而不是评估值;对于可能需要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含补充报告)不再另行收费。 2.评估如未发现有任何破产资产,评估机构需做出如下承诺,在评估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的费用由评估机构进行垫付,并应先行出具评估报告,充分配合管理人的评估工作;如后期本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后不能全面覆盖评估费用,在破产财产进行处置后,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计算破产费用,并按照破产法清偿破产费用相关规定及顺序进行清偿评估费用)。 3.评估业务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业务收费内(本公告第(四)条第1点),不再另行支付。 三、评估机构的报名时间及选定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17时止。 报名方式本案采取网上公告,线下书面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中介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资质材料及鉴定费用报价(须为具体金额)等资料,以密封的方式寄送至本院司法技术室。 收件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 收件人:姚昕林,联系电话:0744-8283858 2.本院将于2026年9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开标,并邀请管理人、案件承办法官、本院商事团队负责人及本院机关纪委现场监督开标过程,选取评估费用报价最低者作为首选机构,报价第二低和第三低的机构分别作为第一备选机构和第二备选机构。只有一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3.若受托中介机构收取费用高于其鉴定费用报价的,将承担相应后果。 4.中介机构确定后,由中介机构与张家界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包括委托事项完成时限及违约责任。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评估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管理人联系人:邝律师,联系电话:18107319166。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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