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长沙县一中花园中学长沙县一中花园中学班班通、校园网络、广播等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发布日期: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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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县一中花园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长沙县一中花园中学班班通、校园网络、广播等设施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货物类合同预览

长沙县一中花园中学班班通、校园网络、广播等设施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60604002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一中花园中学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佳园路159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科信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雅塘路258号上筑苑综合楼5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一中花园中学班班通、校园网络、广播等设施设备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86寸智慧交互黑板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分项价格表 台 14 289800
2 多媒体教学系统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分项价格表 套 1 35742
3 校园网络系统设施设备 其他网络设备 详见分项价格表 套 1 185790
4 校园监控系统设备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分项价格表 套 1 283706
5 校园广播系统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分项价格表 套 1 117702
6 打印机设备 其他打印机 详见分项价格表 套 1 18760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多媒体教学系统
1
86寸智能交互黑板
HB-C868K
14
台
20700
289800

2
智能交互黑板视频展台
HZ-G7F
14
台
695
9730

3
智能交互黑板AI语音翻页笔
TB-P5HZ
14
支
100
1400

4
无线键鼠
1800
14
套
100
1400

5
钢制讲台
JTG15
14
台
1260
17640

6
辅材及安装调试
按需定制
14
套
398
5572

弱电信息化设施设备
一、校园网络系统
1
网络管理平台
RG-NBR-N7406-E
1
台
4975
4975

2
核心交换机
RG-NBS5200-24SFP/8GT4XS
1
台
2570
2570

3
吸顶AP
RG-EAP262(G) V2
5
台
796
3980

4
8口接入交换机
RG-NBS3100-8GT2SFP
37
台
895
33115

5
48口接入交换机
RG-NBS3100-48GT4SFP
6
台
2320
13920

6
24口POE接入交换机
RG-NBS3100-24GT4SFP-P V2
5
台
1975
9875

7
24口汇聚交换机
RG-NBS3200-24SFP/8GT4XS
2
台
3265
6530

8
光模块
SFP-SM1310
42
个
223
9366

9
吸顶AP
RG-EAP262(G) V2
20
台
796
15920

10
高密AP
RG-RAP2261(G)
7
台
2181
15267

11
单口面板
CSIP301H
84
个
9.5
798

12
双口面板
CSIP302H
126
个
11.5
1449

13
六类非屏蔽模块
CMK6003H
336
个
11.5
3864

14
电话模块
CMK3003H
86
个
5.5
473

15
六类非屏蔽网线
CLC-6305
52
箱
845
43940

16
六类非屏蔽跳线3米
LC-6030C
209
条
8
1672

17
六类24口非屏蔽配线架
CNDF624D
11
个
263
2893

18
12口光纤配线架
FWBO-1224L-S
11
个
306
3366

19
4芯单模光纤
BGYTS-4
200
米
1
200

20
单模光纤跳线
FSC-107
27
条
9
243

21
多媒体信息箱
按需定制
37
个
54
1998

22
19U机柜
600*600*1000
1
个
875
875

23
14U机柜
600*600*800
2
个
675
1350

24
16U机柜
600*600*800
1
个
348
348

25
9U机柜
600*450*500
1
个
348
348

26
辅材
按需定制
1
批
1480
1480

27
施工费
按需定制
1
项
4975
4975

二、校园监控系统
1
室外筒式彩色摄像机
DH-IPC-HFW343X-YF
6
台
745
4470

2
筒式彩色摄像机
DH-IPC-HFW3430X-YF
18
台
745
13410

3
半球彩色摄像机
DH-IPC-HDBW3433K-UN
106
台
695
73670

4
彩色智能球型摄像机
DH-SD-2C405-HN-NB-ADP-PV
37
台
1135
41995

5
电梯专用数字摄像机
DH-IPC-HDBW3233F-M-AS
1
台
315
315

6
电梯网桥
DH-WBD2-60AX-01S
1
对
545
545

7
16口POE接入交换机
RG-YS118GS-P
4
台
1090
4360

8
24口POE接入交换机
RG-YS126GS-P
9
台
1245
11205

9
筒型摄像机支架
DH-PFB122W
24
个
29
696

10
球机支架
DH-PFB303W
37
个
68
2516

11
128路硬盘录像机
DH-NVR50128-4KS4
2
台
15750
31500

12
存储硬盘
8T监控盘
28
块
2948
82544

13
监视器
DH-LM55-F400N
2
台
3980
7960

14
视音频线
按需定制
1
套
590
590

15
摄像机电源线
RVV2x1.0
500
米
2.95
1475

16
辅材
按需定制
1
批
1480
1480

17
施工费
按需定制
1
项
4975
4975

三、校园广播系统
1
IP网络有源音箱
DS-8107ZB
37
对
1498
55426

2
机柜式IP网络解码终端(带功放)
DS-81240
2
台
3480
6960

3
室内音箱
DS-601
25
只
275
6875

4
机柜式IP网络解码终端(带功放)
DS-81360
1
台
3580
3580

5
室外音柱
DS-802F
11
只
497
5467

6
机柜式IP网络解码终端(带功放)
DS-81650
1
台
4178
4178

7
功率放大器
DS-60800
1
台
5475
5475

8
全天候大功率防水音柱
DS-804F
12
只
796
9552

9
8口接入交换机
RG-ES108GD
1
台
355
355

10
16口接入交换机
RG-ES116G-E
4
台
746
2984

11
音频连接线
DS-B1.5
4
条
15
60

12
音频连接线
DS-D1.5
4
条
15
60

13
音频连接线
DS-J5
1
条
32
32

14
六类非屏蔽网线
CLC-6305
3
箱
848
2544

15
广播线
ZR-RVV2*2.5
4
卷
848
3392

16
广播线
RVV2*1.5
3
卷
848
2544

17
听力备份广播线
RVV3*2.5
2
批
848
1696

18
立杆
3.5米组合立杆
4
根
298
1192

19
辅材
按需定制
1
批
1350
1350

20
施工费
按需定制
1
项
3980
3980

办公电脑及打印机
1
A4彩色激光打印机
CP1155DN
2
台
1980
3960

2
A4黑白激光打印机
P3380DN
10
台
1480
14800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采购人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3.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3)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当国家政策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高于三年时,优先按照其中较高的质保期为准执行),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的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中标人提供上门服务。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质保期内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4.售后服务
4.1、技术支持
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
4.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4时内上门维修。
2)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二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4.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承担(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重大相同故障,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其他要求
5.1、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采购人通知交货之日起30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2、所有安装、摆放要求,中标人须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的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9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一年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9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二年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第三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泰支行(长沙科信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10000588772666888)
3.预付款保函: 否
(1)付款人:由长沙县教育局拨付到花园中学,再由花园中学按合同支付。
(2)付款方式:项目所有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合格,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分三次支付:第一年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二年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三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采购人通知交货之日起30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①采购人将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方式。
②组织形式:本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委托履约验收不转移或者免除采购单位履约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
③验收时间: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6)履约验收标准:
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
①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
②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
③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
④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供应商承诺一致;
⑤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
⑥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整改,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供货商不能按期交付或经采购人同意延期仍不能按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采购人有权通知供货商解除合同,要求供货商按合同总标的20%另行支付违约金。
4.供货商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3条款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供货商未履行保修维护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履行该义务,所需费用直接从尾款中扣除,如没有尾款或尾款不足以抵扣,采购人有权向供货商追偿,并由供货商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供货商转让或转包、分包本合同标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供货商应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如果供货商迟延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货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供货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仅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指令增加工作产生的合理成本予以补偿,乙方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乙方自身原因产生费用自行承担。甲方承担资料错误、需求变更等风险;乙方承担技术、市场正常波动、施工管理风险;不可抗力按法律规定分担,各方及时止损,扩大部分由过错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黄丰 法定代表人: 高乐平

委托代理人: 陈文觉 委托代理人: 高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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