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湖南省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6年)第1标段(第1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湖南省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6年)第1标段(第1次)成交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6年)第1标段(第1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湖南省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6年)第1标段(第1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浩天(长沙)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4988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49900.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 购 人: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1331731867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 督 机 构: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纪检机构
电 话:1331731867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成交候选人: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浩天(长沙)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4988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49900.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 购 人: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1331731867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 督 机 构: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纪检机构
电 话:1331731867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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