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基础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所属地区:湖南娄底市 发布日期: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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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娄底市 采购单位 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基础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包2)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鹏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基础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包2)
2、采购计划编号: 娄财采计【2026】0087
3、项目内容: 本工程为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基础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内容有:男生宿舍  二层14间卫生间改造及电气、给排水工程改造;女生宿舍二、三层  14间宿舍、卫生间改造及电气、给排水工程改造;尚德楼第六层教  室、办公室墙面及顶棚改造,窗户改造及电气工程,直饮水管道改造; 思学楼物化生三间实验室地面、墙面、顶棚改造,电气、给排水工程  等(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见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 曹 成 晴
6、联系电话: /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玖拾肆万玖任陆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本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全部竣工验收达到使用条件后,支付全部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60天内支付结算评审 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无 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8月15日。总日历天数:30 天。
2、地点: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内
3、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干形式在甲方指定地点施工,负责原有设施拆除、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现场防护、垃圾外运、场地保洁,全部工程完工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并按约定承担保修期内维修义务。
工期要求:乙方未按2026年8月15日完工交付,每逾期 一 日按合同总金额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7日,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拆除、返工、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全部 差价损失。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整体工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特别是卫生间防水、墙面乳胶漆、地砖铺贴等隐蔽工程和观感质量需达到优良标准。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按附件3《工程  质量保修书》规定的年限执行。其中防水工程保修期不低于5年。保  修期内出现渗漏、墙面脱落、水电故障等问题,甲方通知后24小时  内乙方到场维修;逾期48小时未处置,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施工, 产生费用从质保金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环保与安全: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音和异味,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健康。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保持校园清洁。乙方对所派出的人员负责人身意外险,包括运输途中、装卸期、安装期、调试期等。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2)验收方式:
(3)验收标准: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样品经监理甲方验收认可 后(样品留存采购人),再通知采购、运输,主要材料进场后再对照 样品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使用,进场材料与样品不符、质量不达标,乙方须3日内全部清运退场,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工期不予顺延,   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工程竣工后,乙方都要进行自检,自  检合格后要及时递交竣工验收联系函,甲方在接到联系函一周内组织  验收,负责组织内部人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政府职能部门,并  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评标准、设计图纸、中标价清单、具体  使用要求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7月17日
合同订立地点: 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甲 方:(公章)  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乙 方:(公章) 湖南鹏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郭振宏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颜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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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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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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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新区支行
 
 帐号:43050169970809981988
 
 



 
 


附件信息:
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基础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包2)合同协议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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