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发布日期:2026-08-06

【招标公告】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进一步规范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学生食堂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防范廉洁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健委令第 45 号),《湖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24〕41 号,《长沙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长教则2025]7号 ,《长沙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管理实施办法》(长教服字〔2024〕3 号),《开福区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管理及比选工作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版)》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学校现针对2026-2027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提交应答文件参加比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

项目概况:
(一)比选品类(共五大类,每类确定两家中选供应商,实行比质比价供应,以确保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
1、大米面粉类。包括大米、面粉、面条、米粉及其他谷物制品。该类食材应为国家标准等级以上的优质产品,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明。
2、食用油、干货、调料类。食用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 花生油及其他食用油,该类食材应符合国家食用油标准,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检测不合格的植物油产 品;调料应为正规厂家生产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干货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好、标签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齐全清晰。
3、鲜肉、禽蛋、水产品类。鲜肉包括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制品,该类食材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应当日配送,确保新鲜度;鱼类、虾类等水产品应提供产 地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禽蛋类食材应具有产地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应在保质期内且外观完好。
4、冷冻品类。冻荤类食材原则上不超过荤类食材总量的10%;所有冷冻品须检验检疫合格,并提供肉质合格证明及当批次检测报告,包装及标签信息(品牌、规格、类型、净重量等) 须清晰完整。
5、蔬菜、豆制品类。食材须符合无公害 农产品国家标准,要求食材新鲜、品质良好,蔬菜应具备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豆制品须提供化学检验合格证明,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时应索取产品合格证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
(二)供货期限
2026年8月25日—2027年7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如遇学校食堂经营模式调整、不可抗力,学校可无条件终止供货合同。
(三)食材统一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材来源可追溯。
3、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合格证明。
4、食材包装完整、标识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储存条件等信息。
5、不存在以次充好、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质量问题。
6、蔬菜类食材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肉类食材兽药残留检测合格。
中选供应商每批次配送食材均应随货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逐批查验并留存记录。
(四)食材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中选供应商应按照学校指定的时间准时送达,确保食材有足够的验收入库和处理加工时间。
2、配送频次。鲜肉及水产品类、蔬菜、米面粉类应每日配送;食用植物油类可每周或每两周配送一次;禽蛋类、调味品、干货等可根据学校需求确定配送频次。
3、配送数量。中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学校订单数量配送,足斤足两,不得短斤缺两或擅自增减配送量。
4、配送温度。鲜肉、水产品、禽蛋等需要冷链运输的食材,配送全过程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条件,冷链食品配送温度应符合食品安全储存温度要求。中选供应商应配备专用冷链配送车辆。
5、配送包装。食材应使用清洁、安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不同类别的食材应分开包装,不得混装。
6、配送人员。中选供应商的配送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穿着清洁工作服,遵守食品卫生操作规范。
7、配送单据。每次配送应提供规范的送货单,载明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测情况等信息,送货单应由学校双人验收签字确认后双方各留存一份。
8、应急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制定食材配送应急预案,在突发情况(如交通受阻、设备故障、货源短缺等)下能够及时采取替代措施,确保不间断供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在区教育局公开招标建立的《开福区学校( 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名录》中(提供中标通知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应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申请配送的食品类别。
3、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与所申请配送的食品类别相匹配,许可证应在有效期限内且无被吊销、撤销或暂扣的情形。
4、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经营信誉。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规模,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具有完善的食品分拣场所。供应商应具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食品分拣场地,分拣场所面积应满足食材分类分拣、暂存包装等作业需要,场所卫生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6、具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及相应的检测能力。供应商应配备独立的食品安全检测室,检测室应配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试剂,能够开展与所配送食材相关的常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农药残留检测、兽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微生物检测等),检测室应有专职检测人员操作,检测记录应完整规范。
7、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供应商应配备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配送车辆,冷链食材配送应配备专用冷链运输车辆且车辆数量满足配送需求。配送车辆应证照齐全、车况良好,冷链车辆应具备温度监控和记录功能。供应商应配备专职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相关事项:
1、时间安排
(1)现场报名:2026年8月6日8:30—8月12日17:00,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完成,单类别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将延长报名。
(3)实地考察:2026年8月14日—8月16日
(4)综合评审会:2026年8月17日9:30(学校科技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现场递交资料至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总务处,不接受线上、邮寄报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申请表,载明申请配送的食材类别、企业基本信息及联系人信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报名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5)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组织架构、 从业人员数量及资质情况。
(6)近年主要经营业绩说明,包括主要客户情况、供应规模、服务年限等。
(7)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说明,包括检测室设备清单、检测项目范围、检测流程及检测记录示例。
(8)配送能力说明,包括配送车辆清单(含车辆型号、数量、冷链配置情况)、配送人员情况、配送覆盖区域及配送时间保障措施。
(9)食品分拣场所说明,包括场所面积、布局描述、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10)比选响应文件,包括经营管理方案、服务方案、安全保障方案、价格方案等内容。
(11)供应商承诺书,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遵守本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承诺遵守供货合同约定,承诺保障食材质量安全。
(12)比选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参选供应商每品类准备三份比选材料。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比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并终止合同。
4、比选评审
(1)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比选评审小组由学校授权的行政人员、膳食委员会成员、家长代表组成;
(2)综合评分:学校比选评审小组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评分;
(3)比选决议:学校比选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结果和学校需求,共同商讨,并形成比选决议;
(4)结果公布:待全部类别比选完成后,学校比选评审小组根据决议,择优确定比选结果,并将比选结果在学校微信公号、学校校外公示栏上予以公示。
(5)结果公告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比选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

退出机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违约方在“信用长沙”的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的招投标活动。
1、因配送的食品导致用餐学生发生食源性疾病或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
2、年度财务审计有重大问题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3、对履行合同条款不到位、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等,学校或管理部门连续发出 2 次整改通知书的;
4、在市级及以上食安督查中连续 2 次被通报的;
5、中标企业分包或转包情况属实的;
6、被学校或管理部门连续约谈 2 次的;
7、满意度测评连续 2 次低于 80%的;
8、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情况属实的;
9、一年内 2 次举报情况属实的;
10、一年内检出 3 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或食品原料的;
11、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供应商被终止合同和取消供货资格后,学校将及时启动补充比选程序,从该类别其他候选供应商中选取替代供应商,确保食堂食材供应不中断。若无合适候选供应商,学校将组织新的比选程序。

结算价格与成本核算 :
1、结算价格:学校与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优惠率结算,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学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价格公示:学校应在食堂公示栏公示各类食材的供货价格,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价格调整后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3、成本核算:
(1)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成本控制要求,确保学生伙食费的主要部分用于食材采购;
(2)学校为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食材采购成本)不低于合同约定的食材占比;
(3)学校将每月核算食堂成本构成,确保食材采购成本占比达标;
(4)食材采购成本占比标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最新文件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5)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将定期对学校食堂成本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比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所有。
编辑|邓梓涵
一审|周慧芳 ***
二审|吴军
三审|陈银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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