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2029年学院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发布日期: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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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长沙市 采购单位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6年-2029年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2029年学院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60506000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普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号出版大厦7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6-2029年学院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6年-2029年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 ***.24
 合计金额小写: ***.24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柒拾肆万捌仟玖佰玖拾贰元贰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2029年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北院)、望城区聚缘路68号(南院)、芙蓉区杨家山职院街169号(芙蓉校区),目前已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男生公寓、女生公寓、医务室、食堂、实训楼、教工宿舍等建筑物34栋;此次外包物业服务项目有安保、卫生保洁、维修、公寓管理等。
2.合同金额
***.24元/年,甲方根据月考核及满意率测评结果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考核结果、整改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考核结果、整改要求提出合理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异议成立的应及时调整考核结果或撤销不合理整改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1.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相关规定验收。
1.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具体验收方案详见甲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业项目履约验收方案》。
2.交付时间及地点
2.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验收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合同,在此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但双方应就已履行部分进行结算,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向甲方主张赔偿。
2.2服务地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结算方式
3.1付款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库集中支付)
3.2付款方式:采取年度承包金额按十二个月平均,以按月支付方式办理。乙方于每月10日前根据甲方的月考核结果、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对上月的服务费用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报账手续齐全的票据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
4.监督管理
甲方成立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由甲方分管院领导牵头,甲方物管办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管和考核,负责考核统计、办理付款手续和总协调。
(1)督查与考核
甲方物管办对物业服务监管采用督查和考核方式:督查分为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月底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对物业进行月考核。日常和专项督查达不到要求的,对照考核细则扣分,月底根据考核扣分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作为结算依据:考评分≥80分,按月度物业服务费基数支付月物业服务费;考评分<80分时,考评分以80分为基准每少1分则扣除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基数的1%后支付,同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支付物业管理费:考评分<60时,甲方有权解除物业管理合同,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供应商。
(2)重要督查内容
2.1未按规定时限和质量标准完成物管办下达的书面督办工作,扣1-2分/次:
2.2严格对甲方学院范围内经营网点进行水电管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损坏集体利益行为,按所损失的费用1.5-2倍处罚,并扣1-2分/次;
2.3因物业工作失误造成学院财产损失的,根据责任划分,按造价的1.5-2倍赔偿,并扣1-2分/次;
2.4物业未按相关规定安排没有相应资质人员上岗,如高压配电值班等。按相应岗位月工资/人从当月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2.5物业公司每季度提供一次人员花名册,未交或未按时提交,扣3分。
2.6物业工作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合同中所规定的数量,每少一人按合同额平均工资从当月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3)考核细则
物业考核细则属于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须认同并接受此考核细则。
(4)满意率测评
每学期对物业进行一次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满意率测评(全体教职工代表参加),满意率须达80%,每下降1%扣除年度物业服务费的0.5%。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包干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082.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甲方根据该支付金额基数结合月考核结果及学期满意率测评结果(若有)进行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长沙市工商银行展览馆路支行(湖南普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901002109201027712)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04 —— 2027-08-03
五、服务地点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包括甲方南校区、北校区、芙蓉校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侵权索赔。一旦出现第三方侵权指控,由乙方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专门针对甲方项目定制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基于自身既有技术、通用服务能力形成的物业服务常规管理方案、工作流程、技术文档、设计图纸、数据分析报告等其他通用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如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其自有知识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软件、专利技术、管理系统等),应在合同签订前或实施前书面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及开发接口,并承诺提供持续技术支持。甲方享有该知识成果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免费使用权,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使用费。如乙方采用其不拥有的第三方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中已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全部费用。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校名、校徽、校标、标识、域名等学校无形资产。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名称、标识用于商业宣传、广告推广或其他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用途。乙方如违反本约定,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甲方享有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师生信息、科研成果信息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上述信息之日起,至该等信息依法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保密义务之日止。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采取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
(1)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等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经甲方书面指出后未在指定期限内改正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义务转包、分包或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等核心人员的;
(3)因乙方管理过错,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师生人身伤害等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或经甲方查证属实的;
(4)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知识产权条款,或擅自使用甲方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进行商业宣传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连续2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或对甲方发出的合理指令不予执行的;
(6)提供虚假资质文件、人员证书或隐瞒重大不利信息的;
(7)其他违反合同义务,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改正的行为。
4.整改与解除程序:
(1)经证实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载明违约事实、整改要求及合理期限。乙方应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甲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乙方在单个合同年度内累计收到三次因违约事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或乙方就同一违约事项经两次书面整改通知仍未达到合同要求,或乙方整改后60天内再次发生同类违约的,甲方应提前15日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或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损失金额达合同总价5%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对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违约金:
(1)乙方违反第3款第(2)、(4)、(6)项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年度服务费总额 20%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附件要求配足人员或安排不具备资质人员上岗的,按缺岗或缺资质人员对应的岗位月工资标准,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3)除上述情形外,乙方其他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和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支付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延迟履行服务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应急响应等)的,每延迟一日,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
(5)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解决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和解金等)的,乙方还应赔偿超出部分。
6.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
(1)要求乙方在7日内 撤离服务现场,移交所有工作资料、钥匙、设备及甲方提供的用房;
(2)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从应付未付的服务费中抵扣;
(3)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乙方违约行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甲方不得以合同、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及考核细则、满意率测评标准以外的单方标准作为扣款、减少服务费或解除合同的依据。考核细则及测评标准确需变更的,应由双方书面确认后实施,若甲乙双方对考核细则、测评标准变更在首次沟通之日起15日内无法达成一致的,以甲方意见为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2026年8月4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朱焕桃 法定代表人: 曾松林

委托代理人: 苏基协 委托代理人: 唐亚鸣


附件列表:
附件 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8.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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