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开铺180号地块公交维保异地安置项目用电配电工程(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新开铺180号地块公交维保异地安置项目用电配电工程(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开铺180号地块公交维保异地安置项目用电配电工程(第三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湖南创际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新开铺180号地块公交维保异地安置项目用电配电工程(第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的规定,新开铺180号地块公交维保异地安置项目用电配电工程(第三次)于2026年7月28日在相关媒介发布比选公告,已于2026年8月3日举行了开标、评标,评标工作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单和否决原因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向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13974150934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的规定,新开铺180号地块公交维保异地安置项目用电配电工程(第三次)于2026年7月28日在相关媒介发布比选公告,已于2026年8月3日举行了开标、评标,评标工作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南创际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湖南聚协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湖南巨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含税,元) | ***.68 | 230202.84 | 233503.38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单和否决原因
| 序号 | 投标人 | 否决投标原因 |
| 1 | 湖南湘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分项报价超过招标分项控制价 |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向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长沙顺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1397415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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