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公开采购“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辅助性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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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湘潭市 | 采购单位 | 湘潭市救助管理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湘潭市救助管理站“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辅助性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湘潭市救助管理站
关于公开采购火车站临时救助点
辅助性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持续巩固深化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成效,进一步做好火车站周边及河西地区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缩短救助响应时间,提高救助工作效能,根据工作需要,我站拟向社会公开采购“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辅助性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救助管理站“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辅助性服务项目。
服务周期:2026年8月15日至2027年8月14日(一年)。
最高限价:9万元(含税,含救助服务、物资管理、救助点房租水电、平台管理税费等全部费用)。
采购方式:简易竞争性遴选,公开征集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机构,综合机构资质、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报价等内容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二、参选条件
承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专业服务管理业务流程与规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近2年有类似服务经验(提供合同予以证明),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承接单位及派驻人员均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业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评价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承接单位及派驻人员需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泄露项目过程中取得的受助人员信息和工作内容。
(七)派驻人员需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实际处理救助事务的能力,热心服务于社会救助公共事务,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项目工作职责,满足工作日8小时驻点在岗要求。
三、服务内容
(一)驻点接待服务。在湘潭市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设置人员驻点服务,提供工作日8小时在岗接待救助服务,及时为遇困群众提供临时帮扶。
(二)主动发现与转介服务。及时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及周边群众对接,主动发现需要临时救助的服务对象,第一时间向湘潭市救助管理站上报信息;为符合救助条件(户籍为湘潭市城市区以外)的救助对象提供临时服务,受助后按规范将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救助物资管理。驻点人员每日对救助物资(方便面、矿泉水等)进行清点盘点,按时登记物资领取记录,确保物资账实相符、管理规范。
(四)政策宣传引导。在救助点及周边开展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知晓救助渠道和求助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遇困群众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评估反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定期总结评估,收集受助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救助服务质量。
(六)完成湘潭市救助管理站交办的其他与临时救助相关的工作任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17:30前结束(公告发布起满5个工作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以纸质版方式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17:30,逾时不予接收。
现场报名地址:湘潭市救助管理站(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马街道象形路);
联系人:***;联系电话:***。
遴选评审时间:2026年8月11日上午10:00,地点:湘潭市救助管理站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服务报价(需包含项目所有费用明细)。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业务范围相关证明资料。
4.近2年内承担类似社会救助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5.服务方案(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人员配备、对项目的认识和工作具体设想等内容)。
6.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一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信用记录。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提供1份,无相关材料的可不提供。报名材料装入密封信封或文件袋中,骑缝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材料清单。封面上写明:收件人名称及地址;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单位的服务报价为全包总价,包含项目人员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物资管理费、场地水电、平台管理税费以及项目全部相关开支。费用支付比例8:2: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8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20%,考核不合格视情扣减相应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额税务发票。本项目考核标准以日常台账、年度总结综合评定。
(二)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将取消参选资格。
(三)报名单位应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和合同约定开展工作,若发现实际服务能力无法达到要求或因过错造成损失,我站保留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四)报名单位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无论是否中选,报名材料由我站统一存档保管,恕不退回,我站对参选单位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五)参选单位对公告、遴选结果存有异议,可现场或电话向联系人提出说明。
(六)中选单位须在中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我站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在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2.2026年8月11日完成综合评审后,在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年8月11日至8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8月14日签订服务协议,8月15日项目正式启动。
湘潭市救助管理站
2026年8月3日
温馨救助 亲情服务
0731-5555-0198
关于公开采购火车站临时救助点
辅助性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持续巩固深化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成效,进一步做好火车站周边及河西地区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缩短救助响应时间,提高救助工作效能,根据工作需要,我站拟向社会公开采购“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辅助性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救助管理站“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辅助性服务项目。
服务周期:2026年8月15日至2027年8月14日(一年)。
最高限价:9万元(含税,含救助服务、物资管理、救助点房租水电、平台管理税费等全部费用)。
采购方式:简易竞争性遴选,公开征集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机构,综合机构资质、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报价等内容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二、参选条件
承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专业服务管理业务流程与规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近2年有类似服务经验(提供合同予以证明),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承接单位及派驻人员均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业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评价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承接单位及派驻人员需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泄露项目过程中取得的受助人员信息和工作内容。
(七)派驻人员需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实际处理救助事务的能力,热心服务于社会救助公共事务,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项目工作职责,满足工作日8小时驻点在岗要求。
三、服务内容
(一)驻点接待服务。在湘潭市火车站临时救助点设置人员驻点服务,提供工作日8小时在岗接待救助服务,及时为遇困群众提供临时帮扶。
(二)主动发现与转介服务。及时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及周边群众对接,主动发现需要临时救助的服务对象,第一时间向湘潭市救助管理站上报信息;为符合救助条件(户籍为湘潭市城市区以外)的救助对象提供临时服务,受助后按规范将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救助物资管理。驻点人员每日对救助物资(方便面、矿泉水等)进行清点盘点,按时登记物资领取记录,确保物资账实相符、管理规范。
(四)政策宣传引导。在救助点及周边开展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知晓救助渠道和求助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遇困群众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评估反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定期总结评估,收集受助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救助服务质量。
(六)完成湘潭市救助管理站交办的其他与临时救助相关的工作任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17:30前结束(公告发布起满5个工作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以纸质版方式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17:30,逾时不予接收。
现场报名地址:湘潭市救助管理站(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马街道象形路);
联系人:***;联系电话:***。
遴选评审时间:2026年8月11日上午10:00,地点:湘潭市救助管理站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服务报价(需包含项目所有费用明细)。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业务范围相关证明资料。
4.近2年内承担类似社会救助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5.服务方案(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人员配备、对项目的认识和工作具体设想等内容)。
6.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一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信用记录。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提供1份,无相关材料的可不提供。报名材料装入密封信封或文件袋中,骑缝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材料清单。封面上写明:收件人名称及地址;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单位的服务报价为全包总价,包含项目人员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物资管理费、场地水电、平台管理税费以及项目全部相关开支。费用支付比例8:2: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8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20%,考核不合格视情扣减相应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额税务发票。本项目考核标准以日常台账、年度总结综合评定。
(二)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将取消参选资格。
(三)报名单位应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和合同约定开展工作,若发现实际服务能力无法达到要求或因过错造成损失,我站保留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四)报名单位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无论是否中选,报名材料由我站统一存档保管,恕不退回,我站对参选单位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五)参选单位对公告、遴选结果存有异议,可现场或电话向联系人提出说明。
(六)中选单位须在中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我站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在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2.2026年8月11日完成综合评审后,在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年8月11日至8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8月14日签订服务协议,8月15日项目正式启动。
湘潭市救助管理站
2026年8月3日
温馨救助 亲情服务
0731-5555-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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