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邵阳市 | 采购单位 | 新宁县金城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宁县金城学校的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7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HNXZCG2026-SY-013;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6】000057;
4、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5、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配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6 年 7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9 日,每天上午8:00至 12:00 ,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是,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4、方式:线下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 7 月 2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中标金额的10%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8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宁县金城学校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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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7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HNXZCG2026-SY-013;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6】000057;
4、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5、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 ***.00 | 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依照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新宁县金城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配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6 年 7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9 日,每天上午8:00至 12:00 ,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是,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4、方式:线下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 7 月 2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中标金额的10%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8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宁县金城学校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金冠商贸城16栋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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