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沥青路面翻新工程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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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沥青路面翻新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沥青路面翻新工程项目
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沥青路面翻新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现采用 公告邀请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沥青路面翻新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NZH--20260701038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内沥青路面升级改造施工,主要针对校园内多处破损、老化路面开展沥青铺筑及翻新重铺作业,全面优化校园道路通行条件、提升校园路面整体风貌。
4.预算金额:***.00元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6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选定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认中选人。
二、比选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比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其他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比选人应在资格证明资料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企业规模。未进行声明或未提交声明函的,视为大型企业,投标无效。
(7)比选人凭《湖南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应答文件格式)参与比选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 7 月 2 日起至2026年 7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2:00时和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府后路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门面 (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获取比选文件。
2.本公告同时在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信公众号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代理机构对前来登记的比选人代表进行身份核实,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恕不接受投标,其递交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比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10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府后路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门面(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拒绝接收。
5.应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高裕中路92号
代理机构: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府后路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门面
供稿:总务科
责编:李长春
一审:易 杰
二审:黄 颂
三审:黄 定
沥青路面翻新工程项目
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沥青路面翻新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现采用 公告邀请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沥青路面翻新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NZH--20260701038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内沥青路面升级改造施工,主要针对校园内多处破损、老化路面开展沥青铺筑及翻新重铺作业,全面优化校园道路通行条件、提升校园路面整体风貌。
4.预算金额:***.00元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6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选定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认中选人。
二、比选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比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其他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比选人应在资格证明资料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企业规模。未进行声明或未提交声明函的,视为大型企业,投标无效。
(7)比选人凭《湖南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应答文件格式)参与比选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 7 月 2 日起至2026年 7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2:00时和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府后路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门面 (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获取比选文件。
2.本公告同时在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微信公众号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代理机构对前来登记的比选人代表进行身份核实,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恕不接受投标,其递交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比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10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府后路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门面(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拒绝接收。
5.应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高裕中路92号
代理机构: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府后路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门面
供稿:总务科
责编:李长春
一审:易 杰
二审:黄 颂
三审: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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