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升路西端缓建区域修建临街通透式围栏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永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04

【招标公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升路西端缓建区域修建临街通透式围栏项目磋商邀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永州市 采购单位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升路西端缓建区域修建临街通透式围栏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校委托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升路西端缓建区域修建临街通透式围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升路西端缓建区域修建临街通透式围栏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BH-SF-20260521
  3.采购预算:***.57元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并鼓励以电子增信、保函代替: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元;
二、采购项目预算: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1 /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升路西端缓建区域修建临街通透式围栏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 ***.57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的记录网上截图。)
  7.联合体。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 06 月 10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7号)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按成本价计取,售后不退。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 06 月 1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6年 06 月 1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行导航)办公室206室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7号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采办监督电话:0746-6660180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46-6660986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6月3日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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