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郴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郴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27

【招标预告】郴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郴州市 采购单位 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郴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郴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
  (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竞价人及其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主要人员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九)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消除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郴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技术服务采购
  (三)预算金额:***
  (四)项目内容:以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3.0版为基础,结合郴州实际制定本地DRG细分组方案并测算基础权重;在“总权重不变”原则下组织专家开展权重谈判,提供信息化看板工具支撑;依据年度医保基金预算及住院基金支出等相关因素完成费率测算;按季度和年度出具DRG运行分析报告;依托DRG违规监管规则引擎开展数据初筛,协助组织专项病案检查及现场反馈;为医保经办及医疗机构提供不少于2次的多层次专业培训;安排不少于1名常驻技术人员提供日常运营与答疑服务,实现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标准化推进、精细化落地、高效化完成。
  三、代理工作主要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的其他事项。
  四、代理费用
  预算金额:按《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费标准指南2024版》进行计算,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成交价,按照不少于三家的有效报价的平均报价为意向采购服务费,有效报价高于平均价的,以平均价为准;有效报价低于平均价的,以其报价为准。
  五、报名资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代理机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报名资料:
  (一)是否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请明确参与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
  (二)公司营业执照;
  (三)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
  (五)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六)提供2026年2-4月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七)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u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资料;
  (八)具有相关招标案例经验,需提供项目代理合同;
  (九)符合第一条代理机构应具备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需密封提交。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
  六、报名相关事项
  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统一用文件袋密封封装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袋上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并于规定的时间内送至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根据报名情况,我单位将组织对报名代理机构进行会议研究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
  报名地址: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636办公室
  联系人:*** 0735-2254139;黄诗静  0735-2330560
  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5月22日  
 
  关于资格的声明
致(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选取需求公告“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七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湖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