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内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内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第二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内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内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第二次招标
现对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内常年法律顾问选聘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内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1.2项目规模及预算:29.8万元。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项目地点:长沙市。
1.5项目概况:泓盈公司常法顾问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证券业务的境内法律合规事务,故需选取能够同时满足泓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16个公司主体的法律需求、具备与境外法律顾问单位对接能力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其提供高效、有力的法律支持。
1.6服务期:服务期限为一年,暂定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7采购范围:为泓盈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境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防控、投资事项、资本运作、指定事项等各个方面,同时提供工作服务方案。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且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或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无需年检的证明;若分所参与响应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供应商近三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9万元的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服务对象公司相关上市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信息无法证明相关要求,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以合同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3其他要求:
(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响应的记录。
(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有参与采购活动意愿者,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详见公告采购文件。--登记,然后报名项目并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6.1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为2026年 5 月 2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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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银行湘潭分行外聘律师代理诉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二、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分行外聘律师代理诉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603170
三、采购招标内容: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提供诉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风险代理等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项目预算:不超过65万元。本次外聘律师代理费按照中标价格据实结算,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部分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代理期限不超过三年,自案件资料移交之日起计算。
确定服务单位数量: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本项目处置能力的服务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执业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被投诉、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罚记录的书面承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项目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经批准成立3年以上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拟派的主办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同时为本单位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3)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的主办律师均与招标人无利益冲突。
六、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2、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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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业主: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以内);
(四)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完成法律顾问服务;
(五)项目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麓谷街道麓丰社区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院内。
二、采购方式
综合比选(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件3)
三、项目内容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四、项目依据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办发〔2016〕30 号)
五、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①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主要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供应商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1)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法律事务执业要求,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不得转包或分包。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其他要求
无
七、需提交资料
(一)响应文件组成:响应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服务方案说明、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报价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文件格式见附件2。
(二)响应文件提交要求: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份数为一正两副共三本,同时须提交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U盘装)壹份,以上材料均须密封包装提交。密封包装外需标注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文件密封日期等信息,并在各密封口加盖骑缝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资料缺失遗漏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八、公告期限
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5日
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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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珠江农商银行2026年半年度不良贷款清收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珠江农商银行2026年半年度不良贷款清收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9万元,招标人为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项目制咨询服务,使我行客户经理及清收团队掌握县域特色清收方法,塑造不畏艰难、积极向上的清收态度,同时达成半年度的不良现金清收、不良余额管控任务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由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详见公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株洲市--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株洲市--详见公告
进入下方微信公众号“星河标讯”中或直接点击“ 阅读原文”查询项目详情
现对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内常年法律顾问选聘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泓盈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内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1.2项目规模及预算:29.8万元。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项目地点:长沙市。
1.5项目概况:泓盈公司常法顾问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证券业务的境内法律合规事务,故需选取能够同时满足泓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16个公司主体的法律需求、具备与境外法律顾问单位对接能力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其提供高效、有力的法律支持。
1.6服务期:服务期限为一年,暂定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7采购范围:为泓盈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境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防控、投资事项、资本运作、指定事项等各个方面,同时提供工作服务方案。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且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或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无需年检的证明;若分所参与响应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供应商近三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9万元的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服务对象公司相关上市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信息无法证明相关要求,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以合同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3其他要求:
(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响应的记录。
(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有参与采购活动意愿者,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详见公告采购文件。--登记,然后报名项目并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6.1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为2026年 5 月 2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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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银行湘潭分行外聘律师代理诉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二、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分行外聘律师代理诉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603170
三、采购招标内容: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提供诉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风险代理等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项目预算:不超过65万元。本次外聘律师代理费按照中标价格据实结算,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部分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代理期限不超过三年,自案件资料移交之日起计算。
确定服务单位数量: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本项目处置能力的服务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执业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被投诉、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罚记录的书面承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项目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经批准成立3年以上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拟派的主办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同时为本单位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3)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的主办律师均与招标人无利益冲突。
六、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2、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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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业主: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以内);
(四)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完成法律顾问服务;
(五)项目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麓谷街道麓丰社区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院内。
二、采购方式
综合比选(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件3)
三、项目内容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四、项目依据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办发〔2016〕30 号)
五、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①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主要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供应商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1)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法律事务执业要求,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不得转包或分包。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其他要求
无
七、需提交资料
(一)响应文件组成:响应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服务方案说明、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报价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文件格式见附件2。
(二)响应文件提交要求: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份数为一正两副共三本,同时须提交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U盘装)壹份,以上材料均须密封包装提交。密封包装外需标注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文件密封日期等信息,并在各密封口加盖骑缝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资料缺失遗漏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八、公告期限
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5日
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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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珠江农商银行2026年半年度不良贷款清收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珠江农商银行2026年半年度不良贷款清收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9万元,招标人为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项目制咨询服务,使我行客户经理及清收团队掌握县域特色清收方法,塑造不畏艰难、积极向上的清收态度,同时达成半年度的不良现金清收、不良余额管控任务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由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详见公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株洲市--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株洲市--详见公告
进入下方微信公众号“星河标讯”中或直接点击“ 阅读原文”查询项目详情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