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服务区充电站车位意向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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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张家界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服务区充电站车位意向招商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服务区充电站车位意向招商公告
为完善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配套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区综合服务品质与运营效益,我公司现就所属服务区充电站车位经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意向招商,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咨询洽谈、报名参与。
一、招商标的
1.招商范围为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沿线桑植服务区、茨岩塘服务区、老峪服务区、东岳观服务区,共8个场区充电站车位。每个场区配置租赁车位3个,单车位标准尺寸不低于2.5m×5.5m,单个服务区租赁面积42㎡,项目总计24个车位,总面积 336㎡,实际使用面积以《经营车位交付确认书》核定为准。
2.项目采用固定经营费模式合作。经营方负责提供符合招商人要求的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备,承担设备安装、运维及运营期间水费、电费(经营方独立装表计量);招商人负责提供租赁场地、300KVA可用电力容量支持及配套场地、附属空间。经营方配套设施建设与场地改造须经招商人书面批准。
二、场地概况
经营车位位于高速公路服务区指定区域,场地权属清晰、使用条件成熟,可用于建设运营充电设备、储能设备、消防设施、监控、标识标牌等充换电配套设施,满足新能源车辆充换电服务及合规配套经营需求。
三、招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
2.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高速公路管理、安全、消防、电力、环保等相关行业规定,不得开展违法违规、与场站功能不符的经营活动。
3.承诺遵守招商方管理规定,服从统一调度与监管,爱护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保障高速公路服务区正常运营秩序。
四、经营用途
仅限用于新能源车辆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合规配套服务,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车位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造场地主体结构、不得违规转包或借租赁场地。
五、经营方式
经营标的采用整体经营模式,覆盖8个服务区,经营期限96个月(8年),经营底价不低于7800元/月/单个服务区,经营期内租金底价总计599.04万元。本次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按报价最高者确定最终经营方。
合作模式、经营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洽谈后签订的《经营合同》为准。
六、意向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报名地点: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办公室206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证明、报价材料等。
七、其他说明
本次为意向招商,具体合作条款、经营期限、租金标准等以双方正式洽谈及最终签订的经营合同为准。
意向报名仅为合作前期沟通环节,不构成正式经营承诺,相关合作须按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执行。
我公司保留对本次招商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服务区充电站车位经营合作合同
附件1:场站清单
附件2:车位平面图
附件3:经营车位交付确认书
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END
文 案|刘玄玄
编 辑|何 亮
一审一校|李俊峰
二审二校|甘 帆
三审三校|刘 稳
服务区充电站车位意向招商公告
为完善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配套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区综合服务品质与运营效益,我公司现就所属服务区充电站车位经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意向招商,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咨询洽谈、报名参与。
一、招商标的
1.招商范围为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沿线桑植服务区、茨岩塘服务区、老峪服务区、东岳观服务区,共8个场区充电站车位。每个场区配置租赁车位3个,单车位标准尺寸不低于2.5m×5.5m,单个服务区租赁面积42㎡,项目总计24个车位,总面积 336㎡,实际使用面积以《经营车位交付确认书》核定为准。
2.项目采用固定经营费模式合作。经营方负责提供符合招商人要求的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备,承担设备安装、运维及运营期间水费、电费(经营方独立装表计量);招商人负责提供租赁场地、300KVA可用电力容量支持及配套场地、附属空间。经营方配套设施建设与场地改造须经招商人书面批准。
二、场地概况
经营车位位于高速公路服务区指定区域,场地权属清晰、使用条件成熟,可用于建设运营充电设备、储能设备、消防设施、监控、标识标牌等充换电配套设施,满足新能源车辆充换电服务及合规配套经营需求。
三、招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
2.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高速公路管理、安全、消防、电力、环保等相关行业规定,不得开展违法违规、与场站功能不符的经营活动。
3.承诺遵守招商方管理规定,服从统一调度与监管,爱护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保障高速公路服务区正常运营秩序。
四、经营用途
仅限用于新能源车辆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合规配套服务,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车位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造场地主体结构、不得违规转包或借租赁场地。
五、经营方式
经营标的采用整体经营模式,覆盖8个服务区,经营期限96个月(8年),经营底价不低于7800元/月/单个服务区,经营期内租金底价总计599.04万元。本次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按报价最高者确定最终经营方。
合作模式、经营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洽谈后签订的《经营合同》为准。
六、意向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报名地点: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办公室206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证明、报价材料等。
七、其他说明
本次为意向招商,具体合作条款、经营期限、租金标准等以双方正式洽谈及最终签订的经营合同为准。
意向报名仅为合作前期沟通环节,不构成正式经营承诺,相关合作须按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执行。
我公司保留对本次招商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服务区充电站车位经营合作合同
附件1:场站清单
附件2:车位平面图
附件3:经营车位交付确认书
湖南中铁炉慈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END
文 案|刘玄玄
编 辑|何 亮
一审一校|李俊峰
二审二校|甘 帆
三审三校|刘 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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