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项目初设审查及专家评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发布日期:2026-01-31

【招标信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项目初设审查及专家评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长沙市 采购单位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行政执法局项目初设审查及专家评审项目续签合同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项目初设审查及专家评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30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行政执法局项目初设审查及专家评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60123001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建科园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17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局项目初设审查及专家评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行政执法局项目初设审查及专家评审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玖万陆仟零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
具体内容
咨询收费内容
单位
项目计费标准(元)
备注
新建商品房小区项目专业技术审查
文本审查
对方案文本和施工图进行审查
1.按照《湘江新区新建商品房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审查标准》要求,对文本进行合格性审查。

2239
会议室租赁费:1000元/半天(凭票按实结算)。
2.出具修改意见及评审意见书。

业主现场
答疑
1.组织相关专家对现场踏勘、解答及回复业主诉求、意见。
1.一般每个项目平均答疑次数按 2次计算。

3200/2人
同样的问题第二次去现场,按9折计费;第三次去现场按8折计费;以此类推。
2.公示相关答疑问题,配合主管部门出具建议书。
2.出具回复意见书。
回复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意见
1.回复各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及意见。
1.配合职能部门处理投诉意见。
2.汇总项目会议资料,出具项目结论意见书。


241

2.公示评审项目结论,发布说明会,消除影响。
市政景观项目方案专业技术审查
大型项目:以下内容具备任何一项,均属于大型项目。
1.红线范围内总景观面积S>5万㎡;
2.工程概算在1.0亿元以上;
3.红线范围内设计总面积在2万㎡以上,但单个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服务建筑或游客中心;
4.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场;5.跨度≥10米以上的高架景观人行桥、大型管廊、隧道等综合类景观项目。
方案文本审查
组织:规划、道路、交通、建筑、结构、园林、植物、给排水、水利、电气、暖通、智能、造价等13位副高级以上级别的专家进行方案评审(复杂类项目另行补充专业专家)。

12720
大型会议室租赁费:1500元/天(凭票按实结算)。
市政景观项目方案专业技术审查
中型项目:以下内容具备任何一项,均属于中型项目。
1.红线范围内总景观面积:
2万㎡≤S≤5万㎡;含游客中心、公共厕所、小型服务建筑等景观项目;
3.工程概算在5000万元以上。
方案文本审查
组织建筑、园林、植物、给排水、水利、电气、智能、造价等8位副高级以上级别的专家进行方案评审(复杂类项目另行补充专业专家)。

8375
会议室租赁费:1500元/天(凭票按实结算)。
小型项目:以下内容具备任何一项,均属于小型项目。
1.红线范围内总景观面积S<2万㎡以下;
2.工程概算在2000万元以下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城市旁侧绿地等。
方案文本审查
组织园林、植物、建筑、给排水、电气等5位副高级以上级别的专家进行方案评审(复杂类项目另行补充专业专家)。

2515
会议室租赁费:1000元/半天(凭票按实结算)。
管理费
21%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任务指令后,应迅速做出回应,针对比较简单的问题在24小时内回复完毕;涉及内容比较复杂的问题,应在48小时内回复完毕。
2.人员配置要求
商品房的园林景观、园林景观项目的方案审查,现场踏勘、参加业主答疑会、回复各专班意见、领导信箱等工作,乙方应配备一个专业团队并派专人对接,各负责
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文字组织能力等要求专业、准确、高效。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1)每一季度结算一次:下一季度的前5个工作日,乙方将上一季度所审查的项目和现场踏勘照片、参加业主答疑会、回复各专班意见、领导信箱等项目明细
资料按要求准备好,提交给甲方;甲方在审查完资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流程审批完毕,付款给乙方。
(2)每一次结算乙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的普通发票。
收款账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市五一路支行(湖南建科园林有限公司:100047751180018888)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01 —— 2027-01-31
五、服务地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6)履约验收标准:
/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
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陶湘闽 法定代表人: 甘缘

委托代理人: 李晓航 委托代理人: 陈澄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湖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