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无人机系统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发布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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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无人机系统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湖南中图通无人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无人机系统采
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湖南高速
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无人机系统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
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湖南中图通无人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00
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力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484568.00
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慧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689183.00
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三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
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
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
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
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
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
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
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
联系人:***
电 话:***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9757152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部门: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
监察组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8975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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