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兴县精神病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郴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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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郴州市 采购单位 永兴县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永兴县精神病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2025]017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精神病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A3、商务评分标准(30%)中“5.保险(10分)”的评分项进行删除。
2、将原招标文件中A3、商务评分标准(30%)中 “3.类似业绩(20分)”修改为“类似业绩(30分):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经营业绩案例(类似业绩指:食堂经营业绩)的,每个计10分,最高得3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将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九、其他说明”第6条:“节假日中标人照常为采购人职工服务,采购人有客人须招待,中标人有责任无偿服务。” 修改为:“采购人安排给中标人的临时加班任务(不区分是否工作时间内安排的临时加班任务),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完成,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节假日中标人照常为采购人职工服务,采购人有客人须招待,中标人按成本收取合理费用,节日期间中标人负责按国家规定发放员工补贴。”。
4、采购代理编号修改为:0623-2551N3116011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文慧       电话:18570368454
      2、采购人
      名称:永兴县精神病医院
      地 址:永兴县黄泥镇木子塘村
      联系人:***
      邮编:4233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
      邮编:410000
      电话:18570368454、 18973541700
      电子邮箱:447814525@qq.com
 
文档附件:
    永兴县精神病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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