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业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名称 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 项目编号 E4104815144D01796 招标人 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服务类 行政监管单位 其他 发布日期:2025-12-22 16:01湖南业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
2、招标范围: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年度承销费率上限为0.65‰(含),年度承销费率下限为0.6‰(含),其他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采购预算:***.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书面承诺)。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上年度”是指2024年度。
2、特定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并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还必须满足以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方式:券商+券商两家组合。
(2)联合体双方均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4)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5)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联合体双方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本次债券发行主要责任人。
(7)联合体协议书需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1月5日9: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52.136.116.207:9004/)-交易信息专栏,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磋商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三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递交,逾期递交的,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五、监督机构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监督电话:0731-83610519。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业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浏阳市国税局4栋50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
2、招标范围: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年度承销费率上限为0.65‰(含),年度承销费率下限为0.6‰(含),其他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采购预算:***.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书面承诺)。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上年度”是指2024年度。
2、特定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并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还必须满足以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方式:券商+券商两家组合。
(2)联合体双方均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4)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5)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联合体双方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本次债券发行主要责任人。
(7)联合体协议书需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1月5日9: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52.136.116.207:9004/)-交易信息专栏,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磋商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三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递交,逾期递交的,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五、监督机构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监督电话:0731-83610519。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业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浏阳市国税局4栋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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