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原土肥所仓库及配套设施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公告】原土肥所仓库及配套设施用房公开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土肥所仓库及配套设施用房公开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决定原土肥所仓库及配套设施用房(以下简称“租赁物”)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委托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招租工作,欢迎符合条件和法律规定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租赁物为位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内,东临合平路,南临规划建设中的红园路,西临规划建设中的红农路,北临规划建设中的红中路(地点)的仓库、车间、配套设施用房及其附属露坪,包含仓库、车间共计5820㎡,配套设施用房879㎡,附属露坪8666㎡(以实地测量为准)。在西侧围墙内需按现状无偿为出租方提供行人与车辆进出通道。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年。
三、承租方条件
1.承租方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手续的法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并满足我国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其他条件。
2.承租方必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期(一年内)无重大民事诉讼行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经营违法违纪或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等不良记录。
3.承租方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得从事可能对仓库、车间及配套设施用房结构安全、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4.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138万元人民币作为报名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马坡岭支行
账号:1803 5801 0400 0497 0
报名时只提交了文字资料而没有交纳报名保证金者,其报名视作无效。
5.承租方确定后,必须自主管理使用,除分租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分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四、承租方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意向书包含:①租赁方使用场地的详细方案。② 投标价。
3.以上资料及投标价请密封装袋,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
承租方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已提交的各项资料恕不退回。
五、承租方提交租赁意向书即视同自愿无条件遵守以下11个方面的约定
1.租赁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取得我院及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评价等方面认可,并承诺租赁期内全程接受我院监督。
2.招租只接受整体利用报价,不接受单项利用报价,不接受联合体利用报价。
3.租赁期间所有改造和维修方案必须报我院书面批准,承租方承担所有全部改造费用和维修费用。
4.承租方改造维修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租赁物的结构安全进行鉴定取得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等级评价,并承担相应的检测鉴定费用。
5.以年租金报价,年租金中不含相关税费以及水、电、气、暖等费用。
6.投标年租金起点为137.66万元人民币,每3年递增一次,即第4年起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5%。
7.明确“按现状承租”原则。用于出租的租赁物,我院出租方不投资改变任何现状。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即我院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的交接工作完成。
8.明确“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前按不低于年租金向我院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并且,承租方在使用出租物前,必须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性提前付清下个年度的租金等。
9.明确“来建去丢”原则。在合同不管任何情况下被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新建、改造、装修、维修、添置的不动产和设备设施(经我院出租方书面许可限期搬离的设备设施除外)等一切财产,均无条件归我院出租方所有并全权处置。
10.明确“规范报批,不承担费用”原则。涉及报批的项目,明确由承租方合法合规合程序负责一切工作并承担所有全部费用。我院出租方只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以我院出租方的名义提供的文件资料加盖公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文件资料一律不加盖公章。
11.明确遇政府拆迁、征地或我院对租赁物用途进行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租赁合同无法执行,承租方需无条件腾出租赁资产,并确保资产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租金据实结算。
六、承租方的确定
1.在公告期内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由中心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仍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的,报院党委审批后按照本公告的基本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书》。
2.在公告期内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则由中心按照以承租方报价为主要指标,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确定承租候选方,报院党委审定同意后,中心和承租方按照本公告的基本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书》。
3.招标公告及《租赁合同书》条款的解释权归中心。
未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将在院党委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如遇特殊情况,中心有权终止公开招租或变更租赁方式、内容及相关要求。出现此类情形,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时间安排
1.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中心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6日8:00—17:00,验证有关证照(交复印件1套存档)、转账(汇款)投标保证金、领取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3.遴选时间:2025年12月29日及以后。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相关文件6套以及电子版1套)。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岳麓山实验室1号楼六楼608房间)。
联系人:***,***。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一、基本情况
租赁物为位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内,东临合平路,南临规划建设中的红园路,西临规划建设中的红农路,北临规划建设中的红中路(地点)的仓库、车间、配套设施用房及其附属露坪,包含仓库、车间共计5820㎡,配套设施用房879㎡,附属露坪8666㎡(以实地测量为准)。在西侧围墙内需按现状无偿为出租方提供行人与车辆进出通道。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年。
三、承租方条件
1.承租方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手续的法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并满足我国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其他条件。
2.承租方必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期(一年内)无重大民事诉讼行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经营违法违纪或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等不良记录。
3.承租方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得从事可能对仓库、车间及配套设施用房结构安全、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4.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138万元人民币作为报名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马坡岭支行
账号:1803 5801 0400 0497 0
报名时只提交了文字资料而没有交纳报名保证金者,其报名视作无效。
5.承租方确定后,必须自主管理使用,除分租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分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四、承租方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意向书包含:①租赁方使用场地的详细方案。② 投标价。
3.以上资料及投标价请密封装袋,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
承租方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已提交的各项资料恕不退回。
五、承租方提交租赁意向书即视同自愿无条件遵守以下11个方面的约定
1.租赁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取得我院及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评价等方面认可,并承诺租赁期内全程接受我院监督。
2.招租只接受整体利用报价,不接受单项利用报价,不接受联合体利用报价。
3.租赁期间所有改造和维修方案必须报我院书面批准,承租方承担所有全部改造费用和维修费用。
4.承租方改造维修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租赁物的结构安全进行鉴定取得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等级评价,并承担相应的检测鉴定费用。
5.以年租金报价,年租金中不含相关税费以及水、电、气、暖等费用。
6.投标年租金起点为137.66万元人民币,每3年递增一次,即第4年起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5%。
7.明确“按现状承租”原则。用于出租的租赁物,我院出租方不投资改变任何现状。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即我院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的交接工作完成。
8.明确“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前按不低于年租金向我院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并且,承租方在使用出租物前,必须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性提前付清下个年度的租金等。
9.明确“来建去丢”原则。在合同不管任何情况下被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新建、改造、装修、维修、添置的不动产和设备设施(经我院出租方书面许可限期搬离的设备设施除外)等一切财产,均无条件归我院出租方所有并全权处置。
10.明确“规范报批,不承担费用”原则。涉及报批的项目,明确由承租方合法合规合程序负责一切工作并承担所有全部费用。我院出租方只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以我院出租方的名义提供的文件资料加盖公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文件资料一律不加盖公章。
11.明确遇政府拆迁、征地或我院对租赁物用途进行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租赁合同无法执行,承租方需无条件腾出租赁资产,并确保资产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租金据实结算。
六、承租方的确定
1.在公告期内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由中心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仍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的,报院党委审批后按照本公告的基本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书》。
2.在公告期内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则由中心按照以承租方报价为主要指标,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确定承租候选方,报院党委审定同意后,中心和承租方按照本公告的基本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书》。
3.招标公告及《租赁合同书》条款的解释权归中心。
未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将在院党委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如遇特殊情况,中心有权终止公开招租或变更租赁方式、内容及相关要求。出现此类情形,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时间安排
1.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中心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6日8:00—17:00,验证有关证照(交复印件1套存档)、转账(汇款)投标保证金、领取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3.遴选时间:2025年12月29日及以后。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相关文件6套以及电子版1套)。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岳麓山实验室1号楼六楼608房间)。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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