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已由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后续服务阶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4质量(服务)要求:提供本项目所有产品整体质保1年,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中标人对所供设备进行维修(含免费更换零件服务),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维修服务要求后12小时内需作出回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其他详见委托人要求)维保。
2.5招标范围:
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包括高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以及2年技术服务,详见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人最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日往前回溯5年),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建设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附录1-附录4。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205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十二楼指定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并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2001459673
账 号: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越秀交通数智采购平台”(https://ipur.yuexiutransport.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榔梨镇保家村长株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4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205室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监督部门: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7楼
电话:(020)88835158
附件 3 项目概况
一、概述
湖南省长沙至株洲高速(S21)主线起于长沙县黄花镇,止于与醴潭高速公路相交的龙头铺互通,株洲连接线止于株洲电机厂西北。全线呈南北走向,北端与长永高速相连,南端与莲易一级收费公路相连,由北往南依次经过长沙市黄花镇、榔梨镇、干杉乡、黄兴镇、跳马乡、浏阳市柏加镇、株洲市云田乡、龙头铺镇。长株高速具有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双重功能:它是株洲到长沙的快速干道,株洲及其南部地区到黄花机场的快速通道,也是长沙市绕城线东线,以及“长株潭大外环”的东环。长株高速公路全长41.574公里,主线(起点 K1+600至龙头铺互通 K36+350,长34.759公里,其中长链9米)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株洲连接线(龙头铺互通 K36+350 至田心互通 K43+165,长6.815公里)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均采用100公里/小时,经主管部门同意,提速至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路面宽度22米,桥涵与路基同宽。长株高速 K1+600-K15+390段(13.79公里)与长沙市绕城高速(G0401)共线,属于国省道共线段。
二、招标范围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滑坡防治设计规范》(JTG/T 3334-2018)和《公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指南》(试行),拟对长株高速公路K22+950下行边坡等9处典型边坡实施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后续服务阶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四、设备统计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已由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后续服务阶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4质量(服务)要求:提供本项目所有产品整体质保1年,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中标人对所供设备进行维修(含免费更换零件服务),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维修服务要求后12小时内需作出回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其他详见委托人要求)维保。
2.5招标范围:
长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项目,包括高边坡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以及2年技术服务,详见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人最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日往前回溯5年),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建设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附录1-附录4。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205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十二楼指定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并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2001459673
账 号: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越秀交通数智采购平台”(https://ipur.yuexiutransport.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榔梨镇保家村长株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4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205室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监督部门: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7楼
电话:(020)88835158
附件 3 项目概况
一、概述
湖南省长沙至株洲高速(S21)主线起于长沙县黄花镇,止于与醴潭高速公路相交的龙头铺互通,株洲连接线止于株洲电机厂西北。全线呈南北走向,北端与长永高速相连,南端与莲易一级收费公路相连,由北往南依次经过长沙市黄花镇、榔梨镇、干杉乡、黄兴镇、跳马乡、浏阳市柏加镇、株洲市云田乡、龙头铺镇。长株高速具有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双重功能:它是株洲到长沙的快速干道,株洲及其南部地区到黄花机场的快速通道,也是长沙市绕城线东线,以及“长株潭大外环”的东环。长株高速公路全长41.574公里,主线(起点 K1+600至龙头铺互通 K36+350,长34.759公里,其中长链9米)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株洲连接线(龙头铺互通 K36+350 至田心互通 K43+165,长6.815公里)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均采用100公里/小时,经主管部门同意,提速至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路面宽度22米,桥涵与路基同宽。长株高速 K1+600-K15+390段(13.79公里)与长沙市绕城高速(G0401)共线,属于国省道共线段。
二、招标范围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滑坡防治设计规范》(JTG/T 3334-2018)和《公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指南》(试行),拟对长株高速公路K22+950下行边坡等9处典型边坡实施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后续服务阶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四、设备统计表
| 序号 | 工点名称 | 倾角加速度监测站 | 土壤温湿度监测站 | 北斗监 测站 | 北斗基 准站 | 断路仪 | 降雨量 监测站 | 一体化预警设施 | 警示拦阻系统 |
| 1 | K22+950下行边坡 | 3 | 1 | 3 | 1 | | 1 | 6 | 4 |
| 2 | K24+000下行边坡 | 2 | 1 | 4 | 1 | 1 | | 6 | |
| 3 | K25+000下行边坡 | 7 | 1 | | | | | 6 | |
| 4 | K25+450上行边坡 | 4 | 1 | | | | | 6 | |
| 5 | K25+450下行边坡 | 6 | 1 | | | 1 | 1 | 6 | |
| 6 | K25+900下行边坡 | 5 | 1 | | | | | 6 | |
| 7 | K26+500上行边坡 | 8 | 2 | | | | 1 | 6 | 4 |
| 8 | 团头互通匝道A | 7 | 1 | | | | | 6 | |
| 9 | K23+250下行边坡 | 6 | 1 | | | | | 6 | |
| 10 | 合计 | 48 | 10 | 7 | 2 | 2 | 3 | 54 | 8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 求 |
| 最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日往前回溯5年),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边坡自动化监测建设项目业绩。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只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技术服务项目,并标明序号。表后须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与项目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等。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独立承担的具体技术服务任务,联合体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申报。 4.业绩计算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截止日。 5.合同价格指服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服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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