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G4京港澳高速株洲王十万(朱亭)至耒阳大市段扩容工程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G4京港澳高速株洲王十万(朱亭)至耒阳大市段扩容工程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衡阳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G4京港澳高速株洲王十万(朱亭)至耒阳大市段扩容工程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编号 | HNGS20252667001 | |||
| 项目名称 |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G4京港澳高速株洲王十万(朱亭)至耒阳大市段扩容工程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人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 | 采购需求人 |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1-07 17:00 | |||
| 评审价的确定 |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为AA级的供应商,评审价可按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给予1%-3%的价格抵扣。 本项目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0% 评审价的确定: 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1+最高限价基准税率)*(1-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 注:(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准。 | |||
| 1 | 项目概况及范围 | 1.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为2025年G4京港澳高速株洲王十万(朱亭)至耒阳大市段扩容工程中心试验室租赁设备及配件共168项,预计在2025年11月15日前进场(具体以采购需求人发出的指令为准)。期间因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政策调整、需求变化等影响本项目的执行,本项目将作出相应调整或即时终止。 1.2工期/服务期/供货期: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起3年。 1.3工程地点/服务地点/送货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1.4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租赁设备出厂日期均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应无明显的锈蚀、损坏等缺陷,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国家商品检测合格证明。所有货物需带产品说明书及其合格证,仪器设备铭牌应为仪器设备出厂时自带铭牌,不得更换。仪器需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标准及交通运输部颁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与此有关的文件、规定,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人的要求。 1.5其他要求:(1)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2)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 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适用于集采项目)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 ||
| 2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管理(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 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 ||
| 3 | 报价方式 | 单价: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清单填写分项报价 | ||
| 4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 5 | 最高响应限价 | 采购人编制了最高响应总限价及分项单价限价,最高响应 总限价 ***.2元(含税);其中分项单价限价为:见附件1清单;最高响应总限价基准税率为 13% 。 | ||
| 6 |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含税)应不高于最高响应限价,且各响应单价报价(含税)应不高于单价上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 ||
| 7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 | ||
| 8 | 公告媒介 |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上发布。 | ||
| 9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10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1~3 名。 | ||
| 11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
| 12 | 异议渠道 |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9757151 通信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 ||
| 13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89757122 | ||
| 14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 电 话: *** | ||
| 15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 ||
| 16 | 合同支付方式 |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租赁费用中,包括设备费用及为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及拆卸、调试相关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如管理费、食宿费、通讯费、保险等,亦包括利润、杂费、税费、运输费、仪器检定或校准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服务项目的规模、性质、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 支付方式:在所有仪器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和计量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需求人支付仪器设备租赁费用的40%作为预付款,此预付款在之后每年12月供应商提供当年对应的租赁结算单后,采购需求人在进行结算付款时扣除,直至扣完为止;扣除预付款后的剩余合同款,每年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当年对应的租赁结算单,经采购需求人确认后按实结算,采购需求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实际应付款项需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在每次结算时,向采购需求人提供等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付款期限顺延,直至收到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 ||
| 1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租赁期限的计算:以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成可正常使用后,经双方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以租赁设备通知退场时间为结束时间。采购需求人与供应商应各自安排实施人对进退场设备以及租赁时间共同进行签字确认。 (2)租赁费用的计算:单个设备的租赁总费用按单个设备的合同含税单价*实际租赁月份数进行结算(如租赁设备经双方验收后进场日期为当月5日,则下月4号为一个月)。实际租赁天数不足一月按实际租赁天数折算,即单个设备的响应含税单价/30天*当月使用天数,(若单个设备实际租赁天数为20天,则单个设备的租赁总费用=单个设备的响应含税单价/30天*20天)。(3)对于附件1清单中以“组合”形式报价的项目(即一个单价包含多台设备),其单个设备的租赁费用,需先将该成交单价除以设备数量,折算为“元/个/月”的标准单价后,再进行结算。(4)仪器设备租赁服务包括全套仪器设备(详见合同附表货物清单)的运输、安装、调试、计量,维修等并按采购需求人指定的地点摆放并安装,其中仪器检定计量应满足采购需求人要求。 (5)租赁的仪器设备由供应商移交给采购需求人之日起至租赁期满之日止,采购需求人享有移交的这批仪器设备的完全使用权,供应商负责在租赁期内所有仪器设备可正常使用,及时无条件地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普通故障的排除以及正常的计量校准,保证所有仪器设备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对易损易耗的产品,供应商只需提供首次需要的数量,正常使用消耗掉的,采购需求人自行采购补充,供应商不得进行强制回收。 | ||
| 评审办法 | 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相等时,采购人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响应报价提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要求预成交供应商提供简易询比公告供应商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或采购结果备案前,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其响应无效。 | |||
| 附件: 1.供应商须知 2.承诺函(供应商报价视为供应商承诺) 3.合同条款及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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