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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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湘西自治州林业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湘西自治州林业局已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一项、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一、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问题整改情况
(一)问题描述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本区域本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有的地方和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存在“等靠”思想,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不到位,攻坚克难的韧劲不足,真抓敢抓的狠劲不够,问题整改被动应付、不严不实,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还未有效形成。
(二)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紧压实涉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三)整改措施及主要成效
1.强化工作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自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交办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林地破坏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森林防火等工作,实施局领导“联县包片”制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坚持带队深入县市一线,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2.完善责任体系。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湘西自治州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至相关科室和各县市林业局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层层压实责任。
3.加强教育宣传。坚持将理论学习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常态化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确保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盲目乐观、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等思想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4.强化考核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及时制定“林长制”年度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完成情况,视情况采取提醒、约谈等方式推动后进单位强化工作举措。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加强汇报,将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并列入县市党委、政府重点督查考核事项,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和林地工作的监管。一是全力推进省第二轮环保督察指出的三个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目前两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预计年底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管力度。2024年我局组织各县市林业局及保护地管理机构对下发的365个疑似生态环境问题图斑线索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其中355个均属于无需整改问题,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全部销号并报省林业局备案,剩余10个生态环境问题各县市已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工作。针对上级部门交办和下发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局领导多次深入实地督导县市林业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大整改力度,提出整改方向和要求,确保相关问题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四是加强林地管理。全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职,为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做好要素保障。2024年全州办理使用林地许可282宗,使用林地面积551.107公顷,州县对10宗用林许可进行了随机抽查和监督,对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使用林地依法有序开展。五是积极开展林地各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风电、光伏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积极查处各类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的违法行为。六是积极开展林草湿综合执法。2024年国家和省下发我州变化图斑781个,通过各县市自查,确认违法图斑72个,各县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已经查处整改完成69个,查处整改完成率95.83%。
二、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情况
(一)问题描述
部门管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有偏差。湘西州制定了45个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但仍存在职责不清、权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和侵占林地监管不严。
(二)整改目标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林业部门加大环境保护管理力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着力打击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和侵占林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整改措施及主要成效
1.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根据林业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及具体事项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将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议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人人自觉做到履职尽责,林业部门责任全面落实,积极构建完善齐抓共管涉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2.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一是全力推进省第二轮环保督察指出的三个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目前两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走销号程序,还有一个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年底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管力度。2024年我局组织各县市林业局及保护地管理机构对下发的365个疑似生态环境问题图斑线索逐一进行现场核查,按时按要求将核查结果通过全面监督系统上报省林业局审核;其中355个均属于自然灾害、原居民生产生活等无需整改问题,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全部销号并报省林业局备案,剩余10个生态环境问题各县市已完成整改销号。2025年我局组织各县市林业局及保护地管理机构完成对下发的160个疑似生态环境问题图斑线索的现场核查工作。三是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工作。针对上级部门交办和下发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局领导多次深入实地督导县市林业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大整改力度,提出整改方向和要求,确保相关问题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3.加大对我州林地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林地管理。全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职,为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做好要素保障,积极开展事前服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2024年全州办理使用林地许可282宗,使用林地面积551.107公顷,州县对10宗用林许可进行了随机抽查和监督,对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使用林地依法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风电、光伏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积极查处各类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林草湿综合执法。通过遥感影像,对改变林地用途和森林资源现状的图斑进行判读,对存在的违法行为限期查处整改。2024年国家和省下发我州变化图斑781个,通过各县市自查,确认违法图斑72个,各县市积极开展查处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已经查处整改完成69个,查处整改完成率95.83%。
4.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我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林业部门本职工作,积极与州直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抓好林地和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工作,为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放大生态优势贡献积极力量。
如对以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湘西自治州林业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
联系电话:***
地 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武陵山大道19号新州政府办公楼1楼
(一)问题描述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本区域本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有的地方和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存在“等靠”思想,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不到位,攻坚克难的韧劲不足,真抓敢抓的狠劲不够,问题整改被动应付、不严不实,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还未有效形成。
(二)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紧压实涉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三)整改措施及主要成效
1.强化工作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自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交办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林地破坏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森林防火等工作,实施局领导“联县包片”制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坚持带队深入县市一线,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2.完善责任体系。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湘西自治州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并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至相关科室和各县市林业局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层层压实责任。
3.加强教育宣传。坚持将理论学习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常态化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确保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盲目乐观、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等思想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4.强化考核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及时制定“林长制”年度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完成情况,视情况采取提醒、约谈等方式推动后进单位强化工作举措。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加强汇报,将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并列入县市党委、政府重点督查考核事项,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5.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和林地工作的监管。一是全力推进省第二轮环保督察指出的三个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目前两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预计年底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管力度。2024年我局组织各县市林业局及保护地管理机构对下发的365个疑似生态环境问题图斑线索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其中355个均属于无需整改问题,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全部销号并报省林业局备案,剩余10个生态环境问题各县市已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工作。针对上级部门交办和下发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局领导多次深入实地督导县市林业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大整改力度,提出整改方向和要求,确保相关问题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四是加强林地管理。全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职,为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做好要素保障。2024年全州办理使用林地许可282宗,使用林地面积551.107公顷,州县对10宗用林许可进行了随机抽查和监督,对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使用林地依法有序开展。五是积极开展林地各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风电、光伏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积极查处各类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的违法行为。六是积极开展林草湿综合执法。2024年国家和省下发我州变化图斑781个,通过各县市自查,确认违法图斑72个,各县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已经查处整改完成69个,查处整改完成率95.83%。
二、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情况
(一)问题描述
部门管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有偏差。湘西州制定了45个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但仍存在职责不清、权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和侵占林地监管不严。
(二)整改目标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林业部门加大环境保护管理力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着力打击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和侵占林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责任体系以及问责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整改措施及主要成效
1.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根据林业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及具体事项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将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议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人人自觉做到履职尽责,林业部门责任全面落实,积极构建完善齐抓共管涉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2.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一是全力推进省第二轮环保督察指出的三个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目前两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走销号程序,还有一个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年底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管力度。2024年我局组织各县市林业局及保护地管理机构对下发的365个疑似生态环境问题图斑线索逐一进行现场核查,按时按要求将核查结果通过全面监督系统上报省林业局审核;其中355个均属于自然灾害、原居民生产生活等无需整改问题,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全部销号并报省林业局备案,剩余10个生态环境问题各县市已完成整改销号。2025年我局组织各县市林业局及保护地管理机构完成对下发的160个疑似生态环境问题图斑线索的现场核查工作。三是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工作。针对上级部门交办和下发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局领导多次深入实地督导县市林业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大整改力度,提出整改方向和要求,确保相关问题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3.加大对我州林地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林地管理。全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职,为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做好要素保障,积极开展事前服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2024年全州办理使用林地许可282宗,使用林地面积551.107公顷,州县对10宗用林许可进行了随机抽查和监督,对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使用林地依法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风电、光伏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积极查处各类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林草湿综合执法。通过遥感影像,对改变林地用途和森林资源现状的图斑进行判读,对存在的违法行为限期查处整改。2024年国家和省下发我州变化图斑781个,通过各县市自查,确认违法图斑72个,各县市积极开展查处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已经查处整改完成69个,查处整改完成率95.83%。
4.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我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林业部门本职工作,积极与州直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抓好林地和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工作,为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放大生态优势贡献积极力量。
如对以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湘西自治州林业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
联系电话:***
地 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武陵山大道19号新州政府办公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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