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运营服务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发布日期:202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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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长沙市 采购单位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运营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融媒体中心运营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08月14日  
 
采购人的融媒体中心运营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 1,876,6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C06010000-新闻服务 融媒体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批次 1 1,876,600.00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42号新湖南大厦46楼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基于省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运行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政策安全要求,为保障该项工作的延续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湖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5-08-14
论证地点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7楼会议室
论证意见
1、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预算与上年度保持一致,采购预算合理;
2、融媒体传播关呼意识形态安全,为保证机关工作政治方向正确,应由党媒负责承建、运维;
3、省检察院融媒体中心由湖南日报集团负责承建、开发,中心建设运行以来总体情况良好,后续工作具有延续性要求;
4、为确保软件系统的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湖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曹婷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杨虹 长沙市司法局 律师
熊毅 湖南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自2025-08-15至 2025-08-21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紫薇路38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8516528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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