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怀化市博物馆新馆展陈项目(包4:火车主题文化复原陈列展建设)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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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怀化市 | 采购单位 |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怀化市博物馆新馆展陈项目(火车主题文化复原陈列展建设)政府采购合同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日期: 2025-08-11
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530107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泓顺源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博物馆新馆展陈项目(火车主题文化复原陈列展建设)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博物馆新馆展陈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53010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包4: 火车主题文化复原陈列展建设,招标预算为 2100 万元,位于怀化市老火车站西货场(怀化市博物馆新馆旁),总面积约 3303.1m²,以实际踏勘测量及最终改造审批同意方案为准。其中室内建筑面积约 1356.1m²(包括展示陈列区一、展示陈列区二——主题咖啡馆);展示陈列区三——月台区域面积约 830m²;加建区面积约 652m²(包括咖啡馆加建区、加建区一层、夹层及加建区二层、屋顶打卡平台、屋顶打卡栈道);老旧列车及两条铁轨的运输、安装以及清理维护面积约 465m²(包括 绿皮火车 3 节、货车厢 3 节、2 个车头)。包括火车主题文化复原陈列展基础装修(含建筑结构加固及改造)、布展设计服务、陈列布展、文物(或历史老物件)征集或复制、多媒体服务、专业展柜服务、专业灯光服务、智能化服务、暖通消防服务、导视导览标识以及咖啡馆的招商及运营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其中,设计方案需提供达到博物馆设计规范要求的内容大纲、空间设计、展陈设计、施工图纸质版陆份及电子稿。
6、项目经理:刘冬林、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湘1432012201411255、安全生产考核B证:湘建安B(2020)001519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5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仟零叁拾捌万肆仟壹佰柒拾捌元肆角伍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以投标清单为准,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起始日期: 2025年7月15日,完成日期:2025 年9月15日。
地点:怀化市西货场。
方式:乙方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设计、采购、布展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四、付款方式
4.1 设计费部分:
(1)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总设计费的30%作为预付款;
(2)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设计费的80%;
(3)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设计出示竣工验收文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设计费的100%。
4.2 布展服务与工程部分:
(1)乙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商业保函履约担保后,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按月支付进度款,采购人每月25日,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80%(按照甲方付款流程进行支付,付款计量计价程序:乙方按月编制过程计量报表并于当月25日前报监理及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成后按照计量金额按比例支付相应款项;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包括场内形象工程、实际到货、场外实际签订购货协议已完成工程量进度(场外进度需提供照片或其他证明);
(3)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含施工中增加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80%;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办理工程结算,按照符合计价规范和合同约定方式且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新增加子目需要重新组价,并由业主安排第三方审计单位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审计结算完成,且乙方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付至结算总额的 95%;
(5)在本项目整体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无他经济法律纠纷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5%余款(不计息)。
(6)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保函形式:
商业保函;保函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7)预付款扣回方式:分两次扣回,第一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预付款总额40%,第二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预付款总额60%。
(8)支付说明: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应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商业保函提交给项目单位,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怀化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组价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7月15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15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乙 方:中泓顺源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金建平法定代表人: 文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 /地 址:怀化市体育中心3楼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利大厦南栋11011号房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支行 帐 号:800221233920015 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 常富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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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530107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泓顺源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博物馆新馆展陈项目(火车主题文化复原陈列展建设)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博物馆新馆展陈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53010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包4: 火车主题文化复原陈列展建设,招标预算为 2100 万元,位于怀化市老火车站西货场(怀化市博物馆新馆旁),总面积约 3303.1m²,以实际踏勘测量及最终改造审批同意方案为准。其中室内建筑面积约 1356.1m²(包括展示陈列区一、展示陈列区二——主题咖啡馆);展示陈列区三——月台区域面积约 830m²;加建区面积约 652m²(包括咖啡馆加建区、加建区一层、夹层及加建区二层、屋顶打卡平台、屋顶打卡栈道);老旧列车及两条铁轨的运输、安装以及清理维护面积约 465m²(包括 绿皮火车 3 节、货车厢 3 节、2 个车头)。包括火车主题文化复原陈列展基础装修(含建筑结构加固及改造)、布展设计服务、陈列布展、文物(或历史老物件)征集或复制、多媒体服务、专业展柜服务、专业灯光服务、智能化服务、暖通消防服务、导视导览标识以及咖啡馆的招商及运营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其中,设计方案需提供达到博物馆设计规范要求的内容大纲、空间设计、展陈设计、施工图纸质版陆份及电子稿。
6、项目经理:刘冬林、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湘1432012201411255、安全生产考核B证:湘建安B(2020)001519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5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仟零叁拾捌万肆仟壹佰柒拾捌元肆角伍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以投标清单为准,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起始日期: 2025年7月15日,完成日期:2025 年9月15日。
地点:怀化市西货场。
方式:乙方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设计、采购、布展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四、付款方式
4.1 设计费部分:
(1)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总设计费的30%作为预付款;
(2)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设计费的80%;
(3)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设计出示竣工验收文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设计费的100%。
4.2 布展服务与工程部分:
(1)乙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商业保函履约担保后,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按月支付进度款,采购人每月25日,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80%(按照甲方付款流程进行支付,付款计量计价程序:乙方按月编制过程计量报表并于当月25日前报监理及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成后按照计量金额按比例支付相应款项;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包括场内形象工程、实际到货、场外实际签订购货协议已完成工程量进度(场外进度需提供照片或其他证明);
(3)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含施工中增加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80%;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办理工程结算,按照符合计价规范和合同约定方式且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新增加子目需要重新组价,并由业主安排第三方审计单位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审计结算完成,且乙方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付至结算总额的 95%;
(5)在本项目整体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无他经济法律纠纷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5%余款(不计息)。
(6)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保函形式:
商业保函;保函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7)预付款扣回方式:分两次扣回,第一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预付款总额40%,第二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预付款总额60%。
(8)支付说明: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应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商业保函提交给项目单位,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怀化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组价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7月15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15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乙 方:中泓顺源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金建平法定代表人: 文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 /地 址:怀化市体育中心3楼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利大厦南栋11011号房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支行 帐 号:800221233920015 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 常富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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