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校园安防教室监控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校园安防教室监控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校园安防教室监控设备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货物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表-2025.07.04.xlsx 合同明细.xls
校园安防教室监控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50520001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岳麓区政府大院 供应商(乙方): 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延农路65号新长海科技园1栋厂房2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校园安防教室监控设备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1我司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采购人的一切运输事项,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我司承担。2.2我司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3我司保证产品包装完整,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 3.质量要求 3.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要求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我司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的产品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我司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我司承担。 4.售后服务 4.1提供7×24小时的维修服务受理。4.2已提供上门服务的,我司4小时内应达到采购人指定现场。4.3在质保期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有专业团队能及时响应采购人售后需求。4.4要求对设备的运维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网络数据实时监控、保证数据安全。4.5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按采购人要求点对点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序。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我司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辅材等,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我司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7970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我司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6782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188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支行(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3050176543600000467)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交货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指定的各所学校(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甲方拒绝接收。 3.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核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货物详细技术参数、规格、品牌、制造商、检测报告、配套服务检验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安装调试、现场培训、售后服务等进行履约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乙方原因,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乙方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在验收前,主动提供实施记录等工作证明。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知识产权归属 1.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其相关的材料、技术、设计、文档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归乙方或原权利人所有。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并享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使用权益,但不享有该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1.3 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了改进或创新,并因此产生了新的知识产权,则该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双方应就改进或创新部分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2. 知识产权处理方式 2.1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担保,确保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 2.2 甲方应尊重并保护乙方及其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复制、修改、传播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2.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物中的知识产权用于其他项目或用途,也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失败或损失,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各自的责任和能力,公平分担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
附件列表: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表-2025.07.04.xlsx 合同明细.xls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