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CSZB-2025-CG-0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6,招标人为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2025 年 04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 268 号 8 栋 315 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 268 号 8 栋 206 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 268 号 8 栋 206 室)七、其他
受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对“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
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参加。
1.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项目 1.2 项目编号:HNCSZB-2025-CG-020
1.3 项目内容:
1.3.1 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试剂项目。
1.3.2 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
1.3.3 资金来源:自筹。
1.3.4 招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活动。
2.3 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配套耗材/试剂)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 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或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无需提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 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复印件。
2)所投产品(配套耗材/试剂)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3)如果所投产品(配套耗材/试剂)为进口产品的,需承诺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设备及配 套耗材/试剂)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书(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视同制造商)。
4)所投配套耗材属于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或者湖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系统挂网目录范围内的,则配套耗材必须是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或者湖南
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挂网产品,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5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且影响投标公正。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2025 年 04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 市雨花区新兴路 268 号 8 栋 315 室)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请提供以下信息及相关证件的复 印件壹套(复印件要求复印清晰并加盖公司红头公章):
1)投标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 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套,售后不退。
3.4 任何未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29 日上 午 10 时整,递交地点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 268 号 8 栋 206 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 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3.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6.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供货期限两年,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发生的货物 验收凭证确认的使用量为准。合同周期内遇到国家或湖南省的采购政策变化,则按照新的政
策要求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宁乡市二环南路 8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4104295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 268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1042955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