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远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永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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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永州市 |
采购单位 |
宁远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嘉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远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远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且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I.I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远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文名称及编号《宁远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宁发改审批【2024】
221号,建设单位为宁远县民政局,项目总投资为5683.62万元 j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县
财政配套,落实情况已按要求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宁远县舜陵街道和谐社区冯家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在县城区新建1栋4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 15725 平方米,用地面积
7350 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残疾人康复托养、养老日间照料,设
置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建设道路、给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购置失能、残疾人辅助设
施设备;共建设床位数 370 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的范
围、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与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核确定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
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
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
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
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
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540(其中设计工期为 50 天,施工工期为490天)乙天(日历日,下同)
囗月
1.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
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
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
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图审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
及工程预算必须控制在招标控制价的限额内,如果超过了,须对施工图进行优化及调整,直
到符合规定。(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过
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3)除以上约定外,共余
不明确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
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人员);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2.4 资格,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囗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县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执业
资格;
口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口不要求
乙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口不得参加投标
乙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
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
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
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详见外网公告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
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
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
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年月
日_时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
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
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722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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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
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入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
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
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
联系方式:0746-8520930、QQ:1173895281。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
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
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
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
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9.4 开标注意事
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
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5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
文件; 递交方式: 银行子账号、电子保函、线下保函、承诺(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方
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民政局;
地 址:宁远县桐山街道水市路358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嘉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宁远县舜帝北路83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顸目负贵人)
;环(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搀;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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