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湘潭市 发布日期:2025-01-27

【招标公告】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湘潭市 采购单位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2551N31270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1604.83万元,招标人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详见公告正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公告正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8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正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 详见公告正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为0731- 58223685.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岚园路4号湘潭中心A座20楼1004-1005号 (湘潭分公司)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缨 盖章)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 程(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 工程(三期)(项目名称)已由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潭市河西污 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批复、潭发改审(2025〕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湘 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含勘察服务、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代理 服务、工程检测服务、管网诊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市政及源头雨污分流改 造工程(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的大埠桥片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8666.06万元,项目主要对大埠桥片区(韶山 东路以南分区)的市政道路及源头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清淤修复,具体如下:(1) 对通济门路(韶山东路沿江路)、熙春路(和平路文星门路)、建成路(和平路 通济门路)、工人路(熙春路建成路)、环城路(通济门路 文星门路)、观湘门路(沿江路韶山东路)、城正街(雨湖街 熙春路)等7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清淤修复;(2对新景家园、和平新村、县 计生局宿舍、市和平小学、湘潭市第四中学、市第十六中学、湘潭市第二中学、益 智中学、湘潭市第一中学、湘潭市第十八中学、湘潭市粮食储备中心、湘潭市殡 仪馆等小区及单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31个月(即930 日历天)(前期阶段:1个月【初步设计及备案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批复】,准 备阶段和实施阶段: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服务期延长不增加任何费用),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 排水系统测量排查、工程测量、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 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口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包含概算书编制( 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 全过程监理,包括配合深化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 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口编制设计概算口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 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含驻场跟踪审计(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报建、项目管理 、竣工验收、运营准备、项目移交等; 招标代理服务:提供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 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 口工程专项咨询: 口项目融资咨询: 口信息技术咨询: 口风险管理咨询: 口项目后评价咨询: 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口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为项目建设过程中验证设计数据、为项目验收提供满足 国家及地方标准、地方规定及设计文件所必须的检验检测服务(另含顶管施工后 的脱空雷达检测、顶管工后注浆处理的雷达检测、竣工内窥检测); 口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管网诊断服务:对管道进行封堵、导流、降排水、清洗、清淤等工 作,完成潜望镜(QV),闭路电视(CCTV)结构性能和功能性检测,为设计方案提供 依据。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口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除本项 目项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的其他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 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及专项检 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 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口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 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口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0年1月26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2599.81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或勘察或设 计或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或监 理业务手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下列一项或 者多项资质: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师。项目负 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若为联合体投标应当由联合 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 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 业证书; (4)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2.7其他要求: (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 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关键岗位人员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O (2)参与本次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 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 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 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3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 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 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 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4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第十五条“检测机构 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 单位应遵循此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方式及标准: 补偿,补偿标准: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可基于技术成果 编制基本成本向招标人提出补偿申请,经招标人审核后认为确有必要的可给予 适当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起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 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 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 方式为0731-58223685。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 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 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 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 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岚园路4号湘潭中心A座20楼1004-1005号(湘潭分公司) 邮 编:411100 邮 编:411100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朱 玲;陈彬、高运保、谭梦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湖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