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改扩建工程无人机巡检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发布日期:2025-01-10

【招标结果】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改扩建工程无人机巡检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长沙市 采购单位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改扩建工程无人机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湖南力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耒阳大市至宜章(湘粤界)段改扩建工程无人机巡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湖南力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中电金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45962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鲲鹏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725000.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购人: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联系人:***            
电话:***
 
异议受理机构(部门):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
电  话:0731-84154009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机构(部门):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电  话:0731-85935075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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