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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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名称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
项目编号 43019120231205015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312-430101-04-01-47033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文名称及编号教发函[2024]49号、教发函[2024]51号、教发司[2024]88号 、教发函[2024]202号、教发函[2024]203号、教发函[2024]204号、教发函[2024]205号、教发函[2024]224号、教发函[2024]225号、教发函[2024]226号、教发函[2024]227号、教发函[2024]228号、教发函[2024]229号、教发函[2024]243号,建设单位为湖南大学,项目总投资为 501220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均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
1.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东侧为潇湘大道,西侧为潭州大道,南侧为长株潭绿心,北侧为白泉河;
1.3项目概况: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8 栋学院科研建筑(9 个学院集群)、高端装备集群智能制造中心(4 栋)、图书信息交流中心(2 栋)、1 栋前沿科学实验中心、8 栋宿舍及生活配套、1栋食堂、1 处田径场及室外运动场地(含 1 栋风雨运动区)、配套地下室(含设备用房及人防)。
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主要对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所有工程进行监测、超前钻、材料检测、结构检测、消防检测及该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检测等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标段一基坑支护:根据建筑总图规划,本标段基坑均为临时性结构,设计工作年限(自土方开挖时起算)为2年。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重要性系数γ0取值0.9,按二等监测等级要求实施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水平位移监测、基坑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地表裂缝监测等。
标段一边坡支护:图书信息服务中心(1#栋、±0.00为47.10m)左侧规划道路标高为46.40m,道路左侧下沉庭院底标高为41.10m,顶标高为47.00m,存在边坡支护,边坡顶标高为46.40m,边坡底标高为41.10~46.00m,边坡高度为0.40~5.30m,边坡支护长度为46.80m。本边坡支护为永久性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边坡安全等级为三级,重要性系数γ0取值1.0,按二等监测等级要求实施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边坡水平位移监测、边坡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地表裂缝监测等。
标段一山体边坡:边坡长约570m,边坡支护高度约5.0~27.4m,为永久性支护。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永久性边坡设计使用年限五十年,场地现状均为空地,按一等监测等级要求实施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边坡水平位移监测、边坡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地表裂缝监测等。
标段一主体建筑物中学生宿舍东区(16#栋)、学生宿舍东区(17#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1.4招标控制价: ***.35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1.6检测、监测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1.7服务期:暂定36个月。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二标段。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282705 ㎡,包含①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学生宿舍东区(约67800 ㎡)、学生宿舍西区(约85020㎡)、公共管理与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约20829 ㎡)、图书信息服务中心(约55143㎡)、 前沿科学实验中心(约40157㎡),田径运动区(约13753㎡);②风景园林以及市政配套工程(约19.7万平方,不含保留山体面积)。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应选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选金额最高的标段为其中选标段;若多个标段出现其排名第一、且中选金额相同的,则须选择招选控制价最高的标段为其中选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选候选人替补。
二、招标范围
对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进行监测、材料检测、结构检测、消防检测及该项目验收所需的全部检测等工作内容,确保建设工程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1月31日。其他各省相关实施细则,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实施文件要求执行。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4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4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和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6本项目需分别设置检测技术负责人和监测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需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测绘工程或工程测量或地勘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检测技术负责人还应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本项目检测和监测分别为一项专项服务。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10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7 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因此,与招标人及参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担保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01月0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5年01月07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24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公告同时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转1或4009980000。
9.2 招标人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大学;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天马路 27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周婷(项目负责人)、刘欣鑫、杨洋
电 话:***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工程量清单.xlsx
建设工程检测监测合同(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20241213(定稿).pdf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
项目编号 430191202312050151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312-430101-04-01-47033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文名称及编号教发函[2024]49号、教发函[2024]51号、教发司[2024]88号 、教发函[2024]202号、教发函[2024]203号、教发函[2024]204号、教发函[2024]205号、教发函[2024]224号、教发函[2024]225号、教发函[2024]226号、教发函[2024]227号、教发函[2024]228号、教发函[2024]229号、教发函[2024]243号,建设单位为湖南大学,项目总投资为 501220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均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
1.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东侧为潇湘大道,西侧为潭州大道,南侧为长株潭绿心,北侧为白泉河;
1.3项目概况: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8 栋学院科研建筑(9 个学院集群)、高端装备集群智能制造中心(4 栋)、图书信息交流中心(2 栋)、1 栋前沿科学实验中心、8 栋宿舍及生活配套、1栋食堂、1 处田径场及室外运动场地(含 1 栋风雨运动区)、配套地下室(含设备用房及人防)。
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主要对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所有工程进行监测、超前钻、材料检测、结构检测、消防检测及该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检测等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标段一基坑支护:根据建筑总图规划,本标段基坑均为临时性结构,设计工作年限(自土方开挖时起算)为2年。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重要性系数γ0取值0.9,按二等监测等级要求实施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水平位移监测、基坑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地表裂缝监测等。
标段一边坡支护:图书信息服务中心(1#栋、±0.00为47.10m)左侧规划道路标高为46.40m,道路左侧下沉庭院底标高为41.10m,顶标高为47.00m,存在边坡支护,边坡顶标高为46.40m,边坡底标高为41.10~46.00m,边坡高度为0.40~5.30m,边坡支护长度为46.80m。本边坡支护为永久性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边坡安全等级为三级,重要性系数γ0取值1.0,按二等监测等级要求实施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边坡水平位移监测、边坡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地表裂缝监测等。
标段一山体边坡:边坡长约570m,边坡支护高度约5.0~27.4m,为永久性支护。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永久性边坡设计使用年限五十年,场地现状均为空地,按一等监测等级要求实施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边坡水平位移监测、边坡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渗水与降雨关系、地表裂缝监测等。
标段一主体建筑物中学生宿舍东区(16#栋)、学生宿舍东区(17#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1.4招标控制价: ***.35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1.6检测、监测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1.7服务期:暂定36个月。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二标段。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282705 ㎡,包含①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学生宿舍东区(约67800 ㎡)、学生宿舍西区(约85020㎡)、公共管理与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约20829 ㎡)、图书信息服务中心(约55143㎡)、 前沿科学实验中心(约40157㎡),田径运动区(约13753㎡);②风景园林以及市政配套工程(约19.7万平方,不含保留山体面积)。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应选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选金额最高的标段为其中选标段;若多个标段出现其排名第一、且中选金额相同的,则须选择招选控制价最高的标段为其中选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选候选人替补。
二、招标范围
对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进行监测、材料检测、结构检测、消防检测及该项目验收所需的全部检测等工作内容,确保建设工程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1月31日。其他各省相关实施细则,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实施文件要求执行。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4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4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和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6本项目需分别设置检测技术负责人和监测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需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测绘工程或工程测量或地勘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检测技术负责人还应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本项目检测和监测分别为一项专项服务。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10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7 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因此,与招标人及参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担保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01月0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5年01月07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24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公告同时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转1或4009980000。
9.2 招标人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大学;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天马路 27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周婷(项目负责人)、刘欣鑫、杨洋
电 话:***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工程量清单.xlsx
建设工程检测监测合同(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20241213(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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