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1-03

【招标结果】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鲜达佳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灿城农产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MB15146011733192606505(招标文件编号:HNFDZB-2024-00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佛山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三区A008号仓、A001号仓、A030号仓(住所申报)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折扣率(%):95.0000000
 
供应商名称:鲜达佳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路中南街海南工商贸易区B栋南楼首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折扣率(%):94.0000000
 
供应商名称:长沙市灿城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高塘村细米塘组39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
折扣率(%):9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1)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做到肉色新鲜、无腐败变质现象;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成交人应拥有相应的农残留检测器材和人员,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72小时实物留样;所有检疫、检测证明须每日随车配送,并于验收时出示。
(2)配送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对产品的逐批质量按照招标投标确定的标准进行感官验收或以当地质监部门的检验结果进行评定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和记录评定参数,并签发统一格式的《验收单》,经验收经办人签名和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后交给成交供应商送货人;
(3)采购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中标产品和招投标确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4)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以便采购人做好收货准备。
(6)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指定人员根据采购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不得随意私自放置货物后自行离去。
(7)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7.1)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7.2)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3)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4)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5)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
7.6)其它要求,如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包括加工)未达到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7.7)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7.8)采购方有权定期组织人员现场查验成交供应商副食品供应渠道。  
   1年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质量合格的食品,负责配送,并负责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所投食品必须保证新鲜,食品有国家检测合格标识(食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所有食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所供应的食品须提供生产厂家合格的食品检验报告单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单。
(5)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保证冷鲜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6)每次配送食品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证明并按批次随机抽取留样至采购人单位。
(7)每一次供应食品,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要签收食品数量、品种单据。
(8)具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运输饮食成品车辆,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送物车辆应配备符合食品条件的设备。
(9)送至采购人单位的产品剩余保存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鲜达佳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1)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做到肉色新鲜、无腐败变质现象;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成交人应拥有相应的农残留检测器材和人员,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72小时实物留样;所有检疫、检测证明须每日随车配送,并于验收时出示。
(2)配送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对产品的逐批质量按照招标投标确定的标准进行感官验收或以当地质监部门的检验结果进行评定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和记录评定参数,并签发统一格式的《验收单》,经验收经办人签名和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后交给成交供应商送货人;
(3)采购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中标产品和招投标确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4)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以便采购人做好收货准备。
(6)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指定人员根据采购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不得随意私自放置货物后自行离去。
(7)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7.1)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7.2)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3)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4)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5)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
7.6)其它要求,如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包括加工)未达到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7.7)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7.8)采购方有权定期组织人员现场查验成交供应商副食品供应渠道。  
   1年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质量合格的食品,负责配送,并负责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所投食品必须保证新鲜,食品有国家检测合格标识(食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所有食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所供应的食品须提供生产厂家合格的食品检验报告单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单。
(5)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保证冷鲜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6)每次配送食品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证明并按批次随机抽取留样至采购人单位。
(7)每一次供应食品,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要签收食品数量、品种单据。
(8)具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运输饮食成品车辆,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送物车辆应配备符合食品条件的设备。
(9)送至采购人单位的产品剩余保存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长沙市灿城农产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      (1)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做到肉色新鲜、无腐败变质现象;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成交人应拥有相应的农残留检测器材和人员,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72小时实物留样;所有检疫、检测证明须每日随车配送,并于验收时出示。
(2)配送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对产品的逐批质量按照招标投标确定的标准进行感官验收或以当地质监部门的检验结果进行评定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和记录评定参数,并签发统一格式的《验收单》,经验收经办人签名和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后交给成交供应商送货人;
(3)采购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中标产品和招投标确定的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4)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以便采购人做好收货准备。
(6)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指定人员根据采购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不得随意私自放置货物后自行离去。
(7)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7.1)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7.2)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3)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4)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7.5)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
7.6)其它要求,如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包括加工)未达到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7.7)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7.8)采购方有权定期组织人员现场查验成交供应商副食品供应渠道。  
   1年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质量合格的食品,负责配送,并负责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所投食品必须保证新鲜,食品有国家检测合格标识(食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所有食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所供应的食品须提供生产厂家合格的食品检验报告单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单。
(5)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保证冷鲜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6)每次配送食品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证明并按批次随机抽取留样至采购人单位。
(7)每一次供应食品,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要签收食品数量、品种单据。
(8)具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运输饮食成品车辆,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送物车辆应配备符合食品条件的设备。
(9)送至采购人单位的产品剩余保存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慕璇(组长)、彭金枝、田叶萍、吉秋丽、吴帅熙(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乙方在甲方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如下:1.1、委托代理报酬: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浮30%计取。1.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低于1万元的。代理服务费按1万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的委托,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4年 12 月 3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活动,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2、政府采购编号:MB15146011733192606505
3、委托代理编号:HNFDZB-2024-006
4、招标信息发布日期:2024年 12 月 09 日(北京时间)
5、开标日期:2024年 12 月 3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采购项目预算:32万元
 
二、供应商名单
投标截止时间实际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名单
1
泸溪县万家福超市
2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
湘西自治州鸿翔商贸有限公司
4
怀化市好菜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排序
供应商
得分情况
报价(元)
优惠率
第一名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94.55
304000.00
95%
第二名
湘西自治州鸿翔商贸有限公司
93.92
288000.00
 
第三名
怀化市好菜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88.00
288000.00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佛山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三区A008号仓、A001号仓、A030号仓(住所申报)
中标金额:304000.00元(优惠率95%)
 
五、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评标委员会组员:田慕璇(组长)、彭金枝、田叶萍、吉秋丽、吴帅熙(业主评委)。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1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
1.2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南路147号
1.3联系人:***
1.4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名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23号
2.3联系人:***
2.4联系方式:0743-8239440 / 18874310639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的委托,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4年 12 月 3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活动,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2、政府采购编号:MB15146011733192606505
3、委托代理编号:HNFDZB-2024-006
4、招标信息发布日期:2024年 12 月 09 日(北京时间)
5、开标日期:2024年 12 月 3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采购项目预算:78万元
 
二、供应商名单
投标截止时间实际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名单
1
泸溪县万家福超市
2
鲜达佳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3
湘西自治州鸿翔商贸有限公司
4
怀化市好菜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排序
供应商
得分情况
报价(元)
优惠率
第一名
鲜达佳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94.83
 
94%
第二名
湘西自治州鸿翔商贸有限公司
92.87
741000.00
 
第三名
怀化市好菜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88.00
702000.00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鲜达佳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路中南街海南工商贸易区B栋南楼首层
中标金额:733200.00元(优惠率94%)
 
五、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评标委员会组员:田慕璇(组长)、彭金枝、田叶萍、吉秋丽、吴帅熙(业主评委)。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1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
1.2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南路147号
1.3联系人:***
1.4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名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23号
2.3联系人:***
2.4联系方式:0743-8239440 / 18874310639
 
 
 
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的委托,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4年 12 月 3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活动,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2025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
2、政府采购编号:MB15146011733192606505
3、委托代理编号:HNFDZB-2024-006
4、招标信息发布日期:2024年 12 月 09 日(北京时间)
5、开标日期:2024年 12 月 3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采购项目预算:45万元
 
二、供应商名单
投标截止时间实际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名单
1
泸溪县万家福超市
2
湖南鲜湘缘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3
长沙市灿城农产品有限公司
4
湖南道农祥蔬果配送有限公司
5
湘西自治州鸿翔商贸有限公司
6
怀化市好菜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排序
供应商
得分情况
报价(元)
优惠率
第一名
长沙市灿城农产品有限公司
93.55
423000.00
 
第二名
湘西自治州鸿翔商贸有限公司
93.49
414000.00
 
第三名
湖南鲜湘缘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93.35
 
95%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市灿城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高塘村细米塘组399号
中标金额:423000.00元(优惠率94%)
 
五、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评标委员会组员:田慕璇(组长)、彭金枝、田叶萍、吉秋丽、吴帅熙(业主评委)。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1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
1.2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南路147号
1.3联系人:***
1.4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名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23号
2.3联系人:***
2.4联系方式:0743-8239440 / 1887431063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南路14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23号            
联系方式:***0743-8239440 / 1887431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743-8239440 / 188743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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