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张家界市
发布日期:2024-11-30
【招标公告】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张家界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界康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一标段至第
三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KY-2024-033)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一标段至第三标
段(标段名称)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82.606141万元,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沅古坪镇沅古坪社区、烽火村;谢家垭乡沂溪村;大庸桥街道立功桥社区;合作
桥乡合作桥村、中山村;新桥镇远大村、柏家峪村。沅古坪镇沅古坪社区等5个乡(镇、街
道)8个村(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土地平整:田块整治50.83 亩。(二)土壤
改良:地力培肥200亩。(三)灌溉与排水:小型拦河坝4座;衬砌明渠(沟)5.782公里;
渠系建筑物129个(其中水闸128个、渡槽1个)管灌100亩。(四)田间道路机耕路4528
公里。(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岸坡防护工程1420米。(六)科技推广措施:仪器
设备4台;耕地质量监测1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一标段(标
段名称)施工;(002)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
二标段(标段名称)施工;(003)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
目名称)第三标段(标段名称)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一标段(标
段名称)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
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
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
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
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
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o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
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①本次招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
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②根据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本项
目实行实名制考勤,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根据项目
实际进度,考勤起止时间从施工队进场之日起至项日工程完工为止③投标人(企业、项目
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或者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未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
单”;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企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002 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二标段(标
段名称)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
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
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
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
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o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
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①本次招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
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②根据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本项
目实行实名制考勤,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根据项目
实际进度,考勤起止时间从施工队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完工为止③投标人(企业、项目
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或者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未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
单”;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企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003张家界市永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项目名称)第三标段(标
段名称)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
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
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
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
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
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o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
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①本次招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
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②根据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本项
目实行实名制考勤,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根据项目
实际进度,考勤起止时间从施工队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完工为止③投标人(企业、项目
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或者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未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
单”;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企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3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2日23 时59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11月30日8点30分-2024年12月22日 23
点59分(详见外网公告)时止(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
统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外网公告)(北京
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康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二栋13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56353057@qq. com
瓜 d){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摩绊/二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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