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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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张家界市 | 采购单位 | 桑植县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基本信息
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桑植县总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 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 桑财采计(2024)-138
3、法 制 编 号: SZDZB-2024-150129
4、委托代理编号: HNZCZB-2024ZFCG-139
5、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 %。
二、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2)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7月-09月内连续三个月。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公告期限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佑母塘路799号钰龙天下佳园二期综合楼1栋 (亚朵酒店长沙市政府店)2813 室)获取磋商文件。
2、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桑植县行政中心负一楼会议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磋商说明
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桑植县总医院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社区大桥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佑母塘路799号钰龙天下佳园二期综合楼1栋2806、2811~281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1-85226158、***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 ||
预算 | 113.2万 | ||
省份/直辖市 | 湖南 | 地区 | 张家界市 - 桑植县 |
采购单位 | 桑植县总医院 | 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 | 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夏景 *** |
所含内容 | 诊疗招标 |
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桑植县总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 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 桑财采计(2024)-138
3、法 制 编 号: SZDZB-2024-150129
4、委托代理编号: HNZCZB-2024ZFCG-139
5、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1 | 桑植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00 | ***.00 | 详见磋商文件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2)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7月-09月内连续三个月。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公告期限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佑母塘路799号钰龙天下佳园二期综合楼1栋 (亚朵酒店长沙市政府店)2813 室)获取磋商文件。
2、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桑植县行政中心负一楼会议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磋商说明
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桑植县总医院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社区大桥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佑母塘路799号钰龙天下佳园二期综合楼1栋2806、2811~281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1-85226158、***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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