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新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邵阳市 | 采购单位 | 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000117
3、委托代理编号:HYGJ-XNCG-2024019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t竞争性磋商 □询价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9、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 11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领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各供应商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5)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是,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参与磋商会议身份验证: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六、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
(3)联系人:***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
(3)联系人:***
(4)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启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
3、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能划分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暂不能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附件3: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项目概况:新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4】000117
3、委托代理编号:HYGJ-XNCG-2024019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t竞争性磋商 □询价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9、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 / | 新宁县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00 | ***.00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 11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领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各供应商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5)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是,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参与磋商会议身份验证: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六、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
(3)联系人:***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
(3)联系人:***
(4)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启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
3、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能划分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暂不能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附件3: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