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浏阳市2024年稻水象甲综合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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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浏阳市2024年稻水象甲综合防控物资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浏阳市2024年稻水象甲综合防控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总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二、标的清单及说明
备注:SC:悬浮剂;EC:乳油;WG:水分散粒剂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项目采购要求及说明
1.此项目为综合项目,以最低总价中标。
2.响应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2)货物说明
(3)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运输、验收、人工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及在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4.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供应商交货时当场查验,如果质量或数量达不到标准,验收不合格,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自动由下一个价格低的公司承接。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日期起7天内完成供货,提供生产日期6个月内的产品(以交货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浏阳市金沙北路649号(植保植检站)。
3.付款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六、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5点。
2.地点:浏阳市金沙北路649号。
3.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973175005。
七、公告期限
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止(5个工作日)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3日
项目名称:浏阳市2024年稻水象甲综合防控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总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二、标的清单及说明
序号 | 名称 | 规格(件)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1 | 11.6%甲维·氯虫苯SC | 500ml×20瓶 | 3000.00 | 18 | 54000.00 |
2 | 10%阿维菌素EC | 1000ml×12瓶 | 2850.00 | 18 | 51300.00 |
3 | 80%烯啶·吡蚜酮WG | 100g×80袋 | 2450.00 | 6 | 14700.00 |
总计:拾贰万元整 | ***.00 |
备注:SC:悬浮剂;EC:乳油;WG:水分散粒剂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项目采购要求及说明
1.此项目为综合项目,以最低总价中标。
2.响应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2)货物说明
(3)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运输、验收、人工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及在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4.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供应商交货时当场查验,如果质量或数量达不到标准,验收不合格,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自动由下一个价格低的公司承接。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日期起7天内完成供货,提供生产日期6个月内的产品(以交货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浏阳市金沙北路649号(植保植检站)。
3.付款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六、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5点。
2.地点:浏阳市金沙北路649号。
3.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973175005。
七、公告期限
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止(5个工作日)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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