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湘潭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招标公告】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湘潭市 采购单位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 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LRZB2024060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 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元,招标人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入资格要求 (001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 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 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 1.3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 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 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 体要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查询页资料)复印件并盖章)。 1.8提供参加开标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 个月的社保证明。 1.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 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 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2.2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 文)的要求执行。 2.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备湖南省建设监理员证(相关专业);拟任 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员工,无不良行为记录。(提 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4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或上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 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 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承诺书,如有虚假承诺,其投标资格将 被取消,并承担一切后果。“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7、8、9月连续三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8日17时0分 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臼 每天上午D:0 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乳.发售地卢: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压2|区060101号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4.发售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 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 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 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 10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519576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 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经开 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 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 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RZB2024060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项目概况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三处桥梁 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湘潭经 开区内,南起吉利西路,北止于白石路,项目建设规模为城市主干道,全长1059.7m,道路 路幅宽40m,采用一幅路形式,设计速度60km/h。该项目投资额8079.72万元,其中工程费73 05.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9.9万元,预备费384.75万元。 6.监理服务期限(工期):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含施工图设计)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缺陷 责任期(与工程建设周期同步), 缺陷责任期365天。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 号标的名称数量采购预算
整包湘潭经开区响水大道(吉利西路 白石路)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1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3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 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 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Q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 体要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查询页资料)复印件并盖章)。 1.8提供参加开标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 个月的社保证明。 1.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 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2.2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 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执行。 2.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 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 书,监理员具备湖南省建设监理员证(相关专业);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 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员工,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4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或上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 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 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投 标人自行提供相关承诺书,如有虚假承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承担一切后 果。“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7、8、9月连续三个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 2区060101号。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发售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凌日招投 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 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 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 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 保险机构的保单,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电 汇、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以递交时间为准)。 保证金递交账号: 账号名称: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湘潭市湖湘路支行 银行帐号:5911,7010,0246 3.1采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 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3.3采用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或保单 单独递交。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 纳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 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监管部门:本项目接受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督。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 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 损失。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区 联系人:***、卢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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