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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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张家界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界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张家界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邀请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YY-CG-202437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加盖公章)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5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网站(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备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利县商贸建材城21栋302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3、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慈利县商贸建材城21栋302室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张家界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慈利县迎宾大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利县商贸建材城21栋302室
联系人:***
电话:***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张家界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邀请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YY-CG-202437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00 |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加盖公章)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5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网站(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备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利县商贸建材城21栋302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3、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慈利县商贸建材城21栋302室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张家界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慈利县迎宾大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利县商贸建材城21栋302室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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