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充电桩(含停车棚)及专用箱变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充电桩(含停车棚)及专用箱变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充电桩(含停车棚)及专用箱变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湖南省千福新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娄东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德意电气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充电桩(含停车棚)及专用箱变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省千福新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154809.18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2111571.53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湖南常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107125.00元
第2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娄东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181318.27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湖南常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194791.50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华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2171193.41元
第3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德意电气有限公司 报价:2054495.92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湖南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2041744.64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湖南省钜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038556.69元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起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女士(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9757152
监 督 部 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 话:0731-89757122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省千福新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154809.18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2111571.53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湖南常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107125.00元
第2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娄东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181318.27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湖南常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194791.50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华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2171193.41元
第3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德意电气有限公司 报价:2054495.92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湖南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2041744.64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湖南省钜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2038556.69元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起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女士(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9757152
监 督 部 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 话:0731-8975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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