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郴州市 | 采购单位 | 桂阳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 招标条件
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阳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进行公开选取。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桂阳县
2.2 招标范围: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3 投资情况: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总投资657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5800万元。
2.4 委托代理服务费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确定。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3个施工项目区招标,每个施工项目区金额约为1900万元,本次选取3个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择时再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代理施工项目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业务。
1.2投标人必须是在桂阳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登记备案合格的企业。
1.3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监督监管部门列入负面清单。
1.4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项目组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申请人为项目组成员办理的近6个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的社保证明。
1.6投标人不得有违法和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情况,要求提供无违法和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书面声明。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及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单元207)购买比选文件。
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招标代理方案实行暗标,编制招标代理方案(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地点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暗标资料200元/套。
3、比选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单元207)。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单元207)。
4、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实行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ngy.gov.cn/)。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447053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桂阳县农机事务中心20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单元207
联系人:***
电话:***
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阳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进行公开选取。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桂阳县
2.2 招标范围: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3 投资情况:郴州市桂阳县太和镇等14个乡镇长乐村等6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总投资657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5800万元。
2.4 委托代理服务费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确定。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3个施工项目区招标,每个施工项目区金额约为1900万元,本次选取3个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择时再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代理施工项目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业务。
1.2投标人必须是在桂阳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登记备案合格的企业。
1.3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监督监管部门列入负面清单。
1.4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项目组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申请人为项目组成员办理的近6个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的社保证明。
1.6投标人不得有违法和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情况,要求提供无违法和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书面声明。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及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单元207)购买比选文件。
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招标代理方案实行暗标,编制招标代理方案(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地点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暗标资料200元/套。
3、比选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单元207)。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单元207)。
4、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实行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hngy.gov.cn/)。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447053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桂阳县农机事务中心20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单元207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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