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凤凰县芙蓉学校至高级中学道路人行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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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凤凰县芙蓉学校至高级中学道路人行道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为【凤凰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采购发布时间: 2024-08-29 15:07:51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2 17:30:00
采购项目名称
凤凰县芙蓉学校至高级中学道路人行道工程
委托人名称
凤凰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区域性评估采购
否
中介事项名称
无
投资审批项目
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无
采购项目编码
4331234485793212408290037
项目规模
投资额(¥1602400.0元)
项目规模说明
无
服务类型
工程监理
服务时限
30天
服务金额
¥18000.0元至¥20000.0元
金额说明
无
服务内容
凤凰县芙蓉学校至高级中学道路人行道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位凤凰县于沱江镇,建安费160.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人行道铺装、锁边石安装、更换提升井盖、中央分隔带绿化及行道树栽种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资质要求
监理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一、监理人员配置:总监1人(交通部或住建部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员2人,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参建人员确保24小时驻工地服务,并要求现场打卡。二、监理单位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无不良行为记录;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监理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证书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相关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服务业绩;(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公路工程或者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以上(在有效期内),且在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中选后按照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配备。四、本项目监理费用为一次性包干,如工程延期或变更无监理费用增加。(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材料,如不符将取消中选资格。)总监
选取中介方式
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9-02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9-03 09:15:00
咨询电话
13707436726
监督电话
07432251954
备注
无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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