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星沙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星沙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星沙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星沙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5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星沙海关招标文件.doc 中标通知书.pdf 【长沙口岸办】星沙海关物业服务合同.doc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5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40514006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星沙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514006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本合同所指的物业管理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物业管理成交价。 2、物业管理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年(小写1198000元/年,每月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捌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月(小写99833.33 元/月)。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该费用已包含因履行本合同而需支付的各项成本、费用、利润、税金和风险等,乙方不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含分支机构)应提前3日向甲方出具等额正式发票,并凭借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4、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01 —— 2027-08-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星沙经开区漓湘东路188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伴随式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自乙方进场一个月且经甲方考核无任何违反合同事宜发生后,甲方支付前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合同总价的1/12),以后以此类推,在每月该日(第一次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前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黄贝岭支行(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20150420005101186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甲方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设定有关要求。甲方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甲方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设定有关要求。甲方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但是协商完善前不影响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装修、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且该用房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回甲方。 6、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考核,并在应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对乙方实施的违约金。 8、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2、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3、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4、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7、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8、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应保证不因公司内部的劳动纠纷或与第三方的其他纠纷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给甲方造成其他任何损失。 10、乙方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乙方及其雇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有关信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 的违约金,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本条款不因任何原因而失效。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2、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1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 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4、因乙方内部的劳动纠纷或与第三方的其他纠纷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给甲方造成其他任何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因乙方未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或严重违反招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 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逾期两个月后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 7、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管理费用、物件损失费用、食宿交通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用和法院诉讼费用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9月1日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委托管理楼宇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或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或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如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人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附件列表: 星沙海关招标文件.doc 中标通知书.pdf 【长沙口岸办】星沙海关物业服务合同.doc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