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双峰县花门镇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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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娄底市 | 采购单位 | 双峰县花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双峰县花门镇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双峰县花门镇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60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花门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房雄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花门镇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60
项目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中坪塘清淤加固:中坪塘清淤最浅位置不低于0.6米,最深处不低于1.6米,平均清淤深度不低于0.8米;中坪塘挡土墙根据各塘特点,以3米高和5米高的标准,使用砌筑砂浆M7.5,水泥C42.5;挡土墙伸缩缝每10m设置1条,采用沥青木板;
(2)双江桥河清淤3168.23m,河堤路面改造896.22m,护岸整治提升223.65m,母塘组水渠清淤加固;(3)方塘至富家公路硬化1.1km,青花线至珠江段加宽1.8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是否分包:否
4、项目负责人:赵慧亭
5、联系电话:1354882201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叁佰捌拾万零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t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地点:双峰县花门镇
2、方式: /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双峰县花门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3、验收标准: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备案单位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8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花门镇人民政府签订。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罗琴
委托代理人:彭勃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复兴中路33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60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花门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房雄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花门镇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60
项目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中坪塘清淤加固:中坪塘清淤最浅位置不低于0.6米,最深处不低于1.6米,平均清淤深度不低于0.8米;中坪塘挡土墙根据各塘特点,以3米高和5米高的标准,使用砌筑砂浆M7.5,水泥C42.5;挡土墙伸缩缝每10m设置1条,采用沥青木板;
(2)双江桥河清淤3168.23m,河堤路面改造896.22m,护岸整治提升223.65m,母塘组水渠清淤加固;(3)方塘至富家公路硬化1.1km,青花线至珠江段加宽1.8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是否分包:否
4、项目负责人:赵慧亭
5、联系电话:1354882201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叁佰捌拾万零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t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地点:双峰县花门镇
2、方式: /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双峰县花门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3、验收标准: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备案单位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8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花门镇人民政府签订。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罗琴
委托代理人:彭勃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复兴中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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