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南农业大学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大片区附属设备1(C7#栋二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发布日期:2024-08-01

【招标公告】湖南农业大学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大片区附属设备1(C7#栋二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长沙市 采购单位 湖南农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南农业大学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大片区附属设备1(C7#栋二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湖南农业大学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大片区附属设备1(C7#栋二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湖南农业大学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大片区附属设备1(C7#栋二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31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22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大片区附属设备1(C7#栋二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五章中“其他商务要求”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原文件表述
更正内容
1
10、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确保货物及服务按照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放弃中,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将罚没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采购方无异议,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由采购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
10、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确保货物及服务按照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放弃中,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将扣除履约保证金。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无异议,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由采购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

2、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大片区附属设备1(C7#栋二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中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原文件表述
更正内容
1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补充协议(若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投标书及其附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和互相矛盾之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外,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补充协议(若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厨房设施设备安装合同;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且对签署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安装合同部分与设施设备采购合同部分均为同一合同下不可分割的内容,安装合同部分与实验设施设备采购合同部分如有分歧,以实验设施设备采购合同部分为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和互相矛盾之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外,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2
(4)剩余 5
%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待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凭相关证明材料无息支付尾款。各阶段付款须凭增值税发票进行申请。
(4)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于第五年末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各阶段付款须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申请。
3
13.6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提交给甲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甲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将罚没履约保证金。
13.6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以支票形式提交给甲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甲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3、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谢俊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联系人:***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461811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418号昊天大厦3楼301-04、05室
      联系人:***
      邮编:410000
      电话:***
      电子邮箱:5267590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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