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巷子口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第二批)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预告】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巷子口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第二批)采购需求公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巷子口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第二批)采购需求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巷子口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第二批),预算金额131.83万元,总里程13.183公里,资金来源省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9万元/公里,工作量按实结算。主要工程内容为巷子口镇狮冲村、官山村、直田村、联花村、扶峰村的护栏、标志标牌、减速带、其他防护设施。
二、相关标准: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21)、《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18)、《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22)、《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20)、《轮廓标》(GB/T 24970)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交货地点:巷子口镇狮冲村、官山村、直田村、联花村、扶峰村。
五、服务标准:
一、产品包装、运输、保险、保管及安装要求
1、包装要求:
(1)整齐、美观、结实、无散包现象。
(2)货物包装须提供商家标识的包装袋。
2、运输、保管要求
(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安装要求
(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
(4)在施工应遵守相关安全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负责。
二、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支付程序:2024年年底之前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2025年5月之前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5%,余款在2025年年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有效发票。以上付款进度为预估进度,实际付款进度以上级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为准。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一次性验收;
2、本项目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和上级主管部门抽检相结合,同步由交通主管部门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报价包含本项目确定需聘请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人员伙食费用、机械器具材料费用、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变更:按《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政发〔2022〕8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5、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费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6、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巷子口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第二批),预算金额131.83万元,总里程13.183公里,资金来源省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9万元/公里,工作量按实结算。主要工程内容为巷子口镇狮冲村、官山村、直田村、联花村、扶峰村的护栏、标志标牌、减速带、其他防护设施。
二、相关标准: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21)、《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18)、《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22)、《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20)、《轮廓标》(GB/T 24970)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 涉及的标准 | 备注 |
1 | Gr-C-4E打入式波形梁钢护栏(标准段) | 3392 | 米 | 181.22 | 立柱:Φ114*2100*4.5mm 波形梁板:4320*310*85*2.5mm 托架:300*70*4.5mm |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 | |
2 | Gr-C-2E打入式波形梁 钢护栏(端头段) | 1600 | 米 | 249.44 | 立柱1:Φ114*2100*4.5mm 立柱2:Φ114*1500*4.5mm 波形梁板:4320*310*85*2.5mm 托架:300*70*4.5mm端头:D-I-3mm |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 | |
3 | △700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 | 63 | 块 | 1077.32 | 立柱(Φ89*2856*4.5mm) 标志板2mm |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21) | |
4 | ○600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 | 13 | 块 | 1121.67 | 立柱(Φ89*3000*4.5mm) 标志板2mm | ||
5 | 八角600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 | 10 | 块 | 1010.00 | 立柱(Φ89*2954*4.5mm) 标志板2mm | ||
6 | ○800凸面镜 | 5 | 块 | 1063.00 | 立柱(Φ89*3100*4.5mm) | ||
7 | ○700*2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 | 1 | 块 | 1666.62 | 立柱(Φ89*3700*4.5mm) 标志板2mm | ||
8 | △700+○600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 | 1 | 块 | 1697.68 | 立柱(Φ89*3556*4.5mm) 标志板2mm | ||
9 | 道口桩 | 100 | 根 | 136.85 | 立柱(Φ120*1200*3mm) |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18) | |
10 | 示警桩 | 1336 | 根 | 136.85 | 立柱(Φ120*1200*3mm) | ||
11 |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 38 | ㎡ | 45.35 | 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为白色150mcd?m-2?lx-1,黄色100mcd?m-2?lx-1,使用期限内为白色80mcd?m-2?lx-1,黄色50mcd?m-2?lx-1,热溶型标线中的玻璃微珠含量应为30%。 | 《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22)、《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20) | |
12 | 附着式轮廓标 | 1013 | 个 | 5 | 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中间的槽内,后底板固定在钢护栏的连接螺栓上,轮廓标应连续对称布设,轮廓标的反射器为白色,反射器双向设置。 | 《轮廓标》(GB/T 24970)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交货地点:巷子口镇狮冲村、官山村、直田村、联花村、扶峰村。
五、服务标准:
一、产品包装、运输、保险、保管及安装要求
1、包装要求:
(1)整齐、美观、结实、无散包现象。
(2)货物包装须提供商家标识的包装袋。
2、运输、保管要求
(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安装要求
(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
(4)在施工应遵守相关安全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负责。
二、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巷子口镇人民政府(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支付程序:2024年年底之前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2025年5月之前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5%,余款在2025年年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有效发票。以上付款进度为预估进度,实际付款进度以上级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为准。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一次性验收;
2、本项目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和上级主管部门抽检相结合,同步由交通主管部门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报价包含本项目确定需聘请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人员伙食费用、机械器具材料费用、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变更:按《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政发〔2022〕8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5、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费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6、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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